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昱霖母親:女兒會見律師時說被設計陷害

加拿大都市网

北青報報道:近日,吳秀波婚內出軌女演員陳昱霖一事引髮網友關注。女方父母發佈的公開信顯示,吳秀波向公安機關報案稱,女方陳昱霖以曝光隱私為要挾勒索錢財,陳昱霖現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捕。

  按照吳秀波的指控,陳昱霖將可能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罰。1月22日,陳昱霖的母親向北青報記者證實了上述說法,「目前確實已經對陳昱霖進行了批捕,不過家屬和代理律師都還沒收到批捕通知書。」關於女方是否曾向吳秀波索要高額分手費的問題,陳昱霖母親稱「因為不是參與人,細節並不清楚。如果我們最後真的有罪,我們也認罪。」

  律師吳法天告訴北青報記者,2018年10月份,女方陳昱霖曾向他諮詢與吳秀波感情糾紛一事,當時吳秀波曾提出賠償千萬元,律師曾提醒陳昱霖不要主動提賠償,不然很可能會涉嫌敲詐勒索罪。

  據了解,我國法律並不禁止索要分手費(索賠數額以實際損失為限),但禁止通過威脅方式,否則構成敲詐勒索罪。因索要「分手費」入刑的案例不在少數,北青報記者查詢發現,有女子曾因索要「分手費」最高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吳秀波婚外情女方涉敲詐勒索罪被捕

  連日來,吳秀波婚內出軌女演員陳昱霖長達七年的消息在網絡熱傳。吳秀波婚內出軌後將女方送進監獄,陳昱霖明知男方已婚還與其長期保持不正當關係,雙方均引來眾多網友的一片指責。

  1月18日晚,女方陳昱霖的父母發佈公開信稱,自去年中秋節陳昱霖在朋友圈發佈與吳秀波婚外情的相關內容後,吳秀波及其經紀公司、律師出面要求陳昱霖澄清所發內容不實,並願意以經濟補償方式給陳昱霖一筆分手費。之後,陳昱霖與吳秀波達成協議,一直待在國外。期間,吳秀波曾向陳昱霖支付了小部分賠償,並要求陳昱霖回國商議後續事宜。11月5日,陳昱霖回京被警方帶走。吳秀波以「敲詐勒索罪」報警,按照指控,陳昱霖將可能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罰。

  1月22日晚,陳昱霖的母親接受北青報記者的採訪,證實了公開信中的說法,「目前警方確實已經對陳昱霖進行了批捕,不過家屬和代理律師都還沒收到批捕通知書。」

  女方涉敲詐勒索罪被捕後,關於雙方感情糾葛的爆料層出不窮。網友紛紛指責吳秀波為「渣男」,多年經營的魅力大叔人設頃刻之間崩塌。隨後,陳昱霖也被爆跟了吳秀波之後整容、週遊世界、滿身奢侈品、坐私人飛機等奢靡生活。更有網友爆料稱,分手後,陳昱霖向吳秀波索要數千萬甚至上億的「分手費」,最終才因敲詐勒索被捕。

  律師稱吳曾提出賠償女方千萬

  1月19日,律師吳法天在其個人微博中發帖稱,他曾在2018年10月、11月期間,就陳吳二人的分手問題給女方陳昱霖提供過法律援助。

  1月22日,北青報記者與吳法天取得了聯繫。吳法天稱,他是在2018年10月20日接到陳昱霖的諮詢,最初陳昱霖想委託他去與吳秀波方面進行會面,但一直沒有確定見面時間、地點等問題。

  2018年10月26日,陳昱霖再次聯繫他,並表示已經與吳秀波關係緩和,可以私下來解決兩個人的分手問題了。

  去年11月3日,陳昱霖再次找到吳法天,就簽訂第三方協議的問題進行諮詢,「接到她電話的時候,我剛好有個大案開庭,等到4日的時候我們才詳細溝通了情況。陳昱霖在電話里告訴我,吳秀波要給她1000萬,但是需要簽一個三方協議才行。」吳法天說,陳昱霖在電話中除了告知她吳秀波方面的賠償外,還向他諮詢第三方協議的簽訂問題,「她和我說,吳秀波讓她回國簽協議,並問我協議是不是一定要本人簽才有效。但是我告訴她,協議是可以委託給律師或者可信的人的,沒必要非要她回國來簽。」

  吳法天說,通話過程中,他還給了陳昱霖一些建議,讓陳昱霖不要主動提賠償的事情,除非對方主動提起,並建議陳昱霖不要回國,就是擔心她在與對方對話時,被對方抓到言語漏洞,對方再以敲詐勒索罪告她。

  獨家對話陳昱霖母親:

  女兒會見律師時說被設計陷害 如果真有罪我們認罪

  北青報:陳昱霖被捕的消息是真的嗎?

  陳昱霖母親:是真的被捕了,我們幾個月沒見過她了,這期間只有律師可以會見。比起兩個月前,我已經冷靜多了,現在我們面臨著很大的輿論壓力,網上有很多的不實說法。

  北青報:你知道陳昱霖和吳秀波交往的事兒嗎?

  陳昱霖母親:女兒初識吳秀波的時候,我們為她結交到一位好前輩好老師感到開心。直到去年2月份,我才知道女兒與吳秀波的這種關係,當時也曾打罵過女兒,但考慮到她當時的身心狀況,實在無法苛責太多。陳昱霖的父親是直到女兒被拘留15天以後瞞不住才知道的。

  北青報:現在網上有很多關於陳昱霖生活奢靡的說法,是這樣嗎?

  陳昱霖母親:我們平時沒有生活在一起,大部分時候我們都在老家。她是有很多衣服,怎麼來的我們確實不知道,但是昨天親友看到最近的新聞說,這些衣服包包在演藝圈和明星身上根本就不算什麼。另外,網傳的4套房子並不是真的,陳昱霖在北京只有一套70平的房子,是在2016年買的。網上現在有很多假的截圖,我從沒有向自媒體說過那些名牌包包都是假的。

  北青報:陳昱霖在會見律師的時候有什麼說法嗎?

  陳昱霖母親:律師會見的時候,陳昱霖告訴律師她是被設計陷害的,她是無罪的,這也是我們發聲的原因。對方報案說陳昱霖涉嫌敲詐勒索,我們確實不知道他們有哪些證據,就連我們的律師現在也沒有看到。

  北青報:陳昱霖到底有沒有向吳秀波索要巨額分手費?

  陳昱霖母親:關於案情方面,我們不是參與的人,細節也不是很清楚。雖然吳法天律師曾聯繫過我們說可以公開,但吳秀波的律師曾經威脅我們說不要公開,公開的話就把我們抓起來。我們也想知道事實真相,要是最後陳昱霖真的有罪,我們也認罪。

  北青報:當初公開這件事情是為了威脅吳秀波嗎?

  陳昱霖母親:我們從來沒想過把吳秀波的名聲搞臭,不然你說,哪個母親願意把自己女兒是小三,女兒被抓的消息鬧的人盡皆知呢?我們實在是沒辦法了,才選擇把這個事情公開的。

  律師解讀

  若真索要千萬屬數額巨大

  將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北京明航律師事務所律師戚連峰告訴北青報記者,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索要分手費並不違反法律,但若以威脅的方式來索要分手費,則涉嫌構成敲詐勒索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若陳昱霖確實向吳秀波「索要1000萬」,那麼這個數額是巨大的。具體的刑罰判定,要從敲詐勒索的金額、次數、手段、惡劣程度等各個度角來綜合判定。同時,當事人認罪、悔罪的態度也會對量刑有一定影響。

  背景鏈接

  有女子索要「分手費」最高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北青報記者在查詢裁判文書網上查詢到,有數例女子因索要「分手費」構成敲詐勒索罪的案例。在這些案例中,多名女子索要的「分手費」金額巨大。

  2016年,陝西省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決書稱,劉某在未告知屈琪琪本人已婚的情況下,與其確立男女朋友關係。之後,屈琪琪在得知劉某已婚的情況後,以曝光二人關係或走司法程序相威脅,迫使劉某寫下賠償她精神損失的100萬元欠條。

  法院認為,屈琪琪在受到感情欺騙後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要挾方法勒索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應依法懲處。但其犯罪行為因未能達到,屬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減輕處罰。故判處屈琪琪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四年,並處罰金9000元。

  在另一案例中,一女子因索要90萬,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據陝西省晉城市城區人民法院2014年發佈的刑事判決書,2007年8月份左右,賈小雅與張某某系情人關係。2010年4月,二人產生矛盾,協商分手。2011年11月份賈某某以曝光二人關係、舉報張某某為由要挾,向張某某索要了50萬元。

  判決書顯示,賈小雅多次敲詐勒索共90萬元。2012年6月份左右,賈小雅將2011年索要的50萬元交給張某某讓其放貸,在十幾天內又強行向張某某索要10萬元利息,張某某無奈於2012年7月10日匯給賈小雅60萬元。而後賈又多次給張某某打電話、發短訊,以曝光二人關係為由相要挾,先後向張某某索要買房款20萬元、分手費10萬元,張某某分多次交給賈小雅共30萬元。

  賈小雅認為,這90萬元錢是張某某自願給的,認為自己不是敲詐勒索。

  但法院認為,二人在交往期間,張某某是自願支付賈小雅20萬元分手費的,但二人分手後,張某某受到賈小雅的威脅,不願將二人的情人私情公佈於眾,從而支付賈小雅的90萬元非自願。

  最後,法院判決賈小雅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90000元,認為其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與被害人張某某分手後,採取發短訊等手段威脅被害人,強行索取被害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

  此外,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在一案例中,一女子在索要「分手費」後,因將款項退還給男方,最後雖被判處敲詐勒索罪,但被免予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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