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邮箱上的锁坏了,谁该负责修理?

加拿大都市网

SOURCE都市地产

问:公寓邮箱上的锁坏了,谁该负责修理?

答:您的邮箱是大厦公共元素的一部分。在《共管物业法》(Condominium Act)修订之前,公共元素是公寓法团负责修理,不得在大厦章程书(Declaration)中转移给业主。但新的修正案规定,法团可以透过大厦章程书,规定由使用的单位业主负责修理部分或全部公共元素。因此,如果您的公寓相关规定没有更改,意味着公寓法团需负起修理义务。

问:您经常提到根据“公寓法案第134条向法庭提出申请”。是否有可能在没有律师协助的情况下提出法庭申请?您有什么建议?

答:我将您的问题转交给公寓法律师事务所Gardiner Miller Arnold的诉讼律师Christopher Jaglowitz。他的回应是:

公寓单位业主应该尝试根据《共管物业法》利用民主工具来协商解决或寻求结果,诉讼乃是最后手段,像是拿自己的命运去赌博。高等法院程序复杂,令人困惑,昂贵又有风险,没有律师代表的业主通常不会胜诉。

即使您不需要或者是无力承担代表律师,您亦应该在开始任何法庭程序申请之前获得律师意见,以确保您的法律地位无误,并且您的证据是恰当且有说服力的。因为万一您输了官司,您可能会被要求支付公寓法团的法律诉讼费,这笔费用恐高达数万元。

新的公寓管理仲裁庭(Condominium Authority Tribunal)希望能简化公寓事务的纠纷,该仲裁庭会比法院更快、更简单、更便宜。仲裁庭于2017年11月开始审理关于公寓记录方面的案件,未来几年将扩大审理其它类型的案件。

作者:Gerry Hyman,星报《共管物业法》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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