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加中两国合力追逃税启动 CRA会如何调查?

加拿大都市网

对于移民族而言,不少人在加拿大境外还拥有一定的资产,或者是在加拿大从事与中国相关的商贸业务,例如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等,他们因此会在境外使用人民币或者它货币结算,当他们以为加中两国财务信息并不沟通,所以对加拿大政府隐瞒收入,那就大错特错了。

本报记者 文琪

今年7月1日,加拿大联邦财政部宣布自动交换全球金融账户信息系统(CRS, Common Report System) 生效。加拿大的各大金融机构被要求采用相应的程序来识别和收集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所持有的金融账户信息,并在一定时间后报告给联邦税务局(CRA)。而对于从事与中国相关工作的加国移民在中国国内的金融帐户信息,将会按照CRS两国交换信息的原则,由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递交相关信息给加拿大税务局。另外,中国移民涌入加拿大投资房地产和金融产品,在加拿大拥有高额财务账户和高资产,然而却申报为加拿大非税务居民的人也不少,这部分人的账户信息在未来将会被加拿大税务局采集,并按照CRS协议将有关信息交换至中国国家税务总局。

戴静蓉

税局界定非税务居民界线

多伦多注册会计师及投资移民税务策划专家戴静蓉(Carol)在接受《加拿大都市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夫妻双方有一个在中国长期工作生活,太太和小孩留在加拿大的这种情况,就是大家常说的“太空人”,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都可以做非税务居民。“这种‘一家两制’的情况通常是夫妻两人一个做加拿大的税务居民,一个做非税务居民。这个在做新移民或投资移民税务规划做得的比较少的会计师那裡,可能会被认为是一种滥用。但是在做得比较多的会计师这裡,我们有税务局确凿的证据来证明,一家两制的情况是可以发生并且也是符合税局规定的,这在税务规划上是很常见的方法。要证明是非税务居民,我们要向税局提供详细的证据,证明这个人和中国联系更紧密,需要把每年进出加拿大的时间、原因都提供给税局,税局会根据我们提供的信息来判断这个人在过去几年生活重心到底在哪边,以此来确定他是居民还是非居民。”

戴静蓉认为,一个人要满足非税务居民的身份,要尽量割断和加拿大的一些联系。“你要向税务局能够举证社会和经济联系与中国更紧密。而且中国是你的习惯性的居住地,工作、生活都在中国,绝大部分时间呆在中国。同时,也需要在加拿大没有上语言班、没有打工、也没有健康卡,没参加任何协会。我们建议每年在加拿大呆的时间最好不要超过60天,也就是两个月。”

很多人会误以为按照居住限制的183天是决定是否是税务居民的界限,但戴静蓉否认这样的解读。“以为居住没有超过183天就是非税务居民,这个是非常错误的。这个天数没有明文限制,为什么我们会建议60天,因为加拿大使用英美法系案例法(case law)。根据过去的案例,赢了非税务居民身份的,一般来说,在加拿大的时间都会少于两个月。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建议大家,你想确保你的非税务居民身份,有一天税务局来挑战你的时候,你要赢这个案子,我建议居住时间每年不要超过两个月。否则一旦被税局成功认为是税务居民,你这些年的收入、转进来的钱都会面临税务的追讨和罚款。”

提及有人提出这样的做法是对税法的滥用,戴静蓉表示要从不同的层面来看这个问题。“太太和小孩在加拿大生活,在加拿大有房子,从加拿大国内的税法的角度来看,就应该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但是我们跳出了加拿大国内的税法。我们在做这个事情的时候,是上升到‘中加关税协定’ (tax treaties)这个层面来去判断这个事情的。中加关税协定是80年代赵紫阳担任国务院总理时,中加签订的一个关税协定,是凌驾在两国国内法制之上的。该协定是这样说的:当一个人同时被中国和加拿大两国的税法认定属于本国的税务居民时,我们可以用中加关税协定的规定来判断他到底是哪国的税务居民。在协定居民身份时主要看4个因素,从上到下来看,上面的因素无法决定时,往下看。1,永久性住所;2,重要利益的重心;3,习惯性住处;4,国籍。”

加拿大税务局(CRA)大型商业调查部(international, large business and investigations branch)副部长助理(deputy assistant commissioner)Lisa Anawati在接受《加拿大都市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在判定谁是税务居民,谁是非税务居民时,要每个案例单独分析。有一系列重要的指标可以去判断居民身份(residency status)。比如这个人在加拿大是否有房子,是否与加拿大有重要的关联,有没有爱人或同居伴侣、抚养人等。还有一系列次要因素要去考虑,例如驾照、加拿大护照、其他省份的健康保险等。不可能只有一个固定因素,因此要逐个案例逐个分析。”

提及是否会考虑在未来修改法律填补太空人“一家两制”家庭的税收漏洞,Lisa则表示不能就此问题回答,因为这也涉及到移民方面的制度和信息。

虚报、隐报骗不了税局

尽管“一家两制”所带来的税务漏洞看似无法填补,但近年来税务局对海外资产的查税越来越严。戴静蓉举例称,“以前只是抽查,比如说某一个科目要你提供银行的对账单。现在我们已经有客户被税务局全面稽核查税。收到税局的信是很长的清单,甚至有一个叫做海外资产的问卷表,裡面是非常详尽的各种资料都要求提供,包括银行的对账单、股权证明、房产证明所有的东西都要提供。所以如果你有申报你的海外资产,建议不要乱报、虚报,任何的一个申报都要有支持文件,税局查你的时候才可能不会有问题。全球金融账户信息交换已经开始实施了。如果你有海外资产隐瞒没有报的话,税务局也是有可能知道的,并有可能让你提供各种海外资产的证据。以前是税局到中国去要求查那些信息,中国方面才会给。现在是只要中国知道你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会自动把信息交到加拿大来。全球金融账户信息交换系统让金融资产无处藏身。”

Lisa Anawati表示,任何不遵守税法的违规和逃税行为都将受到CRA的密切关注和追踪。“逃税问题不止是加拿大的顾虑,而是世界性的的问题。也因如此,国际社会共同发展了这个叫做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的新全球性标准。加拿大政府支持这个新的标准,来提高国际金融信息的透明度,以及给我们打击逃税更好的工具。”

随著十年超签证(10 years Supervisa)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或入籍。利用十年超级签证和依然可以往返中加,同时无须做加国税务居民。在中国所赚的钱可以随时彙入加国生活的妻儿账户,依然可以来加国探亲,没有税务担忧。戴静蓉说,“因为这本身就是非税务居民的钱,不是太太瞒报海外资产和海外收入;也不是转到老公名下再由老公转回来。只要不是这种情况,钱确实是非税务居民赚的,就没有税务问题。这个也不会算作妻子的收入。”Lisa Anawati对此回应称,“在10年超级签证或公民身份方面,对于税务来说,这不是重要的。 真正重要的,是这个人否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作为加拿大居民,我们对你的全球收入征税,其中包括所有外国账户。如果你在国外的金融和机构有账户,并这个国家是全球金融账户信息交换系统的成员,他们会把你的金融账户信息发给加拿大税务局,用于风险评估,或对比你申报的收入。如果一个人在海外账户中有很多钱,却申报很少的收入,我们可能会将他定为高风险并且开始调查。”

Lisa Anawati称, CRS目前使用的是一个新系统,能够给各个国家带来很多便利。“加拿大是一个有著非常完善税收协定的国家,实际上我们有93个以上的国家的有税收(treaties)协定,与22个国家有税务信息交换协定(tax info exchange agreement)。所以交换的信息包括股息、利息收入、以及很多其他信息。 我们也可以联系另一个国家的税务机关来询问具体的信息。 除了这些自动交换系统,我们还有一些其他工具。 例如,在过去几年中,CRA收集了所有国际电子转账资金超过1万加币的汇款人信息。 这些信息被视为与特定纳税人的其他信息相匹配,以确定是否存在差距。我们还研究了特定个人可能拥有的资产,以及这些资产和生活方式是否符合他们向CRA报告的合理性。”

CRA调查生活方式?

戴静蓉称,税务局去年雇佣了了100多个国际部的审计官员。他们推出了生活方式审计(life style audit),重点审查税务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所申报收入严重不符的那些人。“你住在哪个区、小孩上的哪个学校、每年家庭支出是多少,要与你申报的家庭收入相匹配,否则容易引起税务局把你筛选出来,仔细审查你的资产收入状况和你的资金转入转出的状况。报的少生活很奢侈的这些人是重点审查对像。”

Lisa  Anawati表示CRA对于人们生活方式的审计一直存在。“我们通常不会具体针对哪些行业。 然而,在涉及地下经济或生活方式方面的审计,我可以告诉大家,我们已经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了,这是CRA的一个常规做法。我们采用基于风险的方式, 这意味著我们从CRA角度、使用我们的资源用于那些不合规、风险较大的领域。从负担的角度来看,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我们不做没有必要的审计。”

提及在搜集信息时是否涉及到隐私问题,Lisa Anawati予以否认。“我们拿到的信息都是用于税务调查,国际金融信息交换系统也是。CRA会确保这些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这是我们首要的目标。税法予以我们权利去检查和要求纳税人呈递相关的账簿和记录,包括那些记录他们日常商业信息或其他信息的材料。所以在发出任向第三方索取信息的要求时,通常CRA会征求当事人的同意。但是,如果纳税人拒绝配合,拒绝提供授权,我们可以通过向法庭要求的形式取得这部分信息。我们可能直接去到第三方机构,或者去我们交换信息系统的合作国家哪裡,取得我们需要但无法得到的信息。 ”

网络上曾有民众提到CRA审查官员通过大家的社交媒体网络看纳税人的生活方式是否与所申报的收入相辅相成。对于这样的传言,记者向Lisa Anawati求证。Lisa称,“CRA有一些列不同的工具,但是总是从那些已经在处理的案件中开始审查。在加拿大自愿报税制度中(voluntary tax system),公民都应当诚实的报税,提供尽可能准确的信息。然后我们会把我们收到的信息与其他渠道得到的信息相比较。比如我们从第三方机构得到的信息,如果有较大的差异,我们可能会进行进一步研究。也许就会我们必须继续挖掘,并尝试确定所报申报税款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因为我们可能找到某个人有很大的差异,比如一个纳税人的房子、资产、车、船等,与这个人申报的收入不相符。这个人可能申报很低的收入,那么这个差异就需要被解释。如果我们得到合理的解释能够证明这种差异存在的合理原因,我们可能会重新审查或者关闭档案。” 

电商时代,网上交易也受管

近年来在网上从事代购、转售加国商品回国的人不在少数。这些人大都通过网络操作业务,所赚得的款项也大都存放在中国金融机构账户以及国内网络金融平台。这些人的收入到底是多少?是否有合理报税?似乎是难以追寻到具体数额的。Lisa Anawati称,“加拿大与中国是有交换信息协议的。我们有这样的协议数年了。现在大家要继续合作全球金融账户信息交换,因此,这个系统会让合作国家将非居民的金融账户的信息呈交给这些人居住的其他国家。比如说,一个加拿大的税务居民通过在网上做生意赚取收入。这个人需要报税申报收入、支付所欠税款。但是如果这个人把这些收入存在加国外其他国家的银行账户,全球金融账户信息交换系统的合作国家会把这些信息发回给加拿大。简言之,国外的税务局会去自动收集他们的信息发回给我们,我们根据这些信息去查逃税行为。” 

除此之外,Lisa  Anawati称,中国港澳也不例外。“我们有双边伙伴关系,也有多边合作关系。我可以告诉大家,我们确实与中国达成了信息互换的协议,我们也与香港达成了这样的协议。”

在中国国内依然领取养老金的年长移民,按照加拿大税法的相关规定,这部分收入属于全球范围内的个人收入,因此在中国取得的养老金应该在加拿大报税。Lisa  Anawati称,“如果这个人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这部分收入一定要报。虽然税法中有规定有一些收入可以免除申报,但是现在我们没有这样的细节。他们应该报告他们在海外领取的养老金。如果通过税收协定或条约(tax agreement or treaties)涵盖的话,这个税收协定就可以确保加拿大居民不在加拿大和中国同时缴纳税款。但是如果不报税,税局最终还是会通过全球金融账户信息交换掌握这部分信息。”

Lisa  Anawati

非税务居民金融账户要登记

曾有民众提出,近期去银行开户或办理理财户口时,会被询问是否是非居民。说不是非居民,就说明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他不会在接著问下去。而如果回答是非居民,会被接著询问,那么你是哪一国的税务居民?

LisaAnawati称,“自动交换全球金融账户信息这项规定的立法通过是在去年的12月通过的,我们也安排了一些时间点。2017年7月1日起,加拿大金融机构需要采取措施,确定那些非税务居民所持有的账户。他们被要求将这些帐户报告给CRA。 这就是7月份以来他们在做的事情,验证哪些帐户是非税务居民所拥有的。因此现在有人去银行开一个新账户,将会通过调查过程询问是否是居民,确保金融机构能够识别非居民正在开启的帐户。截止至2018年5月1日,CRA应从所有金融机构收到这些信息。我们将会处理这些信息,转化成为一个安全的格式,确保我们可以安全地把它们发送到我们正在合作的其他国家。该信息交换将会在2018年9月底进行。有了这个新的国际标准,肯定会影响我们的社区,将有助于提高税收制度的透明度,我们将从全球金融账户信息交换系统的合作伙伴那裡获得信息提供给CRA的合规领域,用于风险评估和不同的情报收集。”

专家教路

债权人还钱就免税?

有人曾提出过,多年前别人欠我的钱还给我了,所以我有了一笔收入,是不是就可以不报税。对此,戴静蓉回应称,“别人欠的钱是债权,不是嘴巴里说这么简单,也不是提供一个手写的收据或者借款合同就可以的。很重要的一个证据就是划款记录:当初这个钱是怎么划给对方的,如何借的,哪怕在其他国家,要有这个记录作为证据。很多情况下你借钱给别人,是要支付利息的。你能提供这个证据也是非常有利的。这种东西如果都是在其他国家进行的,翻译成英文依然是可以作为记录。”

汇款过万要小心

现在国际汇款过万银行都会自动申报给税局。戴静蓉再次提示大家,如果如实申报了海外收入和资产,任何时候转钱过来都不用害怕。如果没有如实申报,当税务局询问金钱来源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这笔钱出自免税的来源或你申报过的收入和资产,才会没有问题。否则会面临被税务局把它当成收入来征税和罚款的风险的。

免税来源有哪些可能?

戴静蓉称,父母的赠予、过世父母留给你的遗产、以及申报过的资产都是没有税务问题的。父母过世后中国的遗产需要转到加拿大来,没有需要额外缴纳的费用。在加拿大继承遗产的一方是不需要上税的,过世的那一方在过世的那年才有很多税需要缴纳。

中国税务就轻吗?

提及是否觉得目前在中国经商纳税不一定比在加拿大少。在人们要决定做中国的税务居民还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的时候应该做怎样的考量,戴静蓉回应称,“从表面上和实际规定来看,中国的税并不比加拿大轻。确实是这样的。问题在于,在执行的过程中,中国有很多方法,不管合法的还是违法的,可以规避正常的交税。但是在加拿大是没有办法规避的。这就是为什么尽管看起来=差不多,但在现实生活中,纳税的时候中国要少得多。” (都市报独家稿件,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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