伯恩斯(左一)一家四口居於公寓單位7年,發現對子女的好處不少於獨立屋或鎮屋。星報
綜合報道
加拿大人傳統觀念普遍認為子女最適宜居住在空間寬敞的獨立屋或鎮屋,自幼可到後園玩耍,《星報》特約女作者伯恩斯(Jackie Burns)與丈夫原本都有這個看法。
伯恩斯的長子尼特尼爾(Nathaniel Durkacz)約10年前出生時,她與丈夫安東尼(Anthony Durkacz)居住在書院街(College St.)與威靈頓街(Wellington St.)交界一幢分契式大廈,沒有讓尼特尼爾在獨立屋或鎮屋長大好像剝削了他的權利。
在尼特尼爾出生後的第一年,儘管生活寫意,但伯恩斯仍然覺得有必要為兒子尋找合適的獨立屋。尼特尼爾2歲時,伯恩斯再度懷孕,令她想更快搬到獨立屋居住。夫婦二人出售原居的分契式大廈,打算在找到新屋前,一邊租住鄰近安大略湖(Lake Ontario)與坎伯河(Humber River)的分契式大廈單位,一邊找尋獨立屋。
一家之後一直在這個單位居住了7年,而且愈來愈愛上分契式大廈的生活方式,他們現居於一個三睡房三浴室的單位,面積足以為大廈其他小童舉行派對,以及家長舉行聚餐。整棟大廈約有50名小童經常一起玩耍,多年來大廈的家長更已發展成經常舉行游水和乒乓球活動的「社團」,大廈亦設有派對室及多項體育康樂設施,適合小童舒展筋骨,夫婦決定在租約屆滿後在同一幢大廈買一個單位作為安樂窩。最近這座大廈有一個三睡房單位以156萬元賣出,破了大廈的交易紀錄。
資料來源: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