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都市網】路透社4月24日消息,美國檢察官周二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 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創始人趙長鵬在承認違反反洗錢法後, 應入獄 36 個月。
去年11月,趙長鵬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協議, 同意對刑事和民事指控認罪,並辭去幣安CEO一職, 以換取幣安得以繼續在美國運營。 幣安認罪並同意支付總計43億美元的罰款。
認罪後趙長鵬以1.75億美元保釋獲得自由, 並被允許保釋期間返回阿聯酋。此前, 美國聯邦量刑指南規定趙長鵬的最高刑期為18個月, 他同意不會對刑期達到這一刑期提出上訴。
最新報道指出,美國檢察官告訴美國華盛頓西區地方法院:「 鑒於趙故意違反美國法律的嚴重程度及其後果, 有必要判處高於指導方針的 36個月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