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明珊被殺案 控方指被告收萬五元 雇凶並提供手套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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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明珊(右)生前與兒子盧彥軒的合照。Metroland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訊
 

前多倫多台灣商會會長辛明珊被殺案,昨日由主控官科尼利斯向陪審團作結案陳詞,指被告奧多尼奧從辛明珊兒子盧彥軒獲取15,000元,再以數千元僱用杜克蘭行兇,並且向杜克蘭提供手套和衣物。下星期一向陪審團作出指引,然後交由陪審團閉門商議,直至有一致意見。

主控官科尼利斯(Alexander Cornelius)向陪審團表示,辛明珊身上有22處被刺的傷口,被藏匿在汽車后座的兇手用刀刺殺,是有計劃和目的,被告奧多尼奧(Justine Ordonio)參與策劃,因此毫無疑問應被判一級謀殺罪名成立。

檢控官說,證人阿米斯(Edward Ames)父女均作供看見涉案的黑色寶馬汽車曾經響號和閃燈,但沒有看到有人上落汽車。沒有證據顯示辛明珊停車入銀行時曾誤按車匙的「緊急掣」(Panic Button)。盧彥軒(Eric Lu)是除辛明珊以外,唯一有該輛寶馬汽車車匙的人。

駁被告曾遭疲勞盤問

主控官稱,被告奧多尼奧供認,辛明珊在2014年遇刺入院後,被告曾試圖在醫院「解決」(Finished It)辛明珊,但因為醫院人多,又有閉路電視才沒有行動;但其後奧多尼奧與杜克蘭(Mark Dookhram)曾跟蹤辛明珊。

檢控官反駁辯護律師指被告是在警方的疲勞轟炸下作供,表示從監控錄影可以看到奧多尼奧沒有被毆打或脫衣服等刑求,警員也沒有虐待或恐嚇被告。被告由始至終都獲得人道對待。

檢控官說,被告有權保持緘默,但錄影片段可以看到被告是主動與警員交談。13小時的盤問是非常長時間,被告當然會疲憊,但被告的精神狀態並沒有下降至失常,可以作出理性決定。被告在錄影開始到終結看來沒有太大分別,也從沒有拒絕談話。

無證據指辛前男友可疑

主控官又反駁辯護律師指辛明珊生前邱姓男友(Tim Chiu,譯音)有行兇動機說,在米頓(Milton)分店工作的證人作供說,曾向辛明珊反映店內有色情服務,以及Tim Chiu在按摩室內裝閉路電視,但辛明珊都未有理會或採取行動。所以Tim Chiu毋須等辛明珊死後才有所行動,已經做了所有的事。反而是他在辛明珊死後,不能夠繼續駕駛辛明珊名下的豪華汽車,損失更大;況且,Tim Chiu如何知道辛明珊在遇害當日會去銀行,因此沒有證據指Tim Chiu可疑。

檢控官總結表示,被告奧多尼奧收取盧彥軒15,000元,再以數千元僱用杜克蘭行兇,並且向杜克蘭提供手套和衣物。

法官鮑爾曼(Baltman)將在下星期一向陪審團作出指引,然後交由陪審團閉門商議,直至有一致意見。

本報記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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