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評論】反對黨具阻頭阻勢功能 民主貴乎監察制衡

加拿大都市网

[世道仁心]   講到民主政制,不少人會聯想到選舉投票,以及國會辯論時唇槍舌劍的場面。然而,這些只是制度運作的一部分。

聯邦自由黨政府近日提出調整下議院委員會政黨代表比例的動議,正好反映民主制度在細節層面的實際運作,也凸顯反對黨在議會中的角色。

委員會審查角色最實質

我國採用西敏寺議會制度,法案一般需經一讀、二讀後,交由委員會詳細審查,再返回議會進行三讀表決。二讀的功能是確立法案原則,而委員會則負責逐條檢視與修訂,是立法過程中最具實質內容的階段。

委員會組成通常以各黨議席分佈為基礎,由議會動議確定。少數政府不單在全院表決時需與其他政黨協商;在委員會審議階段,亦往往要作出讓步。

如今自由黨在議席上取得優勢,要更有力推動政策,當然跟手調整委員會比例。以配合新的權力結構。

改動比例的衝突點

上屆大選後,下議院於去年6月一致通過「4-4-1」比例(4個自由黨,4個保守黨,1個魁人政團)。現在自由黨提出改為「7-4-1」。

從「多數政府模式」的角度看,此舉理所當然,正如自由黨國會眾議院領袖麥金農(Steven MacKinnon)所說,這是一個有「長遠傳統的原則」。

問題是,如今的卡尼政府是「非典型多數」,並非通過大選一次過取得民意授權產生。就如魁人政團黨領布蘭切特(Yves‑François Blanchet)所說,「這個政府並不是以多數政府的身份當選的」,而是靠拉攏跳黨集成,卻在取得多數後第一時間修改議會規則,「使之有利於他們自己的黨派利益」。

落實制衡的重要機制

民主體制的價值,不只在於選舉,更在於立法過程中,代議士可審查、修改,甚至攔下政府的法案。

國會委員會正是擔負這種「阻頭阻勢」功能的平台,是民主制度中確保政府權力受到制衡的重要機制。

舉個例。自由黨政府於二月份提出《C-15》預算執行法案,其中包含修訂《減少繁文縟節法》(Red Tape Reduction Act),以增加效率為由,授權部長在特定情況下,臨時豁免國會通過的法律,變相給予政府繞過法律的權力。

在長達630頁、技術細節繁多的法案中,該修訂僅占極小篇幅,若非委員會深入審核,一般公眾難以察覺其對國會監察權的侵蝕。

經委員會審查後,增加了關鍵的法律與行政護欄,包括明確規定十多項監察與問責相關的法律(如隱私法、審計長法、選舉法)不得被豁免;加增嚴格諮詢和公眾發佈要求,確保整體制度受到國會監察。

非典型多數的授權挑戰

自由黨改動委員會比例,進一步放大卡尼「非典型多數政府」的授權質疑。

支持者會指出,議會本來就是動態運作,多數與少數可以隨時間改變;議員過檔亦屬制度容許的選擇。

然而,民主制度的穩定,不僅依賴規則本身,也取決於公眾對結果的接受程度。當制度運作與民意感知之間出現落差時,即使程序上完全合法,仍可能對社會信任造成壓力。這也是為何部分民眾會認為現政府「名不正言不順」的原因。

以實績化解程序爭議

要化解這種社會分歧,不外兩條路:一是透過新一輪大選重新確認民意授權;二是由政府在現有框架下交出具體施政成果,爭取公眾認同。

在現時的大環境下,短期內再次舉行大選未必符合整體利益。卡尼政府若能把握微弱多數的優勢,在經濟發展、民生改善等方面交出成績,令民眾信服,是更為可取之途。

交由選民作出評價

當然,政策見成效需時,要避免社會分化在短期內加劇,自由黨在推動法案時,更需要展示對反對聲音的尊重與認真回應。

在4月13日贏得3場補選後,卡尼談及將修改委員會比例時,指反對黨「作秀」影響效率,這種說法不很厚道。對執政黨而言,最理想的情況,當然是在野黨「陪跑」走個程序,然後所有法案順利過關;但這從來不是反對黨的功能。

反對黨是否凡事為反對而反對,只求令政府施政不彰而濫用機制,最終仍交由選民會在下次大選中以選票作出評價。

執政黨不宜只訴諸「效率」,將所有監督視為無理掣肘;在健康的民主制度中,這些阻力,往往正是防止權力失衡的必要力量。

文:廖長仁

 

延伸閱讀:

【星島評論】擴張部長豁免權 須明確護欄保障公眾

【星島評論】非典型多數政府誕生 社會信任成最大代價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

【有片】20公里长的冰塞壮观却也危险 亚省社区居民被迫撤离

魁北克医生人数较去年增加350人 满地可增幅最大

卡尼周末出席欧洲峰会 加拿大成首个非欧洲参会国

央行今日公布最新利率决定 料维持在2.25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