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亿金融巨贪判死缓 儿子及情妇入狱

加拿大都市网

■贪污六亿人民币被判死缓的前内蒙古银行董事长杨成林。网上图片
 
 

内蒙古银行前党委书记杨成林涉嫌受贿六亿元(人民币,下同),21日联同儿子杨海及情妇张婷同堂受审。最终杨成林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杨海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张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70万元。

包头市中级法院21日宣判,曾在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及内蒙古银行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的杨成林,涉嫌自2000年起,13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联同另外2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亿余元、联同杨海挪用公款近3亿元,供个人使用及进行盈利活动。其中杨海参与受贿1.4亿元、挪用公款2.5亿元,张婷参与受贿80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行为构成受贿罪及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不过有鉴于他自首,且认罪、悔罪,符合酌定从轻处罚,因此判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66岁的杨成林是内蒙古银行元老级人物,其胆识及魄力一直被业界称赞。

他在2014年因涉嫌重大职务罪被立案侦查,案件在2016年已开庭一审。

此前的庭审中曾传出消息,杨成林向他人索要、收受钱财,为其情妇张婷在北京、内蒙古买房,为张婷的两个女儿购买200万元的保险;为给杨海装修美国的房屋,杨成林向他人索要5000万元人民币;要求他人为自己买路虎车,收受他人给予的价值26万元的手机、价值37万元的照相器材;曾以出国执行公务为由,带其亲人赴美国旅游,其间购买价值51万美元的铜马雕塑和象牙制品,回国后却要求下属从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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