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冰塵擬辦中國公證 下月雙方作結案陳詞

加拿大都市网

高冰塵將於下月14日再次出庭,為此案做結案陳詞。圖為他周二在法庭外。李群攝

潘妙飛在庭審首日到庭作證。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李群

加拿大華人社團聯席會名譽主席、加拿大浙江同鄉聯合會主席潘妙飛,狀告媒體人高冰塵(筆名黃河邊)誹謗及損害名譽案,周二高冰塵表示因原告方多次質疑他所提供的中國官方訊息公信力,請求法庭給予20天時間,以便安排前去中國獲得經公證的官方文件。法官裁定將接納高冰塵呈遞該新證據,並將庭審最後一日的控辯雙方結案陳詞程序,定在11月14日進行。

案件周二在溫市中心卑詩最高法院進入第9天審理,仍由潘妙飛代表律師里茲代爾(Lisa Ridgedale)盤問高冰塵。高冰塵有關分步驟揭發「問題僑領」等文章,其寫作動機等繼續被裡茲代爾質疑,高冰塵強調撰寫這些文章,絕非針對所有中國富豪移民,只為揭發其中做僑領且有問題的中國富豪(詳另文)。

案件開審以來,高冰塵呈遞法庭有關潘妙飛的多項中國官方證據,遭原告方質疑。這些證據包括指潘妙飛在中國欠稅;稱潘妙飛「老賴」(意指有能力支付欠款卻不還債)依據;潘妙飛在溫州爛尾樓工程負責公司工商登記股份訊息等。里茲代爾多次指出,這些證據均自網站打印出來,並非中國官方正式文件格式,例如上面應蓋有公章等。

部分文件已在加公證

周二庭審近尾聲時,里茲代爾表示完成對高冰塵的交叉盤問。女法官沙瑪(Sharma)詢問高冰塵,是否對里茲代爾的盤問有質疑或需澄清之處,高冰塵說:「原告認為我引述中國的資料都是假的,可否請求法庭將此案延後20天,以便派人前去中國公證這些文件中的大部分。因為目前(文件)只有小部分在加拿大公證,效用較小。另一個方法是,可當庭上網打開(中國)政府網站,當場獲得所有原始資料。」

里茲代爾對高冰塵的兩個建議均予反對,並提出3項理據:此前庭審涉及這些文件時,法官已裁定不會將文件中的內容列為事實;高冰塵被盤問時已充分解釋他在撰寫文章前所做的事情,不必增加新證據;高冰塵對這些證據的依賴,以及對寫作應擔負的責任,已做出回答。

女法官沙瑪首先否決高冰塵提出的第2個選項,即在法庭上網獲取中國政府相關網站資料,但裁定接受高冰塵安排前去中國獲取公證文件的要求。沙瑪指此案已必須延期,法庭需要找一天進行結案陳詞,屆時不會禁止被告方出示新證據。沙瑪還解釋,高冰塵是自我辯護,但即使他有代表律師並提出上述要求,也會做同樣裁定。最後,沙瑪同控辯雙方確定庭審最後一日為今年11月14日,屆時控辯雙方將分別做結案陳詞。

高冰塵當日接受原告律師盤問時,曾例舉今年1月新華網轉載中國網的一篇文章,題目為《胸懷故國圖大志 老驥伏櫪疾奮蹄--記愛國僑領潘妙飛先生》。此文提及:「最近有人道聽途說、或斷章取義、或聽信一面之詞,持續毀謗和抹黑愛國僑領潘妙飛先生,在廣大的華人華僑中間激起了強烈憤慨。」針對該內容,高冰塵周二說:「所謂『激起了強烈憤慨』完全說反了,是潘妙飛通過記者對我文章的批評。」

原告未提出索償金額

里茲代爾則指出,高冰塵此前稱《中國周刊》具公信力,並以其對王一安相關報道為依據,認為王一安就是潘妙飛。里茲代爾以此質疑同為中國官方媒體,為何高冰塵對其真實性的判斷不同。高冰塵對此澄清說:「我的意思是對於接觸到的事實,正確的支持,錯誤的反對。」

法庭文件顯示,潘妙飛去年12月21日遞交民事訴狀,向高冰塵提出誹謗及名譽損害賠償共3項:普通損害、特殊損害(後更改為加重性損害)及懲罰性損害,但未提出索償金額。

高稱將繼續寫有關潘妙飛文章

潘妙飛狀告媒體人高冰塵誹謗案,周二原告律師就高冰塵在此案庭審開始前後,所發佈的多篇文章內容進行盤問。其中,高冰塵所寫題為《將分五步徹底掀開海外著名僑領、問題僑領的蓋頭》文章,原告律師利用較多時間詢問動機及計劃細節。

原告律師當庭逐項講述了高冰塵在此文中的「五個步驟」,以下為摘錄的概括內容:以問題僑領潘妙飛作為主要樣本,全面掃描這類問題僑領產生、運作的全過程,他們的主要招數,他們的奇葩言論;通過辦座談會、拜訪專家學者等方式,全面反映這些問題僑領在海外的形象;下半年可能進行加國巡迴演講,向各界通報這場無聊官司;將了解及收集到的各種素材以及意見整理成文,向中國多個政府機構通報;將該官司向西人媒體全面介紹,讓主流社會知道海外問題僑領由哪些人組成,以及他們對加國社會意味着什麼。

高冰塵在回答安排這些計划動機時表示,相關文章在今年6月的籌款晚宴之前發表,目的是告知所有人,同時也向潘妙飛傳話,把下半年的計劃告訴對方。他也表示,因天氣變冷不便去加東,因官司纏身,上述「五個步驟」的最後兩項也無法進行。

潘妙飛代表律師里茲代爾(Lisa Ridgedale)詢問高冰塵,是否會繼續撰寫有關潘妙飛「問題僑領」的文章,高冰塵回答說:「潘妙飛是問題僑領,我會繼續寫潘妙飛的文章,但不會局限於潘妙飛。」

自稱沒不喜歡中國富人

高冰塵也指出,自己並非「不喜歡中國富人」,而是針對其中有問題還擔任僑領的中國富豪。

在回答為何指原告方「濫訴」時,高冰塵表示:「我的觀點是浪費這些錢打官司是毫無意義。所有事實都非常準確,如果打官司,與潘妙飛同類的人全部將會被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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