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综合报道】几年前签下大温哥华预售柏文合约(俗称楼花)时,买家以为交屋日是终点;如今对部分人而言,交屋日却成了诉讼的起点。
因为当年谈妥的价格,如今可能高过房屋市值。许多买家以为最坏情况不过是放弃订金,但在卑诗省,预售合约一旦违约,代价可能远不止于此。
开发商接连入禀追讨转售损失
近月来,大温多家发展商陆续在卑诗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British Columbia)起诉未能完成交易的预售买家,包括Zenterra Developments、Dawson + Sawyer、Marcon、Mosaic Homes及Westbank。
仅在5个项目中,就已发现约24宗独立诉讼。案情大致相同:买家数年前签订预售合约、缴付订金,到了交屋时却没有完成交易。
发展商其后把单位重新出售,但在当前市场疲软的情况下,多数只能以低于原合约的价格成交,于是向原买家追讨违约损失,包括原定售价与转售价之间的差额;部分案件还要求赔偿持有物业、重新推售及物业管理费等开支。
10万元订金不是“最高损失”
预售单位的订金通常在楼宇落成前数年支付,约为楼价的10%至20%。因此,当房价下跌、买家无力按原价接货时,最直观的想法是:大不了不要订金。
但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预售合约本身是一份具有约束力的合约。买家若未能完成交易,除了可能失去订金,发展商还可以就违约造成的损失提出索偿。卑诗省金融服务管理局(BCFSA)也提醒,若预售单位的市值低于签约时的价格,发展商可以追讨原合约价格与最终转售价格之间的差额,以及法律费用和其他行政成本。
例如,一名买家以90万元购入预售单位,先付10万元订金。楼宇落成时,物业估值只有75万元;若买家拒绝完成交易,发展商其后以75万元转售,理论上便可能向原买家追讨15万元差额,另加其所主张的持有及转售成本。
换言之,失去订金可能只是第一笔损失,而不是最后一笔。
最大难题:合约价远低于市值
楼花市场急剧降温,正是这场“交屋困局”的背景之一。
MLA Canada数据显示,大温地区2021年7月曾有1,426个楼花单位推出;2025年7月降至572个,今年7月更只剩42个。
几年前看似合理的成交价,到了今天未必仍能获得银行相同的估值。
问题在于,银行审批按揭时,看的是交屋时物业的估值,而不是几年前签订的楼花价格。若一个单位当年以90万元签约,交屋时估值只有75万元,买家便须自行填补融资缺口,否则便可能连完成交易都成问题。
如果买卖双方的交割日期不一致,过桥贷款可以提供帮助,但它只能解决“卖旧屋与买新屋时间对不上”的资金周转问题,却不能消除物业估值不足造成的缺口;可借金额仍取决于现有资产及可用资产净值,而不是当年签下的预售价格。
切忌毫无准备地违约
如果开始怀疑自己无法完成交屋,最忌讳的就是等到交屋日才处理。
第一,及早找房地产律师。不要等到错过交屋日期后才寻求法律意见。
第二,提早向贷款机构确认估值。若银行估价低于合约价格,越早知道,越有时间筹措资金或寻找其他方案。
第三,仔细检查楼花合约。确认是否存在转让(assignment)、延期或其他可以避免直接违约的安排。
第四,如果收到法院文件,不要置之不理。发展商提出索偿后,买家仍应及时取得法律意见并作出回应;忽视诉讼可能导致缺席判决,进一步承担法院裁定的款项。
楼花的风险,从来不只是“房价会不会跌”的问题,除了需要考虑“要不要吞下这笔亏损”;更重要的是,在决定交屋或退出之前,先弄清楚法律上究竟要付出什么代价。
图: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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