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明珊生前涉財務官司 胞弟不願當遺囑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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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明珊遭殺害案續審,圖為辛明珊(右)生前與兒子合照。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報道

多倫多台灣商會前會長辛明珊在2015年懷疑被兒子買兇謀殺案,昨日在賓頓市的安省最高法院繼續開審。死者胞弟在庭上表示,由於辛明珊生前有一宗官司涉及大筆款項,因此找律師辦理不擔任遺囑執行人。

控方傳召的第一個證人是皮爾區警隊12分局刑事調查組探員John Keaps。他說,2015年4月9日早上是依據失蹤人口的調查方式,向各大銀行查詢賬戶。豐業銀行位於Robert Speck Pkwy.大道2號的分行證實,辛明珊的戶口在2015年4月8日下午4時31分有活動,於是他向該幢商業大廈管理處索取大堂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查看。

辛明珊的胞弟昨日亦出庭作供。他聲稱,辛明珊失蹤當日(2015年4月8日)早上,曾與她通電話。辛明珊接母親午膳後,再返回他與母親一起居住的寓所接他,然後由他駕車送辛明珊及母親到辛明珊位於Shipp Dr.4151號的鎮屋,再到辛明珊所開的足療店取回涉案的黑色寶馬7系房車。他們3人到達鎮屋的地下停車場時,看見另外一個車位停了一輛路華SUV。辛明珊原先叫他在地下停車場等一會,但後來又說不必送她到店鋪取車。

辛明珊的胞弟說,自從辛明珊在2014年遇襲後,就在他與母親住所對面街的柏文租了一個兩睡房單位,晚上都在柏文過夜。

胞姊失蹤 弟曾與外甥談寶馬有GPS

辛明珊的胞弟說,辛明珊經常把汽車借給朋友使用,然後開走母親的汽車。他時常要問辛明珊取回汽車。涉案的寶馬房車,在案發前被辛明珊的前夫借用。鎮屋地下停車場看見的路華SUV屬於公司車,曾看到店鋪職員駕駛。

另一輛奔馳ML型SUV,則由辛明珊的男朋友駕駛。事發早上,辛明珊駕駛的奔馳C280是在母親名下登記,但母親不開車。

辛明珊的胞弟又說,辛明珊失蹤後他曾向她的兒子提及寶馬7系房車有衛星定位儀(GPS)。

辯方律師向辛明珊的胞弟查問兩人關係。他說,由於年齡差距,辛明珊像他的第二位母親。兩人除了有事情之外極少聯繫。

辯方律師問他是否因為知道辛明珊有大量債務因而不想接手,找律師除去他擔任辛明珊遺囑執行人的身分。他說,一方面是不想接受辛明珊的生意,另外是知道辛明珊有涉及大筆金額的官司,但並非債項。

途人發現車上滿臉血屍體

發現辛明珊屍體的途人Rosey作供時表示,她在2015年4月10日到上述的商業大廈約見會計師。她的汽車正好停在涉案的寶馬7系房車旁邊。停車時比較匆忙,其後準備取車離開時,看見黑色汽車的司機位,有一名扣上安全帶的女子滿臉血。由於車窗玻璃顏色較深,於是走到前方從擋風玻璃往內看。她又擔心自己眼花,於是截停一名路過停車場的女途人。兩人確認後立刻折返商業大廈,要求兩名正在外面吸煙的保安人員報警。

她說,看到第一名保安打開車門,隨後到達的第二名保安也查看。警察到場後就封鎖停車場和商業大廈。

控方今日將繼續傳召其他證人,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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