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報:加中兩國合力追逃稅啟動 CRA會如何調查?

加拿大都市网

對於移民族而言,不少人在加拿大境外還擁有一定的資產,或者是在加拿大從事與中國相關的商貿業務,例如在中國內地、香港、澳門等,他們因此會在境外使用人民幣或者它貨幣結算,當他們以為加中兩國財務信息並不溝通,所以對加拿大政府隱瞞收入,那就大錯特錯了。

本報記者 文琪

今年7月1日,加拿大聯邦財政部宣布自動交換全球金融賬戶信息系統(CRS, Common Report System) 生效。加拿大的各大金融機構被要求採用相應的程序來識別和收集非稅務居民(non-resident)所持有的金融賬戶信息,並在一定時間後報告給聯邦稅務局(CRA)。而對於從事與中國相關工作的加國移民在中國國內的金融帳戶信息,將會按照CRS兩國交換信息的原則,由中國國家稅務總局遞交相關信息給加拿大稅務局。另外,中國移民湧入加拿大投資房地產和金融產品,在加拿大擁有高額財務賬戶和高資產,然而卻申報為加拿大非稅務居民的人也不少,這部分人的賬戶信息在未來將會被加拿大稅務局採集,並按照CRS協議將有關信息交換至中國國家稅務總局。

戴靜蓉

稅局界定非稅務居民界線

多倫多註冊會計師及投資移民稅務策劃專家戴靜蓉(Carol)在接受《加拿大都市報》記者專訪時表示,夫妻雙方有一個在中國長期工作生活,太太和小孩留在加拿大的這種情況,就是大家常說的「太空人」,只要符合一定的條件,都可以做非稅務居民。「這種『一家兩制』的情況通常是夫妻兩人一個做加拿大的稅務居民,一個做非稅務居民。這個在做新移民或投資移民稅務規劃做得的比較少的會計師那裡,可能會被認為是一種濫用。但是在做得比較多的會計師這裡,我們有稅務局確鑿的證據來證明,一家兩制的情況是可以發生並且也是符合稅局規定的,這在稅務規划上是很常見的方法。要證明是非稅務居民,我們要向稅局提供詳細的證據,證明這個人和中國聯繫更緊密,需要把每年進出加拿大的時間、原因都提供給稅局,稅局會根據我們提供的信息來判斷這個人在過去幾年生活重心到底在哪邊,以此來確定他是居民還是非居民。」

戴靜蓉認為,一個人要滿足非稅務居民的身份,要盡量割斷和加拿大的一些聯繫。「你要向稅務局能夠舉證社會和經濟聯繫與中國更緊密。而且中國是你的習慣性的居住地,工作、生活都在中國,絕大部分時間呆在中國。同時,也需要在加拿大沒有上語言班、沒有打工、也沒有健康卡,沒參加任何協會。我們建議每年在加拿大獃的時間最好不要超過60天,也就是兩個月。」

很多人會誤以為按照居住限制的183天是決定是否是稅務居民的界限,但戴靜蓉否認這樣的解讀。「以為居住沒有超過183天就是非稅務居民,這個是非常錯誤的。這個天數沒有明文限制,為什麼我們會建議60天,因為加拿大使用英美法系案例法(case law)。根據過去的案例,贏了非稅務居民身份的,一般來說,在加拿大的時間都會少於兩個月。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建議大家,你想確保你的非稅務居民身份,有一天稅務局來挑戰你的時候,你要贏這個案子,我建議居住時間每年不要超過兩個月。否則一旦被稅局成功認為是稅務居民,你這些年的收入、轉進來的錢都會面臨稅務的追討和罰款。」

提及有人提出這樣的做法是對稅法的濫用,戴靜蓉表示要從不同的層面來看這個問題。「太太和小孩在加拿大生活,在加拿大有房子,從加拿大國內的稅法的角度來看,就應該是加拿大的稅務居民。但是我們跳出了加拿大國內的稅法。我們在做這個事情的時候,是上升到『中加關稅協定』 (tax treaties)這個層面來去判斷這個事情的。中加關稅協定是80年代趙紫陽擔任國務院總理時,中加簽訂的一個關稅協定,是凌駕在兩國國內法制之上的。該協定是這樣說的:當一個人同時被中國和加拿大兩國的稅法認定屬於本國的稅務居民時,我們可以用中加關稅協定的規定來判斷他到底是哪國的稅務居民。在協定居民身份時主要看4個因素,從上到下來看,上面的因素無法決定時,往下看。1,永久性住所;2,重要利益的重心;3,習慣性住處;4,國籍。」

加拿大稅務局(CRA)大型商業調查部(international, large business and investigations branch)副部長助理(deputy assistant commissioner)Lisa Anawati在接受《加拿大都市報》記者專訪時表示,「在判定誰是稅務居民,誰是非稅務居民時,要每個案例單獨分析。有一系列重要的指標可以去判斷居民身份(residency status)。比如這個人在加拿大是否有房子,是否與加拿大有重要的關聯,有沒有愛人或同居伴侶、撫養人等。還有一系列次要因素要去考慮,例如駕照、加拿大護照、其他省份的健康保險等。不可能只有一個固定因素,因此要逐個案例逐個分析。」

提及是否會考慮在未來修改法律填補太空人「一家兩制」家庭的稅收漏洞,Lisa則表示不能就此問題回答,因為這也涉及到移民方面的制度和信息。

虛報、隱報騙不了稅局

儘管「一家兩制」所帶來的稅務漏洞看似無法填補,但近年來稅務局對海外資產的查稅越來越嚴。戴靜蓉舉例稱,「以前只是抽查,比如說某一個科目要你提供銀行的對賬單。現在我們已經有客戶被稅務局全面稽核查稅。收到稅局的信是很長的清單,甚至有一個叫做海外資產的問卷表,裏面是非常詳盡的各種資料都要求提供,包括銀行的對賬單、股權證明、房產證明所有的東西都要提供。所以如果你有申報你的海外資產,建議不要亂報、虛報,任何的一個申報都要有支持文件,稅局查你的時候才可能不會有問題。全球金融賬戶信息交換已經開始實施了。如果你有海外資產隱瞞沒有報的話,稅務局也是有可能知道的,並有可能讓你提供各種海外資產的證據。以前是稅局到中國去要求查那些信息,中國方面才會給。現在是只要中國知道你是加拿大的稅務居民,會自動把信息交到加拿大來。全球金融賬戶信息交換系統讓金融資產無處藏身。」

Lisa Anawati表示,任何不遵守稅法的違規和逃稅行為都將受到CRA的密切關注和追蹤。「逃稅問題不止是加拿大的顧慮,而是世界性的的問題。也因如此,國際社會共同發展了這個叫做自動交換金融賬戶信息的新全球性標準。加拿大政府支持這個新的標準,來提高國際金融信息的透明度,以及給我們打擊逃稅更好的工具。」

隨著十年超簽證(10 years Supervisa)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不擁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權或入籍。利用十年超級簽證和依然可以往返中加,同時無須做加國稅務居民。在中國所賺的錢可以隨時彙入加國生活的妻兒賬戶,依然可以來加國探親,沒有稅務擔憂。戴靜蓉說,「因為這本身就是非稅務居民的錢,不是太太瞞報海外資產和海外收入;也不是轉到老公名下再由老公轉回來。只要不是這種情況,錢確實是非稅務居民賺的,就沒有稅務問題。這個也不會算作妻子的收入。」Lisa Anawati對此回應稱,「在10年超級簽證或公民身份方面,對於稅務來說,這不是重要的。 真正重要的,是這個人否是加拿大的稅務居民。作為加拿大居民,我們對你的全球收入徵稅,其中包括所有外國賬戶。如果你在國外的金融和機構有賬戶,並這個國家是全球金融賬戶信息交換系統的成員,他們會把你的金融賬戶信息發給加拿大稅務局,用於風險評估,或對比你申報的收入。如果一個人在海外賬戶中有很多錢,卻申報很少的收入,我們可能會將他定為高風險並且開始調查。」

Lisa Anawati稱, CRS目前使用的是一個新系統,能夠給各個國家帶來很多便利。「加拿大是一個有着非常完善稅收協定的國家,實際上我們有93個以上的國家的有稅收(treaties)協定,與22個國家有稅務信息交換協定(tax info exchange agreement)。所以交換的信息包括股息、利息收入、以及很多其他信息。 我們也可以聯繫另一個國家的稅務機關來詢問具體的信息。 除了這些自動交換系統,我們還有一些其他工具。 例如,在過去幾年中,CRA收集了所有國際電子轉賬資金超過1萬加幣的匯款人信息。 這些信息被視為與特定納稅人的其他信息相匹配,以確定是否存在差距。我們還研究了特定個人可能擁有的資產,以及這些資產和生活方式是否符合他們向CRA報告的合理性。」

CRA調查生活方式?

戴靜蓉稱,稅務局去年僱傭了了100多個國際部的審計官員。他們推出了生活方式審計(life style audit),重點審查稅務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所申報收入嚴重不符的那些人。「你住在哪個區、小孩上的哪個學校、每年家庭支出是多少,要與你申報的家庭收入相匹配,否則容易引起稅務局把你篩選出來,仔細審查你的資產收入狀況和你的資金轉入轉出的狀況。報的少生活很奢侈的這些人是重點審查對像。」

Lisa  Anawati表示CRA對於人們生活方式的審計一直存在。「我們通常不會具體針對哪些行業。 然而,在涉及地下經濟或生活方式方面的審計,我可以告訴大家,我們已經進行了很長一段時間了,這是CRA的一個常規做法。我們採用基於風險的方式, 這意味着我們從CRA角度、使用我們的資源用於那些不合規、風險較大的領域。從負擔的角度來看,為了減輕納稅人的負擔,我們不做沒有必要的審計。」

提及在搜集信息時是否涉及到隱私問題,Lisa Anawati予以否認。「我們拿到的信息都是用於稅務調查,國際金融信息交換系統也是。CRA會確保這些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這是我們首要的目標。稅法予以我們權利去檢查和要求納稅人呈遞相關的賬簿和記錄,包括那些記錄他們日常商業信息或其他信息的材料。所以在發出任向第三方索取信息的要求時,通常CRA會徵求當事人的同意。但是,如果納稅人拒絕配合,拒絕提供授權,我們可以通過向法庭要求的形式取得這部分信息。我們可能直接去到第三方機構,或者去我們交換信息系統的合作國家哪裡,取得我們需要但無法得到的信息。 」

網絡上曾有民眾提到CRA審查官員通過大家的社交媒體網絡看納稅人的生活方式是否與所申報的收入相輔相成。對於這樣的傳言,記者向Lisa Anawati求證。Lisa稱,「CRA有一些列不同的工具,但是總是從那些已經在處理的案件中開始審查。在加拿大自願報稅制度中(voluntary tax system),公民都應當誠實的報稅,提供儘可能準確的信息。然後我們會把我們收到的信息與其他渠道得到的信息相比較。比如我們從第三方機構得到的信息,如果有較大的差異,我們可能會進行進一步研究。也許就會我們必須繼續挖掘,並嘗試確定所報申報稅款的合理性和準確性。 因為我們可能找到某個人有很大的差異,比如一個納稅人的房子、資產、車、船等,與這個人申報的收入不相符。這個人可能申報很低的收入,那麼這個差異就需要被解釋。如果我們得到合理的解釋能夠證明這種差異存在的合理原因,我們可能會重新審查或者關閉檔案。」 

電商時代,網上交易也受管

近年來在網上從事代購、轉售加國商品回國的人不在少數。這些人大都通過網絡操作業務,所賺得的款項也大都存放在中國金融機構賬戶以及國內網絡金融平台。這些人的收入到底是多少?是否有合理報稅?似乎是難以追尋到具體數額的。Lisa Anawati稱,「加拿大與中國是有交換信息協議的。我們有這樣的協議數年了。現在大家要繼續合作全球金融賬戶信息交換,因此,這個系統會讓合作國家將非居民的金融賬戶的信息呈交給這些人居住的其他國家。比如說,一個加拿大的稅務居民通過在網上做生意賺取收入。這個人需要報稅申報收入、支付所欠稅款。但是如果這個人把這些收入存在加國外其他國家的銀行賬戶,全球金融賬戶信息交換系統的合作國家會把這些信息發回給加拿大。簡言之,國外的稅務局會去自動收集他們的信息發回給我們,我們根據這些信息去查逃稅行為。」 

除此之外,Lisa  Anawati稱,中國港澳也不例外。「我們有雙邊夥伴關係,也有多邊合作關係。我可以告訴大家,我們確實與中國達成了信息互換的協議,我們也與香港達成了這樣的協議。」

在中國國內依然領取養老金的年長移民,按照加拿大稅法的相關規定,這部分收入屬於全球範圍內的個人收入,因此在中國取得的養老金應該在加拿大報稅。Lisa  Anawati稱,「如果這個人是加拿大的稅務居民,這部分收入一定要報。雖然稅法中有規定有一些收入可以免除申報,但是現在我們沒有這樣的細節。他們應該報告他們在海外領取的養老金。如果通過稅收協定或條約(tax agreement or treaties)涵蓋的話,這個稅收協定就可以確保加拿大居民不在加拿大和中國同時繳納稅款。但是如果不報稅,稅局最終還是會通過全球金融賬戶信息交換掌握這部分信息。」

Lisa  Anawati

非稅務居民金融賬戶要登記

曾有民眾提出,近期去銀行開戶或辦理理財戶口時,會被詢問是否是非居民。說不是非居民,就說明是加拿大的稅務居民,他不會在接着問下去。而如果回答是非居民,會被接着詢問,那麼你是哪一國的稅務居民?

LisaAnawati稱,「自動交換全球金融賬戶信息這項規定的立法通過是在去年的12月通過的,我們也安排了一些時間點。2017年7月1日起,加拿大金融機構需要採取措施,確定那些非稅務居民所持有的賬戶。他們被要求將這些帳戶報告給CRA。 這就是7月份以來他們在做的事情,驗證哪些帳戶是非稅務居民所擁有的。因此現在有人去銀行開一個新賬戶,將會通過調查過程詢問是否是居民,確保金融機構能夠識別非居民正在開啟的帳戶。截止至2018年5月1日,CRA應從所有金融機構收到這些信息。我們將會處理這些信息,轉化成為一個安全的格式,確保我們可以安全地把它們發送到我們正在合作的其他國家。該信息交換將會在2018年9月底進行。有了這個新的國際標準,肯定會影響我們的社區,將有助於提高稅收制度的透明度,我們將從全球金融賬戶信息交換系統的合作夥伴那裡獲得信息提供給CRA的合規領域,用於風險評估和不同的情報收集。」

專家教路

債權人還錢就免稅?

有人曾提出過,多年前別人欠我的錢還給我了,所以我有了一筆收入,是不是就可以不報稅。對此,戴靜蓉回應稱,「別人欠的錢是債權,不是嘴巴里說這麼簡單,也不是提供一個手寫的收據或者借款合同就可以的。很重要的一個證據就是劃款記錄:當初這個錢是怎麼劃給對方的,如何借的,哪怕在其他國家,要有這個記錄作為證據。很多情況下你借錢給別人,是要支付利息的。你能提供這個證據也是非常有利的。這種東西如果都是在其他國家進行的,翻譯成英文依然是可以作為記錄。」

匯款過萬要小心

現在國際匯款過萬銀行都會自動申報給稅局。戴靜蓉再次提示大家,如果如實申報了海外收入和資產,任何時候轉錢過來都不用害怕。如果沒有如實申報,當稅務局詢問金錢來源時,需要提供證據,證明這筆錢出自免稅的來源或你申報過的收入和資產,才會沒有問題。否則會面臨被稅務局把它當成收入來徵稅和罰款的風險的。

免稅來源有哪些可能?

戴靜蓉稱,父母的贈予、過世父母留給你的遺產、以及申報過的資產都是沒有稅務問題的。父母過世後中國的遺產需要轉到加拿大來,沒有需要額外繳納的費用。在加拿大繼承遺產的一方是不需要上稅的,過世的那一方在過世的那年才有很多稅需要繳納。

中國稅務就輕嗎?

提及是否覺得目前在中國經商納稅不一定比在加拿大少。在人們要決定做中國的稅務居民還是加拿大的稅務居民的時候應該做怎樣的考量,戴靜蓉回應稱,「從表面上和實際規定來看,中國的稅並不比加拿大輕。確實是這樣的。問題在於,在執行的過程中,中國有很多方法,不管合法的還是違法的,可以規避正常的交稅。但是在加拿大是沒有辦法規避的。這就是為什麼儘管看起來=差不多,但在現實生活中,納稅的時候中國要少得多。」 (都市報獨家稿件,謝絕轉載!)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share to wechat

加拿大人口突破新门槛 从4000万到4100万仅用数个月

家中氡气超标会致癌!检测仪特价打折

Nofrills等西人超市最新传单!三文鱼鸡胸肉橙汁特价

爆款首次减价!Coach棋盘格系列一律3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