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获装修许可想扩窗 该承担改动后的维修保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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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来源:都市地产

作者Gerry Hyman律师为多伦多星报专栏作家

问:有位业主向市政府申请了装修许可,装修公司建议将现有的一扇窗户加大委员会向业主建议,若他愿意根据“共管物业法”第98条签订一份协议,由业主承担改动部分未来的保养维修,将允许有关改动。与此同时委员会亦要求要对方提供工程师技术报告,确定改动后未来不会对建筑结构构成负面影响,及不会引致渗漏问题,不过该业主反对有关要求。站在委员会的立场,我们的要求过分吗?

答:董事会没有必须批准业主对公共设施进行改动的义务,董事的义务是以真诚诚实行事根据“共管物业法”第98条,法团可以要求业主签订协议,负责被其改动的公共设施日后的保养和维修。
如果业主无法提供合理的工程师意见书,或不愿意根据“共管物业法”第98条签订协意,委员会可以拒绝批准业主改动公共设施。

问:。我们许多单位的业主致信业主委员会,要求提供物业目前储备金的数额业主委员会已超过6个月没有回覆,甚至没有告知是否收到我们的要求这样做恰当吗?

答:。依我的观点,业主委员会没有按照“共管物业法”的要求,诚实和善意地行事你可以根据该法案第134条的规定,向法庭申请遵从令你还可以支付100元索取物业状况证明书,当中会显示储备金的金额。你也可以向近期出售单位的屋主查看其收到的物业状况证明书。

问:我们购买的单位已经交钥匙进入占用期(占用),向发展商支付的占用期租金当中,一部分包括预估的该单位物业税,看起来这税额太高了在产权交割之后,物业税是否会调整?
答:会调整的如果实际税金低于你已经支付的金额,你将收到退款。

问:一位前任委员希望能制定一条附例,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任职两届的委员,必须等待一年之后才能再次参选业主委员会并不赞成制定附例,不过就将这条建议发给业主们,征询大家意见。在44个合资格的业主中,有34位回覆,当中有23个不赞成,并且他们希望委员会召集业主大会讨论附例。由于大多数业主持反对意见,我们能否拒绝制定附例的提议?
答:。有15%的单位业主同意,就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委员会必须应要求主持讨论会然而,共管物业法指出,附例是否通过取决于委员会并且我认为,业主不能投票强制委员会通过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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