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都市網】剛剛!杜魯多宣布啟動緊急狀態法,是加拿大歷史上首次頒佈該法案!
啟動緊急狀態法是為了應對正在進行的卡車司機車隊抗議和封鎖活動。
“隨着每一次非法封鎖,當地執法機構一直在採取行動,維持其管轄範圍內的和平。儘管他們做出了最大的努力,但現在很明顯,執法機構有效執法的能力面臨著嚴重的挑戰,」杜魯多表示。
“我想非常清楚,這些措施的範圍將是有時間限制的,在地理上有針對性的,以及合理的,與它們要解決的威脅相稱的。《緊急狀態法》將被用來加強和支持全國各級執法機構”。
總理杜魯多與聯邦幾位重要部長一起宣布了這一重大消息,包括副總理方慧蘭、司法部長兼總檢察長大衛·拉梅蒂、公共安全部長馬可·門迪奇諾和應急準備部長比爾·布萊爾。
緊急狀態法能做什麼?
緊急狀態法繼續支持現有責任執法的當局,但同時將賦予警察恢復秩序的新權力。
杜魯多表示,《緊急狀態法》的空前部署使警方在公眾集會構成非法和危險活動(如封鎖和佔領)恢復秩序時有更多途徑。
法案還在指定和保護邊境口岸和機場等關鍵區域發揮作用。杜魯多說,援引該法案還將使政府能夠確保提供基本服務–如移除卡車的拖車服務。
「這是對你們提出的警告。如果你的卡車被用於這些佔領行動,你的公司賬戶將被凍結。你的車輛的保險將被暫停。」
杜魯多說,該法案還將使加拿大皇家騎警能夠在必要時執行市政細則和省級犯罪。
“這是為了保持加拿大人的安全,保護人們的工作和恢復對我們機構的信心。
在推進《緊急狀態法》之前,杜魯多在周一上午諮詢了各省省長和自由黨黨團,並利用周末的部分時間就下一步行動舉行了高級別聯邦會議。杜魯多說,他還向反對黨領導人介紹了這些計劃,他說這些計劃旨在保護加拿大人和 “恢復對我們政府的信心”。
總檢察長兼司法部長大衛-拉梅蒂強調,這些措施是臨時,即日起開始生效,將持續30天,並表示政府將遵守法律規定的要求,向議會提交援引該法案的動議。
拉梅蒂說,政府還將在未來幾天內成立一個議會監督委員會,以監督該法案所賦予的權力如何得到執行。
自由車隊對緊急狀態法的反應
車隊組織者塔瑪拉·利奇正在敦促抗議者和卡車司機堅持自己的立場。
“沒有任何威脅會讓我們感到害怕。我們將堅守陣地,”利奇在周一的新聞發佈會上說。”對於我們的卡車司機和議會山的朋友,不要屈服於恐懼和威脅。你們的勇氣已經超出了我們所有的期望,並激發了一場國際運動。要堅強,表現出仁慈。愛永遠會戰勝仇恨。守住底線”。
《緊急狀態法》背景
該法允許採取行動打擊嚴重威脅到加拿大人生活的某些方面的活動,並且根據加拿大的任何其他法律無法有效處理的緊急和危急情況。
根據該法,如果宣布了緊急公共秩序,聯邦政府可以管理或禁止:預計會導致破壞和平的公共集會;前往、離開或在任何特定區域內旅行;以及使用特定財產。
雖然這些權力不允許聯邦政府指揮任何其他級別的政府或警察部隊,但它們可以促進協調,加拿大皇家騎警可以成為一個管轄區的領導機構。
政府還可以指定 “受保護的地方”,承擔對公共設施和服務的控制,並指示任何有能力的人或類別的人提供基本服務。最終,違反此類命令可導致最高5000元的罰款和/或最高5年的監禁。
《緊急情況法》的前身是《戰爭措施法》,目前的版本於1988年通過,從未使用過。上一次根據當時的《戰爭措施法》援引這些聯邦緊急權力是在1970年的FLQ十月危機期間,當時杜魯多的父親是總理,正在面對國內恐怖分子。
一旦發佈了公共秩序緊急狀態聲明,它就被認為是有效的,除非聲明被撤銷或延長,否則它將在30天後失效。
在緊急狀態聲明過期或被撤銷的60天內,政府必須召開調查會議,研究權力的使用情況。這項工作所產生的報告必須在360天內提交給議會。
編輯:言西早 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