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温妇人谎称出租屋为主要居所逃税 遭判刑罚款10万元

加拿大都市网

【星岛综合报道】一名温哥华女子因谎称出租房屋是自己的主要住所,借此逃避超过10万元的入息税,周二在卑诗省法院被判处9个月缓刑。

据加通社报道,加拿大税务局(CRA)于周三(26日)发布公告,指温哥华妇人阮氏(Thi Nhan Nguyen,亦名Lynn Nguyen,译音),周二(25日)在卑诗省省级法院承认一项逃税罪后,被判处9个月有条件刑期。

阮氏同时被罚款约10.4万元,金额与她在本案中逃漏的入息税(income taxes)相等。

CRA表示,该案可追溯至2012年,当年阮氏成为温哥华该处物业的登记业主。

其后,她便开启了一场持续多年的安排,明知房屋由租客居住,仍设法营造该房产是自己主要居所的假象;并使用该地址进行通信和收取邮件。

加拿大税务局表示,阮女士于2015年转让并处置了其在该温哥华物业中的权益,却未向报税人披露出售一事。

据CRA的调查显示,阮氏在犯罪期间担任房地产经纪人,她故意未申报出售温哥华一处住宅物业的应税收益,从而逃避了103,785元的入息税。

到了2017年税务稽核期间,她又提供误导性资料,声称该房产是自己的主要住所。

图: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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