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億地產大亨如何一夜變身惡魔?傳言他是加拿大籍

加拿大都市网

市值近千億的中國房產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因涉嫌猥褻9歲女童,於7月1日在上海被刑事拘留。圍繞王振華猥褻女童事件,媒體紛紛質問,一個曾被宣傳支持公益的慈善家怎麼一夜之間變成了一個惡魔?而有網絡傳言,稱王振華目前是加拿大籍,發家在常州。

更有網絡傳言,有網友稱是「兒子舉報老子」、「父子相爭」才揭發事件。稱是兒子給老子挖得吭,親生父子相殘。

作為上市公司的新城控股對此的回應則是:

這個不是我們集團放出去的口徑。集團放出的口徑有三個:第一,這個事情我們在核實;‌‌第二,公司現在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一切都正常。‌‌第三,如果‌‌有進一步的信息,公司將會以公告的形式進行披露。

那麼‌‌至於有些員工擅自對外披露,這個是他們個人行為。並且我們也是看到截圖之後才知道這個事兒有人擅自披露,也不知道他是回應在哪裡,回應的是誰。這裡頭可能有斷章取義的問題。

環球人物刊發了深度報道《千億地產大亨一夜變身惡魔 他背後的這群人更可怕》對事件做了全面追蹤。

  環球人物
      作者:阿曄、隋唐

  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

  據《新民晚報》7月3日報道,市值近千億的房產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因涉嫌猥褻9歲女童,於7月1日在上海被刑事拘留。

  據悉,被害女童下體輕微撕裂,已經構成輕傷。

  消息一經發出,迅速引爆網絡,不少網友用「當場石化」來表達自己的震驚。人們想破腦袋也想不出來,一個千億公司的老總為何會對9歲幼童下此毒手。

  除了網友,此案件還引起了各大主流媒體關注。央視新聞評論道:「於法不顧!於情不容!王某某的行為令人髮指,性質惡劣,影響極壞,不僅違背倫理,背離公序良俗,更是視法律為無物,讓公眾無法忍受,不可承受,更不能接受!」

  如此作惡的王振華到底何許人也?作為喜歡以「慈善家」自居的他如何墮落成魔鬼?罪名為何是猥褻而非強姦?類似案件中,受害者與施暴者分別有什麼特徵?

  隨着案件被披露,藏在這個案件背後的問號正等待被拉直。

  陽光下的王振華

  在猥褻案件公開之前,王振華的勵志人生一直被人津津樂道。

  在2018年胡潤百富榜上,王振華以230億元身家位列第133位,名下的新城控股現今是中國勢頭最猛的房產公司之一。

  1983年王振華大專畢業,在那個年代已算高學歷。畢業後,他被分配到常州市武進第一棉紡廠,在這裡他一路干到車間主任。

  1988年,他乘着改革開放的春風創辦了家庭紡織廠。5年時間,他把這個紡織廠的規模做到全市三甲,並積累了200萬初始資金。

  這時候時間已經來到了1993年。那年中國房地產行業迎來史上第一個調控通知——國務院「國16條」,海南樓市泡沫由此開始進入了幻滅、膨脹、幻滅的死循環。

  在這個充斥着上萬家開發商哀嚎的時刻,王振華卻在書店裡看到了一本名叫《投資潮中永不沉沒的船——房地產》的書。

  很多年後,他在捐建「光彩圖書館」時看到孩子們歡呼雀躍的場面,曾回憶起自己與這本書邂逅的時刻:「書中都是李嘉誠、包玉剛等香港地產大亨發家的故事,我也是受到書的啟發才踏入房地產業。」

  同年,手握200萬資金的王振華逆流而上,創辦了新城控股集團的前身——武進新城投資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從老家湖塘鎮兩棟住宅樓起步,王振華逐漸在常州站穩腳跟。2014年樓市低迷時,他又踏准上海及周邊二線樓市房價快速上漲節奏,銷售額連年翻倍。2015年到2018年間,新城控股分別實現合同銷售金額319億元、651億元、1266億元和2211億元,幾乎每年都翻一番。

  2018年財報顯示,新城控股凈利潤約105億元,跑贏A股98%的公司。王振華本人也與許家印、楊國強、郁亮這樣的地產大佬談笑風生。

  王振華的人性A面

  樓市的生意有起有落,但王振華熱衷於慈善的行為卻一直沒停過。

  2013年,新城控股發起名為「七色光計劃」的公益活動,包含教育平權、兒童健康、綠色社區、環境保護、人道救助、文化工程和體育運動七個板塊。

  在這些板塊中,前文提到的「光彩圖書館」是王振華最上心的部分。這是一個以捐建鄉村小學圖書館為主的公益項目。

  王振華親自出席了「光彩圖書館」項目落地瀏陽貧困小學的活動。在活動現場,他親手將書本送給當地小學生。 

  現場他以「王伯伯」自稱,飽含深情地向當地小學的孩子們說:「王伯伯的今天是依靠知識的力量,只要多讀書,善於獵取知識,你們就可以實現造房子、救死扶傷、創造發明等所有夢想,並且未來的你們一定比王伯伯棒。」

  從那之後,「光彩圖書館」項目陸續在全國各地落成,6年間向14個省的45所學校捐獻11萬多冊圖書,據稱超6000名學生因此受益。

  王振華說,2018—2020年,他們規划了10個億的扶貧投入計劃。不出意外的話,將會有許多貧困小學得到「七色光計劃」援助。

  熱衷於兒童慈善,是王振華一直以來給人們留下的深刻印象。

  十多年前,安徽省涇縣昌橋鄉的孤峰中心小學,學習環境惡劣。王振華聽說後馬上安排員工實地考察,馬不停蹄地聯合業主、會員,發起「千里助學送愛心」活動。除了捐錢,他還組織了當地學生到新城公司參觀3天。

  王振華曾在接受採訪時說:「企業不僅要創造經濟效益,也要承擔社會責任。新城承諾,在創造價值的同時,以真誠和用心不斷回饋社會、回歸本源。」

  這便是王振華光輝的A面: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勞動模範、江蘇省優秀民營企業家、江蘇省社會主義建設貢獻獎、上海市統一戰線(工作)先進個人、常州市明星企業家、中華慈善突出貢獻人物、小學生口中親切的「王伯伯」……

  王振華的人性B面

  直到昨天,王振華的「慈善家」形象被徹底撕得粉碎。

  據目前警方通報及媒體報道的信息,此案事實關鍵脈絡如下:

  6月29日下午,周某某(女,49歲)帶了兩個女孩入住萬航渡路一家五星級酒店;

  兩個女孩均為周某某朋友家的孩子,一個12歲,另一個只有9歲。事前,周某某謊稱帶兩女孩去上海迪士尼玩,從江蘇帶至上海;

  當天,王振華來到酒店對9歲女童實施犯罪,事後付給周某某現金1萬元;

  被猥褻女童事後向在江蘇的母親打電話哭訴,母親第二天向上海市普陀區警方報案;之後,女童驗傷情,陰道有撕裂傷,構成輕傷;

  7月1日下午,王振華到案接受調查;

  7月2日晚,周某某到公安機關自首;

  7月3日,媒體在網上曝光該案件,當天晚9點,上海公安確認:新城控股董事長、57歲的王振華涉嫌猥褻兒童被刑事拘留;兩個小時後,新城控股正式公告此事。

  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在該案被爆出的幾個小時後,新城控股一位中層說:「還在消化,無法相信。」直到上海警方通報確認前,這家公司的一位副總裁在和朋友的通話中依然認為:「他(王振華)不至於如此低級、下流、無恥。」

  在新城控股的大本營、王振華的家鄉江蘇常州,這更是一種楷模的毀滅。

  一位常州本地的企業家稱,王振華的事業算是逆襲,他本人多年以來在當地政商兩界口碑不算差,「但今天,整個常州城都憤怒了」。

  昨晚,新城控股緊急召開董事會議,通過投票表決選舉公司董事兼總裁王曉松接任董事長,王曉松為王振華之子。此外,新城控股方還表示,原董事長王振華正因個人原因被刑事拘留,與集團經營無關,且目前集團經營保持正常。

  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其實這並不是王振華第一次「出事」。

  2016年1月22日,新城控股也曾發佈公告稱,董事長王振華因個人原因,正在接受常州市武進區紀委調查,並強調此事與公司經營無關。

  根據媒體當時的報道,王振華此次被帶走是因配合常州市對某位官員的調查。在此前一個月,常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沈瑞卿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江蘇省紀委調查。有人把王振華此次配合被調查的官員指向了沈瑞卿。不過,這個說法遭到新城高管團隊否認。一個月後,王振華結束了調查回到公司工作。

  但這一次,王振華恐怕無法那麼輕易脫身了。

  罪名為何是猥褻而非強姦?

  上海警方通報之後,很多人都在質疑:受害女孩都有陰道撕裂傷了,王振華的罪名還只是猥褻而不是強姦?

  在律師看來,犯罪嫌疑人對女童侵害的行為方式決定案件的性質,包括嫌疑人是否暴露生殖器,有無生殖器的接觸,女童陰道傷是如何造成的,等等。

  不過,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玉霞律師表示,由於受害女童只有9歲,從法律定義上來說,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女性,在法律上被視為幼女,即便沒有發生實質性關係,但如果有生殖器官接觸,涉嫌的罪名同樣為強姦罪。

  根據《刑法》第236條第二款的規定,強姦幼女的,在3年至10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內從重處罰;情節惡劣的,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公安機關立案所確定的罪名,一般會根據報案一方的陳述初步判斷罪名。案件最終的定性,需要根據訴訟程序的推進和證據的完善,到審判程序最終確定。如果王某在實施行為過程中用生殖器接觸,或者陰道受傷是由生殖器接觸所致,那麼案件將會改變定性,並且將認定為強姦既遂。」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啟明解釋道。

截圖自講述兒童性侵案的韓國電影《熔爐》。

  近年來,頻頻曝光的兒童性侵案讓人揪心,人們不禁想問,施暴者到底是一種怎樣的心理才會去對孩子下手?

  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狄小華稱:「施暴者的心態比較複雜。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比較差,在威嚇利誘之下,施暴者暴露自己的可能性就比較低,有可能存在一種更強的僥倖心理。另外,有一些犯罪分子是因為有處女情結,才選擇女童下手。」

  狄小華還表示,近幾年曝光出來的比較多的受害者都是農村的留守兒童,犯罪主體多是老年人。「現如今,老年人生活條件好了,身體又不錯,有的老人單身,另一半去世了或者離婚了,這些人就形成了一個比較特殊的犯罪主體。」

  這次身處輿論旋渦中的王振華,的確年過半百了。

  狄小華呼籲:「我們還是應該加大力度促進對未成年人的保護。首先就是從家長到學校,共同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護意識;第二就是要強化監護工作,比如父母不在身邊的留守兒童,就更容易受到這方面的傷害;第三個方面就是司法機關還是要加大對這方面犯罪的打擊力度,這幾年的打擊力度還是很大的,但還遠遠不夠。另外,還要幫助受害的未成年人儘快地走出陰影。」

  的確,相比於王振華給受害者帶來的終生傷害,這次醜聞給千億新城帝國蒙上的陰影顯得微不足道。

  而王振華是否為慣犯?周某某背後又是否存在着一條可怕的產業鏈?所有人都在等一個答案。

  我們相信任何身份都不是犯罪的擋箭牌,任何人都沒有法外之權。對於這樣的衣冠禽獸,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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