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法规:公寓阳台安装遮阳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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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都市地产
Dreamstime pic of umbrella on apartment building balcony, for Gerry Hyman col, homes & condos, jane vdv Uploaded by: jane vdv

(星岛资料图片)

问:我住34楼,阳台面朝西,夏季午后其热无比,我可以把遮阳伞夹在阳台栏杆上吗?它不会是一个永久的固定装置,因为若我要进入屋内时,我会收起伞。

答:公寓法第98条允许业主在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增加、改变或改进一些物业公共元素。单位业主和法团必须签订协议,对物业单位进行登记,具体说明谁来对增加、变更或改进的费用以及维修费和保险费负责。

问题是,你的遮阳伞,即使它是临时附着在阳台栏杆上,是否也符合第98条的公共元素规定呢?依我之见,你的阳台虽然可以视为是你专用的元素,但它仍然是一个公共元素。因此想在阳台栏杆上放遮阳伞,最好还是事先询问董事会意见。

问:我最近买了一套新的公寓单元,目前董事会是由建筑商任命的。业主何时能够选举自己的董事会?

答:公寓法(Condominium Act)要求开发商(declarant,申报人)在大厦章程书和说明(Declaration and Description)注册之后的10天内,必须任命第一个董事会。董事会必须在法团中20%的单位(或者第一套单位)移交后的90天之内,召开业主大会。在这个会议中,业主们(非申报人)可以选出两位董事会代表。不过,如果到限期开会日之时,申报人不再拥有大多数的单位,则第一个董事会不需要召开业主大会。

当申报人不再拥有大多数单位后的21天内,董事会(选举或者指定的)需要召开业主交接会议,选举新的董事会。在交接会议上,虽然声明者不再拥有大多数单位,但他们可能仍拥有足够的单位来成功选出他们数意的董事人选。

问:我们大厦根据工程师的建议,更新了走廊的地毯及墙纸,为此我们的管理费已经上调8.5%。请问董事会是否有权在未经业主表决通过下更新设施呢?

答:如果董事会在工程师协助下,确定地毯和墙纸的磨损达到有必要更换的程度,董事会有义务进行更换,毋须就此向业主提出建议或寻求进行表决。另一方面,如果更换并非必要,只是董事会希望提升或改善走廊,董事会就必须遵照《共管物业法》第97条的规定,才能进行更换程序。第97节规定董事会必须通知单位业主将会举行一次业主大会就是否更换走廊设施进行表决,而董事会必须取得最少15%的单位业主同意,才能启动表决程序。

作者Gerry Hyman为星报《共管物业法》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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