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冰尘获赞敢评华社禁区 提供六大证据清单

加拿大都市网

高冰尘(左)与他的法律助理郭国汀,周四庭审休息时合影。李群摄

潘妙飞周四仍不回应记者提问。图为他此前出庭时情景。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李群

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名誉主席、加拿大浙江同乡联合会主席潘妙飞状告媒体人高冰尘(笔名黄河边)诽谤及损害名誉案,高冰尘周四传召证人黄宁宇作证。黄宁宇指高文章中的评论依据事实,作为独立媒体人勇于触碰华裔社区存在的一些禁区,又指高身为具专业精神新闻工作者,绝无可能收钱撰文攻击他人。

黄宁宇表示与高冰尘相识10年,被问到高是否有可能收钱写文章,以及为何支持高冰尘时,黄说:“高冰尘是诚实的人,收钱写文章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高冰尘所有评论依据事实;在华裔社区有好多论点是禁区,他敢于闯禁区,因此得到华人社区广泛关注。高冰尘也因此失去了很多可以赚钱的机会,说他收钱写文章完全是荒谬的。”

黄宁宇表示自己从未接触过潘妙飞,对他的了解也仅限于华人社区对他的评论。高冰尘撰写有关潘妙飞文章中引用的数据均有来源,而且这些讯息已经公开很久了。

提出6大证据清单 律师质疑“官方”文件

被控诽谤的大温媒体人高冰尘,周四在法庭上利用较长时间提供6大证据清单,法官则与控辩双方商议后,经逐项甄别列入物证。对于这些证据,原告方大多反对列为属于事实类的证据,女法官沙玛则多次表示理解自我辩护的高冰尘,并非受过训练的诉讼专业人士,更解释自己将如何对待这些物证。

高冰尘与他的法律助理郭国汀提出的6大证据清单为:王一安就是潘妙飞10大理由;潘妙飞在中国欠税证据;“买官帽(侨领头衔)”证据;称潘妙飞“老赖”(意指有能力支付欠款却不还债)依据;高冰尘发起民意测验及结果;潘妙飞在温州烂尾楼工程负责公司工商登记股份讯息。

沙玛告知高冰尘,他自己发动的民意测验属非正式活动,法庭不能依赖其内容及结果。对于其他各项,高冰尘表示来自中国法院、政府机构及新华社等,均为有根据的讯息来源。原告律师则认为,若属中国官方文件应为原件且盖有印章的正式格式,由此认为被告方提供的中国官方文件,难以确定其真实可靠性。
女法官沙玛则告知高冰尘,无法接受这些来自中国官方的资料为事实性证据,但明白高冰尘所称所有撰写文章依据这些中国官方讯息,可以接受高冰尘所述在撰写文章时,高冰尘自认所依据的这些资料为可信的事实。

《环邮》要求查阅庭审纪录

黄宁宇说:“我看过高冰尘的文章后,曾与很多人谈论过,都认为没有捏造的成分。王一安就是潘妙飞,至少有20人曾与我讨论此事,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与王一安一模一样。如果法庭需要,我可以保证会有20人为此出庭作证。”

潘妙飞代表律师里兹代尔(Lisa Ridgedale)询问黄宁宇,为何认为高冰尘文章内容准确,黄宁宇说:“因为高冰尘的人品,还有作为新闻工作者的专业精神;他引用媒体的公开讯息,我认为是可信的。”
《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曾刊登有关潘妙飞去年11月7日在家中宴请总理杜鲁多的报道,该报道也多次被控辩双方提及并被法庭列为证据之一。女法官沙玛(Sharma)周四指出,《环球邮报》近日联络法庭要求获准查阅本次庭审纪录,沙玛询问控辩双方是否有异议,高冰尘及里兹代尔均表示无异议。

周四上午开庭后,控辩双方就传召证人与法官商议。高冰尘希望传召两位被原告方列为证人的王姓人士,而原告律师解释因证明被告动机已不需要这些证人,因此决定不予传唤。

法官沙玛告知传召证人应由控辩双方负责,但高冰尘称一位王姓人士即便可联系上,但极可能找理由不出庭,并希望法庭发强制令强制其出庭,因为潘妙飞在作证时提到这两位王姓人士且内容对自己不利。沙玛告知高冰尘,可在结案陈词时告知法庭,潘妙飞所述有关两位王姓人士证词不可信,因为未有证人证实,而且从庭审目前情况看,没有迹象显示潘妙飞证词中,有关两位王姓人士对高冰尘的陈述为事实。高冰尘随即表示,不再要求法庭发证人出庭强制令。

高冰尘今日(周五)将完成作证,然后将传召另一证人,此后将进行交叉盘问及结案陈词阶段。

庭审将延长两日 高称属难得体验

潘妙飞状告媒体人高冰尘诽谤及损害名誉案,法庭原定今日(周五)结束审讯。因尚有多项程序未进行且不可能在一日内完成,法庭决定周五审讯结束后,再增加两日庭审时间,具体安排会在周五确定。高冰尘表示,不担心诉讼延长会影响审判结果,也表示打这场官司对自己来说是个难得体验,诉讼结束后将与公众分享个人体验。

周四庭审近尾声时,控辩双方与法官商议日程安排。女法官沙玛(Sharma)表示按目前进程周五无法完成审讯,因此要增加一天。潘妙飞代表律师里兹代尔(Lisa Ridgedale)表示计划询问高冰尘4个小时,因为此案需要传译因此耗时较多。沙玛决定将庭审延长两日,也表示自己也要安排日程,并询问控辩双方若在10月30日开始的一周安排两日是否可行,法庭周五会决定增加两日的日期。

会分享打官司经验

高冰尘数日前庭审开始时曾告诉《星岛日报》记者,原希望此案3天完结,但对方曾要求将审讯时间定为9天,后虽经讨论减为7天,但自己仍无力承担。他表示该官司每天要耗资6,000至1万元,自己虽有社区人士筹款帮助,但仍不足以支付诉讼费用,只好自辩打官司。
高冰尘周四庭审结束后告诉记者,法官决定庭审时间增加两日,这就又回到原告方最初提出的9天,对方的目标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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