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城連環殺人案:一場籠罩韓國33年的「殺人回憶」

加拿大都市网

   電影《殺人回憶》海報

「我知道這一天終會到來。」

  說出這話的,是韓國歷史上最臭名昭著的連環殺人案嫌犯——一個讓幾代韓國人陷入噩夢,與英國「開膛手傑克」、美國「十二宮殺手」這些歷史上最「知名」罪犯「齊名」的人。

  2019年9月18日晚上7點36分,韓國警方召開新聞發佈會宣布,經過DNA比對,韓國歷史上首起、也是迄今為止最嚴重的連環殺人案嫌犯的身份被確定。只用了22分鐘,「華城連環殺人案」就登上了韓國網絡熱搜的第一位。

  次日,正是華城連環殺人案第一起受害者被發現整整33年周年的日子。在1986年至1991年的6年時間裏,10名從13至71歲不同年齡的女性在首爾以南70公里的京畿道華城地區遭到野蠻強姦和殺害,犯罪手法之殘忍,震驚韓國。

  10月22日,據《韓國先驅報》報道,已有韓國國會議員針對已過公訴時效的華城案正式提出一項特別法案,旨在將嫌犯繩之以法,對此,韓國國家警察廳已表示了支持。

  33年來,警方為偵破此案投入了創紀錄的200多萬人次警力,前後調查2萬多人,比對4萬多份指紋,然而真兇遲遲沒有歸案,成為韓國警界的巨大恥辱。找到真兇,儼然已成為韓國公眾的「國民心結」。

  根據這一案件改編的影視作品屢次被搬上熒幕。2003年,韓國導演奉俊昊拍攝的《殺人回憶》更是成為韓國歷史上最成功的電影之一,也因着這部電影,華城案被中國觀眾了解。在電影結尾,演員宋康昊閃着淚光的眼睛死死盯着鏡頭的凝視,讓許多人難以忘懷。這裏面既包含着渴求真相的吶喊,也有着苦苦找尋真相無果的憤怒。兇手到底是誰?這個被無數人問了無數次的「靈魂拷問」,終於在2019年等來了遲到的答案。

電影《殺人回憶》最後一個鏡頭

  嫌犯浮現

  金時根(音譯)做夢也不會想到,他居然親手抓到了華城連環殺人案的嫌犯。

  據《韓國時報》報道,1994年1月15日,韓國忠清北道清州警局接到了一起報案,一名兩天前失蹤的年輕女性的遺體在一家五金店的倉庫中被發現。

  案情並不複雜,受害者的姐夫、31歲的李春在成為了最大的嫌疑犯。1月13日,李春在給受害者打電話,讓她來家中見面設法勸說之前吵架離家出走的妻子回來。

  據上述報道,警方在李春在家中找到了受害者的血跡,在審問中,他很快承認了自己的罪行。根據當年的判決書和搜查證詞,李春在在妻妹喝的果汁中混入安眠藥,在其意識不清之際對其實施強姦,在實施性暴力後,用鈍器擊打其頭部將其殺害。

  報道稱,今年已62歲的金時根回憶起當年的這起案件時,有一個細節仍記憶猶新。當時屍檢時在遺體頭部發現了3處凹陷部位。但李春在一直稱自己「分明打了4下」。 最終,經過全面屍檢,發現有一次是打偏的,李春在的記憶是正確的。「當時我就想,他怎麼能把殘忍殺害人的過程記得這麼準確呢?」金時根說。

  在一審與二審中,李春在都被判處死刑,然而韓國最高法院在終審時認為其並非蓄意謀殺,而改判無期徒刑。這一改判,為日後找到華城連環殺人案的兇手提供了可能。

  2019年9月19日,在宣布找到華城案嫌犯身份的次日,為了回應舉國上下巨大的關注,警方再次舉行記者會披露了更詳細的內幕。警方表示,儘管該案的訴訟時效早已在2006年到期,然而由於案件的特殊性,警方並沒有停止調查。在兩個月前,調查組委託韓國國立科學調查研究院對現場的部分證據重新進行了DNA鑒定。結果發現,在目前可供鑒定的10件物證中,在連環殺人案第5、7、9起案件等3件現場證物中檢測出的DNA與在押犯人李春在的DNA一致。警方表示,DNA證據的誤差可能性極低。

  此時,李春在正被關押在距離華城300多公里的釜山監獄服刑。也就是說,在華城連環殺人案最後一起案件發生3年後,他就因為另一起命案而被「陰差陽錯」地逮捕收監,至今已服刑25年。

  韓聯社的報道稱,在釜山獄警的眼裡,李春在沉默老實,服刑期間從未受到過任何懲罰。如果不是因為無期徒刑,以他的優異表現早可以假釋出獄。直到被認定為華城案嫌犯時,監獄的工作人員和獄友都無法相信這名「模範囚犯」可能就是韓國歷史上窮凶極惡的連環殺手。

  起初,李春在拒不認罪。警方調集了57人組成的專案組,再次對案發時的15萬餘項調查記錄和證據進行分析,並派出9名經驗豐富的犯罪心理分析師與李春在進行對話。

  根據警方的說法,DNA鐵證、此案公訴時效已過、假釋可能性幾乎為零以及犯罪心理分析師強大的攻勢,最終擊潰了李春在的心理防線。

  「我知道自己做過的事情總有一天會敗露。」在10月1日的第9次詢問中,李春在終於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他不僅承認犯下全部10起華城連環殺人案,而且還交代了強姦並殺害另外4名女性的犯罪行為。此外他還聲稱,在華城案發前,自己曾犯下30次強姦或強姦未遂的犯罪行為。對此,警方表示正在逐一核實。

  在交代自己作案的過程中,李春在通過畫圖的形式詳細介紹了部分案件的行兇地點、時間和周圍的情況,這也使得警方認為他的供述可信度很高。

  10月15日,警方宣布對嫌犯李春在正式立案,儘管華城案已過訴訟時效,即便定罪,也可能無法再追究他的法律責任,但警方表示無論如何,還是會將此案所有的真相調查清楚,給所有人一個交代。

  隨着調查的深入,這場籠罩韓國社會長達33年的「殺人回憶」,再一次被召喚回來。

電影《殺人回憶》場景

  華城血案

  所有的噩夢都要從1986年9月15日那個清晨開始。

  那天清晨6點,71歲的李某在女兒家住了一夜之後,因為惦記家中忙碌的農活,連早飯也顧不上吃便匆匆踏上回家的路。

  第二天,她被發現陳屍于田地中,下半身赤裸,手腳以X字被捆綁,趴在田地上。

  僅僅一個月後,第二起案件接着發生。受害者是25歲的朴某,她和第4起案件的受害者、21歲的李某分別於1986年10月20日和1986年12月14日在回家途中失蹤。幾天後兩人的遺體被人們發現,手法如同一人所做:雙手被胸罩反綁,頭被蓋上緊身短褲,朴某的胸口還有4處類似螺絲起子造成的傷口。事後調查發現,這兩起案件的發生地點距離當年李春在的住處不到7公里。

  第3起案件的受害者、24歲的權某的遺體在遇害131天後才被人發現,發現時遺體已經腐爛,死者的臉上也被蓋上內褲,與此前的案件一樣,死因也是勒死。屍檢推測她的遇害時間應該是在1986年12月12日。

  就在這個時候,已在京畿道警察廳擔任30多年刑警的資深警員河升均(音譯)被派至華城案專案組,正式開始涉入調查此案。從此,他的一生就和這起連環殺人案緊緊地捆綁在了一起。

  2019年9月18日,當華城連環殺人案的嫌疑人李春在的身份被披露後,整個華城都轟動了,當地人紛紛聚在一起,談論着當年發生的事情。

  如今已是《韓國時報》社長的李俊熙(音譯)當年曾採訪過華城連環殺人案,他在《韓國時報》上撰寫的一篇回憶當年報道華城案的文章中寫道,「一開始以為這只是一起普通的案件,但是在現場看到遺體後,我被殘忍的景象所震驚,此後便一直關注着警方對該案的調查。

  33年後,當嫌犯的身份終於浮出水面時,《韓國時報》再次派出記者走訪了當年案發地並進行了深入的調查。

  「我抓起一坨稻草,準備去喂牛,結果發現草堆下面露出一條女性的腿。」83歲的崔載文(音譯)回憶起30多年前的那一幕仍感到不寒而慄。1987年1月10日,第5名受害者——剛剛高中畢業的18歲女生洪某,在從鄰近的水原市回家途中被害,次日遺體被發現在田地中,雙手反綁,嘴巴被襪子塞住,衣服被脫掉後再蓋到身體上,死因是被圍巾勒死。

  「自那天后,村裡的氣氛就一直很不安,發現那孩子(遺體)的路,我再也沒有去過。」她在接受《韓國時報》採訪時說道。

  「在這起案件之前,(韓國)是沒有什麼『連環殺人』概念的。當年警方投入了特別多的人力去查此案,只要是20至40歲間的華城居民,基本都接受過警察的調查。」李俊熙回憶稱。

  居住在當地的李春在也不例外,根據警察的說法,在第6起案件發生後他甚至一度被認為是犯罪嫌疑人,但是最終因為血型和腳印不匹配而將其釋放。當時警方認為,疑犯的血型可能是B型,而李春在的血型是O型。

  李春在被放走之後,華城地區的殺人案仍在繼續。1988年9月8日,第7起案件的受害者、54歲的家庭主婦安某在回家途中遇害,遺體在小河附近的草叢中被發現,雙手被胸罩反綁,嘴巴被襪子和手帕塞住,死因是勒死,兇手還在她的下體內塞入了異物。在這起案件中,有巴士司機和乘務員稱目擊到了搭車的嫌犯。

  據韓國《東亞日報》的報道,第8起案件和第10起案件發生時,警察還對李春在進行了訊問,但因沒有確鑿的證據最終不了了之。事實上,直到最後一起案件發生4個月後的1991年8月,韓國警方才開始首次引進DNA鑒定技術,然而此時李春在已搬離華城地區。

  30多年來,最備受煎熬的,莫過於調查此案的警員和受害者的家屬。2006年華城案所有案件的訴訟期限即將到期,而追查兇手一輩子的河升均也行將退休,那一年,他帶着滿腔的悲憤和羞辱給華城案兇手寫了一封數千字的公開信:

  「作為刑警我覺得自己是受到恩惠的人。1971年當上警察開始,我抓到了292個殺人犯,送進牢房的犯人達數千之多。可是,這又能怎樣,我始終沒有抓到你。

  「我和同事們曾經幾個月不回家,在誓死要把你抓捕歸案的念頭下瘋狂調查,哪怕忘記了妻兒的生日也不會忘記你全部的犯罪日期和作案手法。

  「我有部下過勞倒下,至今半身不遂。還有另一個部下因為對疑犯刑訊逼供而犯下了致其死亡的悲劇。我也曾因此被解職。

  「就在這期間你像是要嘲笑我們似的,從容地再次作案。為什麼呢?

  「你一定已經到了中年了吧,你結婚了嗎?有孩子了嗎?

  「受害人中連70歲的老婆婆都有。你沒有想到過自己的母親?還有剛結婚的女性,年輕的20歲姑娘,尚年幼的女初中生、高中生。她們肯定有向你哀求饒命吧。你怎麼下得了手呢?

  「請千萬不要比我先死,我一定要見到你!」

  蒼天不負有心人,這位73歲的老刑警終於等到了這一天。據《韓民族日報》報道,9月18日,他曾經的下屬在看到新聞後馬上撥通了他的電話,在得知嫌犯身份終於查明的消息後,兩個人拿着電話像小孩一樣哭了好一陣子。

  許多人等這一天等得太久了。

  這個讓成千上萬人念念不忘的兇手,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

河升均接受媒體採訪

  李春在其人

  「嗯,我覺得這很像我的孩子(李春在)。」這是75歲的金某看到警方提供的兇手素描後說出的第一句話。

  李春在的身份曝光後,正在京畿道華城醫院接受治療的其母金某在接受《韓國時報》採訪時表示,對於兒子被警方指認為華城案嫌犯感到震驚,她至今仍不相信自己的兒子會犯下如此嚴重的罪行。

  「他是個很聽話的兒子,沒怎麼讓我擔心,他的童年很普通,青春期也不反叛。他已經為自己的衝動(1994年殺害妻妹的案件)付出了20多年的代價。如今你們告訴我他是華城案的嫌犯,我無法相信……」她說。

  隨着媒體的調查和警方披露的信息,李春在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呈現出兩種截然不同的說法。

  據上述報道,出生成長於華城郡泰安邑濟南里地區的李春在,在當地學校讀書長大。1986年1月,服完兵役後,他在離家約4公里的一家電器廠工作。華城連環謀殺案發生期間,他就住在當地。

  李春在的父親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我和鄰居們都無法想像我們村裡會有這樣的殺手。」他說,「突然之間,有許多記者來找我,告訴我我的兒子被確認為罪犯。我不相信,對我來說,春在是個好兒子。是一個溫柔的孩子,不是一個做這種事情的人。」

  這種印象也在李春在曾居住村莊的村民中得到了印證,據SBS電視台的調查,大多數認識李春在的人反映稱:他內向、安靜。 一位在濟南里居住了一輩子的80歲老人說:「我和(他們家)住在同一個街區,對李春在非常了解,我不認為他會是犯罪嫌疑人。他的家庭環境雖然不富裕但也不錯,他的爺爺、奶奶、爸爸媽媽也都很善良,都是好人。」

  曾經一起服兵役的同伴也表示,李春在在軍隊生活中表現很平凡,人際關係不錯,性格並不暴力。他的中學同學回憶稱,他是一個安靜的人,沒有什麼特點,記憶中甚至好像想不起他講過什麼話,也從來沒有看到他抽煙或與其他人打架。

  據上述報道,1990至1991年之間,李春在搬到距離華城110公里的清州,成為了一名挖土車司機,並與當地一家建築公司的一名女員工結婚。與此同時,華城連環殺人案在1991年4月之後沒有再發生新的案件。直到1994年1月,李春在在清洲的家中強姦並殺害了妻妹,被捕時,他已有了一個3歲的兒子。

  在1991年到1993年的3年時間裏,李春在經歷了新婚、生子,這些變化是否使得他暫時停止了繼續作案,還是有其他犯罪發生,目前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從警方披露的調查資料和媒體的報道中可以得知,李春在在結婚後經常對妻子實施家庭暴力,甚至包括性變態行為。1994年9月,上訴法院在起訴李春在的起訴書中將他形容為「有暴力傾向的性格」。調查顯示,他甚至會虐待年幼的兒子。當妻子離家出走威脅要離婚時,他曾向周圍的人說:「我要在妻子身上刻上紋身,這樣她就永遠無法再嫁給別人了。」

  首爾數字大學前警察專業教授、犯罪心理分析師裴相勛(音譯)在接受《韓國時報》採訪時表示,「李春在顯示出的是暴力連環殺手的特徵:在比你強的人當中保持安靜,而在比你弱的人當中顯示出過分的暴力。」

  韓國京畿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秀貞在接受CBS電台採訪時則認為,追求變態的性滿足被認為是李春在的犯罪動機之一,這從華城案的受害者都是女性,年齡從13歲初中生到71歲的老婦人都有,大部分遺體都有被強姦的痕迹等特徵看出。根據一位獄友的證詞,他一直偷偷地保存着10張女性私密部位的照片,他印象中李春在唯一一次發火,也是因為他向李春在索要其中的一張照片遭到拒絕。

  「他並未停止殘忍的殺戮,而他的鄰居們根本沒有注意到。」李秀貞指出,「他所涉及的犯罪行為中的關鍵詞是 『變態性行為』。雖然有許多方式可以解決性的需求,但是他卻選擇對他人造成可怕痛苦的變態行為。在他的所有罪行中,都涉及性侵或性侵未遂,他是一個仍然可能進行性犯罪和謀殺的人。」

  李秀貞認為,另一個可能的作案動機是嫉妒之心。根據連環殺人案發生前的連環強姦及強姦未遂案的警方記錄,李春在曾向被害女性提出以下兩個問題:第一, 你老公是幹什麼的? 第二,你有幾個孩子,幾歲?專家分析稱,從中可以推斷他的犯罪動機不僅僅是追求性滿足,還有想破壞別人生活的嫉妒之心。

  此外,《東亞日報》報道稱,李春在曾在調查中向警方透露自己在小學的時候被同鄉的一個姐姐性侵過。警方表示,兒時經歷的強迫性性經驗有可能會扭曲性取向,並成為成人後的犯罪動機。不過目前這一點尚無法證實。

李春在真人照片

  華城案影響

  33年來,華城連環殺人案對韓國社會產生了深遠影響。

  「華城連環殺人案」發生的時間——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到90年代初期,對於韓國人來說,是一段令人難忘、記憶深刻的時期。那個年代,正是韓國體制混亂、人心迷茫、社會失序、技術薄弱的年代。

  韓國導演奉俊昊2003年上映的電影《殺人回憶》是記錄這場「國民謀殺案」和其時代背景的影視作品中的佼佼者。直到今天,人們仍經常通過電影中關鍵的場景來記住該案。

  在多次接受採訪中,奉俊昊說過:「華城連環殺手案對韓國人來說是一個令人震驚的事件。它給韓國社會造成了很多創傷。當我拍這部電影時,我對罪犯有很多思考。我竭盡全力以不同於其他謀殺案的方式來表達它。我想說的是一個人的死亡如何給周圍的人帶來極大的悲傷,而這其中反映出當時時代的無能,是整個社會的缺陷,這是我這部電影要極力說明的。」

  影片中有個細節頗能透露這一點。當命案發生前有人常點的音樂在廣播中響起時,天也下起了雨,警官們知道兇手又要殺人了。但他們沒有足夠的人手去阻止。

  奉俊昊在電影結尾留下的辦案警官對着鏡頭的凝視,其實也有相同的意味。在電影海報上,寫着一句「瘋狂地想找到」,這既是奉俊昊自己的心裏話,也是所有看過這部電影的人的心聲。2013年,《殺人回憶》上映10周年時,奉俊昊曾專門組織過紀念活動,甚至一度認為兇手有可能來到現場。

  如今,我們已經知道,2003年電影上映時,李春在已經在監獄裏服刑9年,電影結尾那個死死的凝視,他很有可能從未看過。

  而16年後,正在威尼斯參加電影節的奉俊昊收到了比獲得最佳影片獎更讓他激動的消息—— 嫌犯終於找到了。

  曾經看過《殺人回憶》並留下深刻印象的韓國人申在原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表示,從電影中,人們可以更多感受到的是對於那個時代的批判, 「華城殺人案」中的兇手一直未能被「抓住」,跟當時韓國的刑偵體系、辦案人員的素質以及刑偵技術裝備的落後有着很大的關係。」每一個小細節如同滾動的雪球,越滾越大導致了這個案件無法告破。」他說。

  當年正是在華城案偵破過程中,韓國警方首次使用了DNA鑒定技術。只是當時,韓國還未掌握此項技術,而不得不將樣本送往日本進行鑒定。而33年後,DNA技術的發展和數據庫的建立是警方得以破獲華城案的關鍵。

  據韓國法務部的數據,根據2010年7月份開始實施的DNA法,直至今年7月為止已經從17萬6960名犯罪分子身上提取了DNA。根據犯罪類型,涉及暴力行為的犯罪分子最多(71485名),其後分別為強姦罪(29101名)、盜竊搶劫罪(24043名)、販賣毒品罪(14359名)。

  所採取的DNA則在解決包含華城案在內的多起未解案件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據韓國檢察部門在其官網公示的數據顯示,通過提取的DNA,檢方解決的未解案件從2010年的33件升到了7583件(截至2016年)。自從韓國警方創造了DNA採取及管理系統後,直到去年為止,重新開始調查的案件也高達5679件。

  從2000年2月起,韓國還引進了犯罪分析調查法,設立犯罪心理分析師一職,協助警方預測罪犯行動。此制度的引進最初目的正是為了解決華城連環殺人案。韓國媒體認為,華城案中李春在最後的認罪,正是由於犯罪分析師的參與,最終使李春在心理上發生了變化。

  而33年來公眾對「華城殺人案」真兇追查的持久關注與熱議,更是推動韓國司法體系中對「公訴時效」制度的改革的原始動力之一。

  韓國2007年修改的《刑事訴訟法》規定,韓國殺人犯罪的訴訟時效為25年、盜竊10年、強姦10年(情節嚴重者15年)、放火15年。在2015年7月24日,韓國國會以199票贊成、0票反對、4票棄權的結果通過《刑事訴訟法》的再次修訂,此後25年殺人犯罪公訴時效被廢除,殺人犯罪案件將被永久追訴。

  華城案因為發生在修改法律之前,而且追溯時效已於2006年失效,所以李春在即使最終被認定為真兇,也可能無法受到起訴,但富戲劇性的是,李春在最終因為自己的惡行而鋃鐺入獄。雖然現實對所有人都開了一個長長的「玩笑」,但正義的審判最終還是沒有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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