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房租卻報警投訴屋主?旺市「噩夢租客」讓他損失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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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rat Khan搬出Mohar在旺市的房子時,她居住過的地下室被弄得一團糟。吃剩的食物來不及收拾,和瓶瓶罐罐一起堆在灶台上。兩個月之後,屋主Mohar告訴CBC,他還沒有清理完這些垃圾。據Mohar預測,地下室的損毀約為15,000加元。

事情是從2018年8月開始的。Mohar說,女租客Khan帶着男朋友搬進了他家的地下室,很快,兩人就停止了繳付房租。

「第二個月,她只給了我一半的房租;第三個月,她就什麼都不付給我了。」Mohar說。

據Mohar指稱,停付房租之後,Khan開始不停地打電話給警察、消防局等緊急服務部門,舉報、投訴屋主。

「她聲稱我攻擊她,說我在她裸睡的時候從窗戶偷拍她。又一次,她打電話報警說:『噢,他偷了我要洗的衣服。』」

約克區警方證實,的確多次因為接到有關房東房客糾紛的報案,而趕到Mohar家。但最終都沒有控罪。

據稱,一連6個多月,幾乎每天都有警察到Mohar的家裡來。

「有一次周日,凌晨1:30,警察來敲門,說她(Khan)要洗的衣服在我的洗衣機里,讓我給她開門。」Mohar說,Khan可以因為洗衣房的們鎖上了而報警。

「她幾乎每天都報警——沒什麼原因也報警——對警察說:他偷了我要洗的衣服,他偷了我的洗衣液。」

除了Mohar之外,多倫多地區還有兩名房東曾經公開警告大家,小心這個名叫Israt Khan的「噩夢租客」。

據CBC消息,這些房東的敘述與Mohar驚人的相似。他們也說Khan搬進來之後,拖欠房租,報警投訴房東,還拒絕搬出。

去年11月以來,Mohar先後給Khan下了兩封驅逐通知,其中一封給出的理由是她不付房租,第二封是因為Mohar需要收回Khan居住的地下室給個人使用。但Khan直到今年3月才搬出來。

Mohar說,這是因為安省房東及租客委員會的步驟較長,需要較長的時間來處理。

Khan在搬出去之前,曾在這個地下室經營兩份生意:買賣植物和準備飯菜。 搬出兩個月之後,屋主Mohar還在清理她留在地下室中的垃圾和雜物。

CBC採訪的Khan的前房東們,在出租之前都沒有檢查過Khan的背景和信用度。

Mohar坦言:「如果我做了這些,可能就不會落到今天的地步。」

圖片來自:Mohar
作者:星島都市網智蘇

參考:https://www.cbc.ca/news/canada/toronto/vaughan-landlord-speaking-out-about-tenant-1.512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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