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也得立遺囑?否則 法庭接管你的房子你的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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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都市加西追蹤

4月7至13日為卑詩省「設立遺囑周」。省政府鼓勵省民早做人生規劃:在卑詩省育有18歲或以下子女的家庭中,超過六成(66%)沒有訂立遺囑。18至34歲的受訪省民中,逾七成(77%)未有設立遺囑。在加拿大沒有遺囑的後果,很嚴重!

4月7至13日為卑詩省「設立遺囑周」。根據卑詩法律公證人協會(BC Notaries)於2018年進行的一項民意調查顯示,育有18歲或以下子女的家庭中,超過六成(66%)沒有訂立遺囑。同時,18至34歲的受訪省民中,逾七成(77%)未有設立遺囑。《加拿大都市報》專欄作者,闕建華 Robert Que  家庭財富管理專家撰寫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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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走在前面

父母沒權處理身後事,等法庭!

我以前寫過遺囑的系列文章。但是並沒有強調年輕人也需要寫遺囑。大多數人認為寫遺囑是老年人的事情。年輕人還需要寫遺囑嗎?或許你看了下面的故事,會有所改變。

我剛來加拿大的時候,在一個西人公司找了份工作。這個公司里有幾個中國人,大家相互照應,關係都不錯。裏面有一位年輕的中國女士。非常勤奮,又樂於助人。在公司里做得非常好。雖然後來我們相繼離開這家公司,但幾個老同事還經常相聚。這位女士,憑一己之力,還買了一個房子。 我們就覺得對她來說,就差一個男朋友了。所以有一個同事還一直熱心的為她張羅男朋友的事情。

但是有一天,我收到一條短訊,是一個老同事發來的,說:她去世了!什麼原因?是因為生了一種叫黑色素瘤的癌症。

我們幾個同事都非常的震驚。因為我們都是突然得到這個消息。儘管和她還經常聯繫,但生病的事竟毫無所知。

我們去參加她的葬禮,見到了她的從中國趕來處理後事的父母。我這才知道一個更加令人震驚的事情:她生病的事,竟然也沒有告訴她的父母!所以她父母得到消息時,也是毫無準備。那真是晴天霹靂!

那她把生病的事告訴誰呢?就是幾個她們經常見面的一起參加一個健身俱樂部的幾個朋友。我們了解到,她其實嘗試過各種治療方式,有醫生建議截肢,但她堅決不同意,說:那樣我就會一輩子麻煩別人。朋友說趕快告訴父母。她也堅決不同意,說:我的家庭條件也不好,父母年紀也大,他們遠在中國,告訴他們,他們除了着急,傷心,以及花不必要的錢外,沒有任何益處。

就是這樣一個不願意為別人帶來任何麻煩的人,也樂於幫助別人的人,她沒有想到:因為她沒有做一件事情。卻給她的父母帶來了許多的麻煩。

這件事情就是:她沒有留下遺囑!

她留下一個房子,一個車。都有貸款。

悲傷的父母處理完後事,對財產的決定非常簡單:女兒獨自一人在加拿大,沒有任何親人。財產自然歸父母所有。他們也不打算住在加拿大。所以他們做的事情只有一件:賣掉房子和車子,拿到現金,回中國。

女兒生病期間,一定也想到過身後財產歸屬的問題。寫一份遺囑的時間是綽綽有餘的。她沒有寫,也許她從未意識到寫遺囑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也許她的想法和父母的一樣:親人只有父母,財產肯定是他們的。寫不寫遺囑都一樣,既然都一樣。我為什麼還要花時間力氣去寫遺囑?

但是當她的父母真正處理起來,才發覺困難重重。首先,沒有遺囑就沒有指定財產的執行人。所以執行人最終是由遺產法庭來決定的。光是執行人的決定,法庭就花了兩個多月的時間。

其次,關於父母身份的認定。如果有遺囑,一定會把作為受益人的父母的身份列在其中。會大大縮短認定父母身份的時間。因為沒有遺囑,認定這兩個人是她的父母也花了很多時間。當然,這裏面也有父母是中國人身份的因素。另外因為沒有遺囑,法庭問的問題很多,似乎要提供無窮無盡的材料。然後就是等待。

總之六個月過去了,她的父母已經身心俱疲。期間:房子和車子的貸款還得繼續還,多拖一天,就得多還一天的貸款,對父母來說就是多一天的損失。父母在加拿大,多呆一天也是多一天的花銷。因為沒想到拖得這麼長,還得緊急從中國調錢,因為女兒的賬戶根本沒法動。

後來她的父母終於不能忍受了。回國了。不但沒處理掉任何財產,而且還花出去好多錢。

當然,最終的結果,她的父母還是又返回加拿大,在其他朋友的協助下,財產終於處理完成。

雖然沒有遺囑,最終結果,跟他們想的一樣:財產歸父母所有。

但是其中的過程呢:如果考慮到損失的貸款,父母等待過程中的花銷,父母耗費的時間精力。

有沒有遺囑?可有天壤之別。

我想如果她在天上看到她的父母在加拿大如此受折磨,她一定會後悔沒有好好規劃一下,寫下遺囑。如果你是年輕人,名下有財產,你是否會寫遺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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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娃的人沒有遺囑

法庭指定監護人你放心嗎?

我寫了年輕人,即使是單身,如名下有財產,最好寫遺囑。

另一種情況是,年輕人已經結婚,而且養育有未成年的小孩,那麼寫遺囑就顯得非常重要。為什麼這麼說?

第一個原因是:小孩子不能管理財產!如果雙親過世,都沒有留下遺囑,那麼按照BC省的法定分配程序,小孩子會獲得父母的全部財產。但問題就在這兒,這些財產小孩子雖然擁有所有權,但是卻需要另外有人來進行監管。那誰來管理這些財產呢?有人會說這些財產讓小孩子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來進行管理啊,或者讓自己的兄弟姐妹來進行管理呀。但是你並沒有在遺囑裏面指定誰來管理。

這個時候就需要有親人主動向法庭申請提出管理資產。但是法庭並不一定會同意。比如:申請管理資產的親人都生活在中國,並不是加拿大的居民。法庭覺得他們管理加拿大的資產並不合適。或者法庭認為有其他原因,申請人不適合管理資產。

那麼,法庭就會把財產委託給政府的信託機構進行管理。直到孩子年滿19周歲。這時候不管財產多麼巨大,也不管孩子在財務上是否足夠成熟。政府機構會把所有的財產都給孩子。

第二個要寫遺囑的原因是:孩子的監護人!如果沒有寫遺囑,就表示沒有指定孩子的監護人。如果雙親離世,未成年孩子的監護人同樣是由法庭來最終決定的。如果沒有人申請做孩子的監護人,或者法庭認為申請人不適合。那麼同樣,法庭也會讓政府機構來做孩子的監護人。

孩子的監護人有着極其重要的責任,管理孩子的日常生活及教育。大多數人的第一選擇是希望有血緣關係的人來做孩子的監護人。如果讓一個政府機構來做,多少人會放心呢?

所以如果沒有寫遺囑,有兩個重要的事項就沒有指定。第一是財產的管理人。第二是孩子的監護人。在沒有遺囑指定的情況下,即使其他親人要申請這兩項權利,會面臨手續極其繁瑣,費時費力還不一定能成功的局面。有時候親人申請到了孩子的監護人。但是財產的管理人仍然是政府。那麼孩子的一切日常花銷,教育費用。都需要孩子監護人向政府申請。這些也都非常耗時和耗費精力。

有人會問:政府機構作為財產的管理人和孩子的監護人到底怎麼樣啊?

作為bc省來說,有一個專門的政府機構叫Public Guardian and Trustee, 是專門負責未成年孩子的財產管理和做監護人。我們來看他收取的費用,分為三部分:

第一:管理資產價值總和的3.75%。在管理開始的時候,一次性收取。

第二:管理的資產所產生新收入的3.75%。只要有新的收入產生(如利息),就會提取收入的3.75%。

第三:管理費,按總資產價值的0.7%每年收取。

如果你的資產巨大,那麼以上所收取的費用就顯得特別昂貴。另外讓政府指定的人來做孩子的監護人,反正我是不放心的。所以基於以上原因,年輕人只要有未成年的孩子,都應該寫下自己的遺囑,指定孩子的監護人和孩子財產的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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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測試:

立個遺囑不到十分鐘

為了推動省民立遺囑,政府也是操碎了心,提供了以下資源。記者看了一下,太複雜了。普通人的遺囑沒有那麼複雜,關鍵和核心的內容就是:指定一個執行人,指定一個監護人。

過去加西都市追蹤報道過:不立遺囑後患無窮,網上辦理不過40元。現在有了全免費的遺囑網址,記者親測,按照步驟立下遺囑,不到十分鐘!遺囑是人生大事,小編建議大家使用「谷歌翻譯」,克服閱讀障礙,好好上網看看。

網址在這裡:

中國人忌談身後事,忌談遺囑,覺得不吉利。

但身在契約社會,不立遺囑真是死了都要嚇得醒過來!

何況這件人生大事,只需要十分鐘,不花一分錢就能搞定….

所以是要吉利,還是要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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