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明珊疑遭親兒子買兇謀殺 周一組成新陪審團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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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明珊(左)生前與兒子盧彥軒合照。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報道

多倫多台灣商會前會長辛明珊在2015年懷疑被兒子買兇謀殺案,上月中在賓頓市的安省最高法院開審不到一個星期就宣告無效審判(Mistrial)。最高法院昨日重新開庭聆訊,單獨審訊被控一級謀殺的疑犯奧多尼奧(Justine Ordonio)。

法庭昨日提高警戒級別,一警員在門口登記旁聽者的資料,並再搜查隨身攜帶物品。

選出7女5男陪審團

由於上星期五選出的一名陪審員無法出席聆訊,女法官Justice Baltman要從兩名候補陪審員中,再選出一人宣誓就任,組成7女5男的陪審團。法官首先向陪審團作出指引,提醒他們不要在各種社交媒體上閱讀或發放這宗案件的資料。

檢控官Paul Renwick向陪審團陳詞時表示,辛明珊最後一次露面是在2015年4月8日下午4時許。辛明珊的兒子在當晚未到9時,向皮爾區警隊報失蹤案。

辛明珊的屍體在4月10日被人發現在所駕駛的一輛黑色寶馬(BMW)汽車內。該輛汽車停在一幢商業大廈停車場。辛明珊頸部、臉部和頭部受傷。

兩皮爾區警員證人首先作供

兇手是藏匿在汽車后座等待死者上車後行兇。死者的兒子支付數萬元買兇弒母。警方在同年11月9日,拘捕疑犯奧多尼奧及杜克蘭(Mark Dookhram)。

控方傳召的首兩名證人皆為皮爾區警員。首名警員在2015年4月8日晚上9時許,奉召到辛明珊居住的密西沙加市Shipp Dr. 4151號的鎮屋,向辛明珊的兒子盧彥軒(Eric Lu)查詢辛明珊失蹤的事。

■■辛明珊舉殯當天,兒子捧著母親的遺照。資料圖片

另外一名警員則在12分局內,追查辛明珊的手提電話通訊紀錄,並向大多倫多地區各大醫院查詢。
控方傳召的第三名證人,是皮爾區警隊12分局刑事調查組警員John Keaps。他表示,在2015年4月9日早上,依據失蹤人口的調查方式向各大銀行查詢賬戶。

豐業銀行證實,辛明珊的戶口在2015年4月8日下午4時31分,曾經在位於Robert Speck Pkwy 2號的分行自動櫃員機有轉賬紀錄。他向銀行索取大堂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

控方呈堂的兩個片段,分別是2015年4月8日下午4時28分,辛明珊走入大廈大堂,以及4時32分,辛明珊推玻璃門離開。

警員John Keaps聲稱,他其後到Shipp Dr. 4151號的鎮屋與辛明珊的兒子盧彥軒會面。盧彥軒帶他入屋查看時,發現屋內相當凌亂,似乎是要搬屋。

被告代表律師Daisy McCabe-Lokos盤問證人,在大廈外查看是否有其他閉路電視鏡頭時,有沒有留意到停車場的傷障車位,有一輛黑色寶馬汽車?證人回答沒有。

律師再追問,指證人曾經在其他場合聲稱看到一輛黑色寶馬汽車。證人回答不記起有這回事。
控方今日將繼續傳召其他證人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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