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華爾街日報》和《國會山報》(The Hill)報道,在維珍尼亞大學研究水下機械人的中國學者胡海舟,8月25日準備返回中國時,在芝加哥機場被海關邊境保護局人員攔下盤問並被捕,他當時承認自己的電腦中存有指導教授研發的軟件代碼,如果對方知道會非常不快。
根據聯邦調查局(FBI)在逮捕胡海舟後提交的文件,胡涉嫌竊取了維珍尼亞大學教授董海波(Haibo Dong)研究了20年的軟件代碼。
董海波與其他高校共同負責一項由海軍研究辦公室資助的合作項目;胡海舟則曾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一個軍方資助的實驗室工作,研究水下機械人。不過調查人員在與維珍尼亞大學繼續調查期間,校方一個存有涉案機密文件的電腦系統在癱瘓後恢復工作,他們發現在胡海舟電腦中找到的部分具有知識產權的信息,實際上存放在一個共享空間中,胡海舟獲准接觸其中的部分文件。
參與調查的一名FBI探員在日前的庭審中接受辯方律師交叉盤問時承認,調查人員不知道涉案的編碼是如何出現在胡海舟電腦中的,也沒有證據顯示胡竊取了登錄的密碼或使用其他不當手段,接觸了那些信息。
位於維州夏洛茨維爾的聯邦檢察官辦公室20日提出動議,要求法庭撤銷對胡海舟的全部指控,法庭在21日同意撤案。
雖然如此,維珍尼亞大學一位發言人表示,該校將繼續調查胡海舟在離美時持有校方擁有知識產權文件的來龍去脈,並補充指出,胡海舟並沒有獲得接觸或取走那些文件的許可。
董海波則重申了他之前對FBI說過的話,即他相信胡海舟不當獲取了自己研發的密碼,他說自己曾多次拒絕胡海舟接觸那些文件,不清楚胡是如何獲得那些文件的。他認為胡的所作所為不道德、不正當,但不確定是否達到了刑事犯罪的程度。董海波還說,胡返回中國前沒有和他聯繫道別,很不尋常。
但胡海舟的律師圖尼克(James D. Tunick)說,胡電腦中的每份文件都是獲准擁有,他用校方提供的登錄密碼進入電腦系統獲得那些文件。他說,胡海舟不知道其中很多文件的內容,因為它們是一個更大文件夾的一部分。圖尼克否認胡曾多次向教授要求獲得那些文件,說他作為助理研究員,被要求進入那個文件夾拷貝文件,在老師分配給他的一些研究項目上提供幫助,和其他助理研究員做的沒什麼不同。
圖尼克還說,胡在回國前數天曾通過電郵和電話與董海波聯絡,董知道胡將要離美,胡離開美國是因為簽證即將到期。他感到自己被老師出賣了。胡海舟目前已回到中國。
為證明胡海舟竊取了行業機密,檢方除需要證明被告無權獲得有關信息,同時信息所有方也須安全保管信息,保證未經許可者不能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