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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15: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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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一出好戏

女編劇再指《一出好戲》抄襲:不要用「碰瓷」來侮辱我

近日,一位名叫于梦媛@炅灵子Bess 的作者在微博发文,称黄渤的《一出好戏》抄袭借鉴了她的剧本《男人危机》,在故事题材与人物角色上都有雷同之处。 19日晚,于梦媛发文《你们要的石锤与一些回复》对网络上的质疑进行回复。   原文如下:   沉默了一段时间终于决定再次发声,因为无孔不入的网络暴力终于削弱了一些给了我一些喘息的时间。首先非常感谢那些支持我鼓励我的朋友们,也非常理解那些支持黄渤的朋友们,但无论是站在哪一方的朋友们,我都希望你们能够冷静地、理智地、公平公正地看待问题,不要带有个人情绪与情感,更不要无条件地支持,要有理智地支持。下面我回复一些网上存在的质疑声。   一、《一出好戏》2010年便有了创意?   1)2010年的证据在哪里?   首先,《一出好戏》的原始编剧究竟是谁?是站出来的周海丰(并不在七大编剧之列)?还是2016年在广电总局注册的邢爱娜?还是黄渤自己?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官方答案。   那么我只能先回复一下自称为原始编剧的周海丰。(周为什么不在七大编剧之列,这件事很值得深思。)周海丰晒出来的word文档的截图是法律不生效的(日期可通过技术手段修改)。并且截图也没有呈现出完整故事线。倘若《一出好戏》的编剧团队2010年便有了剧本,请拿出法律生效的证据来,请不要用一些口说无凭或在法律上站不稳脚跟的“事实”来带节奏。我也完全可以说我2007年便有了故事的创意,但2013年才报批立项,然后将未连网的电脑时间改回到2007年,生成一个word文档,把剧本复制粘贴上,截一些图发到网上,并找来一些朋友替我作证说我确实早在2007年便跟他们提过这个创意。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请拿出法律生效的证据来进行有效的回击。   2)一成不变的《一出好戏》?   退一万步讲,就算《一出好戏》方2010年便有了剧本,但2016年才报批立项,这中间的六年时间里,你们封笔不改了?2010年的版本,与2016年的版本,与如今2018年上映的版本是一模一样的?如果是,请拿出法律生效的证据来。如果不是,那么2010年的版本与2018年的版本之差是哪里来的?如果这期间你们看过别人的剧本,把里面的内容融入到当初的创意中,才得来了最终的修改版,这种行为怎么界定?   3)创意撞车,当时不怕剐蹭,事后却指责碰瓷?   如果黄渤方2010年便有了《一出好戏》的创意,那么当我2013年递交剧本的时候,难道你们就没发现两个故事创意雷同吗?没有吃惊居然连主角的名字都如此相似吗?没想过是不是自己的剧本提前泄露被借鉴了吗?你们看过剧本后竟然如此淡定地放虎归山让我们继续筹备我们的电影,我们万一捷足先登,电影先问世了呢?难道你们就那么自信满满地断定我们的电影最终会夭折?难不成你们有预知能力?按照正常的逻辑,当看到有人递到眼皮底下的剧本与你们正在筹备的电影创意撞车时,难道那么专业的一支团队就未曾想过要与对方谈谈来规避创意撞车的风险吗?我作为一个新人,当然也不希望与当红影帝的电影创意撞车吧?我撞得过吗?   4)五、六年未曾磨好的剑终于在别人的剑折了之后磨好了?   如果黄渤方2010年便有了《一出好戏》的剧本初稿,为什么等到2016年才报批立项?据说这期间一直在磨剧本?磨剧本…….这真的很值得推敲不是吗?证明你们对2010的创意版本也不甚满意不是吗?我们的电影是在2015年下旬因为演员迟迟签不下来才不了了之的。我们的拍摄许可证刚过期,你们五、六年未曾磨好的剧本终于磨好了,在2016年中旬正式报批立项。这在时间上是否有些蹊跷呢?   5)避免撞车的最佳方式是急踩刹车!   我必须声明,我们从2013年开始与黄渤方沟通的过程中,对方只字未提他们正在筹备一部与我们的电影创意雷同的电影。创意撞车这种两败俱伤的事情完全可以提前避免,但对方没有积极地避免,而是放之任之,实属不像一支专业的团队会犯下的错误。就算对方有某种超然的预知能力认定我们的电影会在《一出好戏》上映之前便夭折,无需提前规避创意撞车的风险,也该为了避嫌将我们的剧本拒之门外避而不看,并且明确表明“不好意思,剧本不能看,没有看过”。   6)黄渤方为什么没有买剧本?   这时大家一定有疑问,为什么黄渤方当初没有购入我的剧本,而是选择借鉴?真正的原因只有他们自己清楚。我只能提供一些猜测,首先我不是一个要投稿的小编剧,我们是以影视公司的名义邀请对方出演男一号,所以这不是购买一个剧本那么简单的事情,而是要购买一个项目的事情,到底值不值?其次,“洗稿”行为在圈内已屡见不鲜,这不是搬运工式地抄袭,而是通过聪明的手段将原稿的核心创意盗取,我想很多抄过论文的学生也会懂该如何规避风险地“洗稿”。所以,当免费的午餐已成为常态,谁还会花钱去吃饭呢?   二、黄渤方看过剧本的证据在哪里?   2013年至2015年下旬,我们不止一次通过不同渠道递交剧本并进行沟通。下面是经过公证处公证过的邮件内容。黄渤工作室在邮件里亲口承认看过《逃离囧境》,但感觉故事题材与人物角色都不太适合,只字未提故事题材与人物角色都与他们正在筹备的电影撞车的事情。 公证书 公证书 公证书 黄渤方回复公证书版 黄渤方回复截图版     三、我在碰瓷?   什么叫碰瓷?我理解的碰瓷是无中生有,例如汽车并没有撞到我,但我倒在地上说我被撞到了,说得官方一些就是诽谤。如今是个法治社会,我无中生有捏造了一个故事来抹黑一位毫无污点与负面新闻的粉丝成群的当红影帝,并实名举报,我想我不是你们口中说的想红,我是想死吧?   我深知诽谤的严重性,也不会做漠视法律的事情致自己于不利。请不要用“碰瓷”这样的词汇来侮辱我,请直接用带有“诽谤”二字的诉状来告我,谢谢!   四、关于剧本与相似度   大家在讨论相似度的问题时,似乎忽略了一个大前提。   拿考试为例,如果身处两个不同考场的考生写出的作文框架雷同,这叫“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但是同个考场中相邻的两个考生,其中一个考生看了另一个考生的作文,自己也承认看过了,结果写出来一个框架雷同但细节重编的作文,然后告诉老师,我在看他的作文之前就构思好了,这纯属巧合。监考老师居然信了,并指责被看的考生为“碰瓷”。这个故事是不是听起来有些侮辱大众的智商呢?   同理,如果《一出好戏》与黄渤方毫无关联,那么我只会觉得这纯属巧合。但是,问题就在于,我们于2013年便给黄渤方递交过剧本,黄渤方的回复也承认看过了,那么这一切我就无法用“巧合”来定义了。   我先前晒出来了一个自己总结而出的相似度对比,可能有些人把它误会成了复制粘贴比对了。确实,我承认,两个剧本中有诸多不同的地方,但是你们也必须要承认两个剧本中也有诸多雷同的地方。这些雷同在黄渤方承认看过剧本的前提下,真的是“巧合”二字便可撇得一干二净的吗?   我再次声明,我从未说过黄渤方完全搬运工式的抄袭了我的剧本,我一直强调的是对方在规避了风险的情况下借鉴了我的故事框架与人物关系,但针对于细节进行了有意识的重编。挑出来所有不一样的地方以此全盘否定与忽视了所有雷同的地方,这种偏袒的行为真的妥当吗?   对于抄袭的鉴定属于专业领域的范畴,以一些网友截止至今日的所作所为来判断,(我放出来再多的证据都会选择视而不见地支持自己的偶像的行为),我放不放剧本的意义只在于他们是否可以拿着放大镜找出所有不同的地方来对我进行一波又一波的网络暴力的区别。   所以,我决定完整剧本还是交予法院由专家鉴定,文章的结尾我会针对于我上一篇长文中提及到的相似度对比部分象征性提供几张剧本截图。剧本是从邮件往来中下载下来,经过公证处公证过并存盘的。   五、其他回应   最后针对网上一些其他声音的回复。   问:乔杉的照片是2015年5月拍的,你是穿越了吗?   答:请仔细看看我之前发的长文,我明确表明了那张照片是2015年7月剧组拍摄的。这种为了黑而黑的毫无逻辑性的质疑声我今后不会再回复。 上一篇微博长文的截图 上一篇微博的截图   问:为什么不直接告,反而来微博说?   答:一方面,我遭受不公觉得委屈,想给自己讨回一个公道。走法律程序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没有任何一个官司是必胜或者必败。法律程序我一直在走,但是如果最终法律不能给我一个公道,那么我可不可以从道义层面上让广大群众给我一个公道?   另一方面,我对圈内这种不正常的正常现象感到无奈与寒心。我想揭发出来让大家知道。揭发难道不就是揭开让大众发现吗?我不发声大众又怎会知道呢?   问:七大编剧各个牛,会抄袭你一个不知名的小编剧?   答:如果你想抄袭一篇论文,是会找那些不太出名的,大家都不知道的抄,还是找那些享誉国际家喻户晓的知名学者的论文去抄呢?   最近有很多无名小编剧私信我,告诉我他们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只不过他们不敢站出来,而是选择了忍气吞声。今天我站出来背负骂名,承受网络暴力带来的困扰,但如果我的行为能够多多少少影响到圈内这种恶习的发生几率,我都觉得是值得的!不管你是多牛的大编剧,不管你是多牛的影帝,你错了就是错了,我也敢站出来声讨你。   问:你长了一张网红脸,就是想红吧?   答:首先,我的相貌与我揭发这件事情本身有任何必然的关联性吗?请大家不要把关注点放在错误的地方。其次,因为我的性格有些腼腆不自信,所以我在2010年的时候参加了作为香港娱乐圈直通车的多伦多华裔小姐竞选锻炼自己。当我获得季军以后就有香港的经纪公司找我出道,但被我回绝了。我不当演员,不当模特,不当艺人,不开直播当网红,曾经是,今后也是。如果我真的想红,我为什么不在我二十岁颜值与身材的巅峰期选择出道,而是在我三十岁颜值与身材都已走下坡路的时候选择以这种背负骂名的方式走红?这在逻辑上说不通。(不相信的朋友们,我的邮箱里还有当年香港经纪公司找我出道的证据,你们想看我也可以晒出来,只不过这不是主题,不想干扰视线。)我以后还会继续写小说、写剧本。我即便红遍全国家喻户晓,我今后写出来的作品毫无价值,也是毫无意义的吧?   问:为什么现在才说,之前怎么不说?   答:在看过两遍电影之前就跳出来发声会被指责是有幻想症的疯子,在看过两遍电影之后跳出来发声会被指责是电影火了在蹭热度,反正无论我什么时间跳出来都会被骂。   首先我只有在看过两遍电影之后才能写出来相似度对比吧?我写相似度对比难道不需要时间吗?电影刚上映第三天我就发声了,这很晚吗?其次,我在第一天发现这件事的时候就发了一篇相关的微博,但随即在家人的劝阻下删除了。(如有网络高手,可找到那篇删除的微博,关注我的人当时也应该看到了)直至我发上一篇长文的前一分钟,家人都在极力地阻挠。这也是我为什么拖到晚上十点多才发出来的原因。身边有许多亲人朋友们都在劝我放弃,因为我与对方的实力判若云泥,我的发声只会给自己遭来网络暴力,他们不忍看到我承受这些。事实证明他们是对的,我最近也确实在承受着网络暴力给我带来的困扰。但是,我不后悔,我觉得我做了一件正确与正义的事情!   问:黄渤的人品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   答:我相信黄渤的人品应该不错,但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再伟大的人这一生也犯过几次错误吧?我相信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人品真的不可以佐证任何事情,还是就事论事,拿出法律生效的证据进行反击比较有说服力。   六、结语   我与律师团队正在准备诉讼材料,准备开始正式走法律程序。   我的所有言论都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之上的,不存在任何诽谤、诬陷、污蔑、侮辱。反而是一些网友,不断对我进行诽谤、诬陷、污蔑、侮辱,已严重损害了我的名誉,影响了我的生活。我理解你们支持偶像的心情,但是肆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与人格侮辱的行为是值得歌颂的?是感到自豪的?我希望你们能够理智地看待问题。如果你们仅仅是在对我宣泄你们对于生活的不满,那么我也算是做了一件善事吧。那么你们就继续骂吧,我未曾,也将不会拉黑任何一个攻击我的人,就是你们得注意一点,如果有一天我承受不住了也会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反击。 剧本公证书 剧本截图 剧本截图 剧本截图   来源:新浪娱乐

《一出好戲》陷抄襲風波 維權還是「碰瓷」都難以證明

《一出好戏》电影海报 目前,《一出好戏》总票房已经达到了6.32亿。但就在此时,《一出好戏》却陷入了“抄袭风波”。 7月12日晚间,编剧于梦媛在微博实名举报黄渤执导电影《一出好戏》剧本抄袭自己的作品《男人危机》,在长文中,于梦媛列举了不少《男人危机》和《一出好戏》的剧本相似之处。对此,《一出好戏》片方和黄渤均未回应,但编剧周海丰在社交网络表示于梦媛只是碰瓷。 暑期档,先是《西虹市首富》被编剧王晗羽指认抄袭自己的剧本《继承者》,后《一出好戏》也被指抄袭,如此频繁的编剧维权背后,网友对于是否侵权看法不一。事实上,文学作品是否抄袭、侵权,在国内外都很难鉴别和维权。 从《白夜追凶》到《人民的名义》,从《西虹市首富》到《一出好戏》,国内影视行业似乎走进了一个怪圈,那就是热门影视剧总是陷入抄袭和维权“罗生门”,在此情况下,影视公司也是有苦难言,因为一旦被泼上“舆论脏水”,想证明自己并未抄袭也并不容易。 于梦媛爆料缺乏实锤 《一出好戏》编剧称其“穿越型碰瓷” 于梦媛称自己曾在2013年写了一个剧本《逃离囧境》(后改名《男人危机》),并以一家影视公司的名义邀请黄渤出演影片男一号,被黄渤以故事框架与人物类型都不太合适为由拒绝。 但在观看完《一出好戏》之后,于梦媛认为该片不仅借鉴、抄袭了《男人危机》剧本中的故事创意和框架,且连主演“钱进”、“马进”、“老史”等人物姓名都与自己的剧本非常相像。在爆料中,于梦媛还陈列了《一出好戏》与《男人危机》两个剧本在故事类型、核心创意、主要人物、故事大框架等方面的大致对比。 虽然看上去相似度颇高,但值得注意的是,于梦媛并未晒出正式剧本,以及自己与黄渤方接触过的有效证据,整个爆料缺乏干货。日前,于梦媛在回应中新网时称,她还有其他证据,没有放出来的证据更“实锤”,但是在正式立案之前不太方便放出来,因为她正在走法律程序。 目前,《一出好戏》官博和黄渤均未出面回应,但参与剧本初创的编剧周海丰却在微博和知乎相继发言。在知乎上,周海丰的认证为丰宜影业董事长,他称自己在2010年便参与了《一出好戏》的初创,并晒出了剧本截图和剧本会议时间。 周海丰将于梦媛称为“无成本穿越型碰瓷”,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于梦媛在爆料中提到,自己的电影项目是2012年敲定,剧本是2013中旬完成初稿的,较周海丰所提到《一出好戏》的创作时间晚了近3年。 8月5日,在《一出好戏》的北京首映礼上,徐峥发言时提到:“我第一次听到要拍一个寓言,是和你(黄渤)在《蓝色港湾》,差不多09年到10年的时候,今天看到了这部电影,真的要祝贺。”而梁静也提到是在2010年的时候听到《一出好戏》这个项目,二人说法均与于梦媛所言时间线相左。 从广电总局的电影拍摄制作备案公示来看,《一出好戏》最初的编剧栏显示的是邢爱娜,即知名导演宁浩的妻子。不过从豆瓣的编剧栏可以看出,《一出好戏》的编剧共有黄渤 / 张冀 / 郭俊立 / 查慕春 / 崔斯韦 / 邢爱娜 / 黄湛中7人。在人数较多的作品中,署名权先后顺序虽然是由作者协商决定,不过一旦剧本出现问题,多名编剧都将受到波及。 《一出好戏》是黄渤导演的处女座,目前票房有望卖到10亿之上。从当下于梦媛的爆料来看,尚不足以证明《一出好戏》剧本存在抄袭,故而多数网友还是在声援黄渤。不过如果此事走上法律程序,是否抄袭还是要看后面的法院裁决结果。 无独有偶,近日,编剧王晗羽也出面指认开心麻花的电影《西虹市首富》抄袭自己网络剧《继承者》的创意构思,目前,双方已经进入到了互相明怼阶段。暑期档,《西虹市首富》和《一出好戏》接连被指认涉嫌抄袭,也使得“文学作品维权难”问题再一次引发讨论。 文学作品维权成本高、收益低 证明抄袭成难题 目前,于梦媛并未晒出剧本和更多证据,但是即便剧本爆料出来,鉴定难度也是相当高。关于文学作品的抄袭,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是非常难鉴别的,这也是国内作家、编剧等维权难的首要原因。 国家版权局曾提出:“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但是正如编剧蒋胜男所言,国内的抄袭目前都是“你的故事、我的人物、他的桥段”这种打乱重组模式,要鉴定谈何容易。 仅是于梦媛给出的故事梗概,就有知乎网友@天然维生素反质疑她的《男人危机》有抄袭《鲁滨逊漂流记》《天堂隔壁》《心花怒放》《泰囧》《预产期》等故事的嫌疑,因为于梦媛的剧本与这些故事也有相似之处。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明涛曾称:“在法律上我们使用的是思想表达二分法。所谓思想表达二分法,就是著作权法中,思想层面的东西是不受保护的,受保护的是表达的内容。具体到一部小说来讲,小说的主题不受保护,这是思想层面的,比如说故事的一些主线,一些关于场景设置必要的表达,但是具体的文字表达受保护。其实仔细研究会发现,越接近抽象的层面越不受保护,越接近具体的层面越受保护。” 也就说,鉴定是否抄袭,还是要从细节入手,但这对维权者来说则意味着极大的工作量,比如做出调色盘来对比两部作品的相似之处就是比较常用的办法。但是在法庭上,调色盘也只能作为参考证据使用。 去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剧版和电影版的接连诞生,将网络作家唐七公子抄袭一事的舆论声推上了高峰。编剧余飞在微博表示,去年鉴别《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与《桃花债》时受到了非常大的冲击,“冲击的力度足以让我再也提不起热情做这种累死人还被骂死的事情,”余飞称。 有时,即便维权者耗尽心力整理出证据,但因相关法律的不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能获得的法律援助同样很少。人民日报曾发文表示:“在不少具体案例中,由于具体法律细则和制度的缺位,‘借鉴’与‘抄袭’往往只是‘一步之遥’,连律师们也是‘雾里看花’不明一二。” 故而,在整个市场上,大多律师通常不愿意接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案件,因为极难打赢,而对维权者来说,即便赢了官司,有时候也是成本高,收益低,颇有得不偿失之意。《锦绣未央》涉嫌抄袭事件中,一些原著作者想维权却交不起高额诉讼费,汪海林、余飞、刘毅等45位编剧两次筹集了共18.8万元用来打官司,才使得这些作者走上维权之路。 但《锦绣未央》涉嫌抄袭小说高达200余本,最终联名上诉的仅有11位作者。其实,大多数维权案件的战线都拉得极长,庄羽上诉郭敬明案花费了长达三年时间,琼瑶起诉于正也熬了8个月之久,去年1月被法院受理的《锦绣未央》侵权案,第二部《锦绣长歌》都开始制作了,案子仍未有结果出来。如此耗费心力,也是很多人选择仅在网上出口恶气的原因。 正是因为国内文学作品维权之路艰难,所以编剧维权屡屡会引起较大的网络舆论,并成为被舆论同情的一方,但在互联网时代,有些反抄袭和维权行为似乎已经变质了。从《白夜追凶》到《人民的名义》,从《西虹市首富》到《一出好戏》,热门影视作品屡陷侵权“罗生门”,或许并非只有“涉嫌侵权”如此简单。 部分维权难逃碰瓷之嫌  被泼脏水的片方饱受折磨 在以往编剧维权的案例之中,是存在较为戏剧性的情况,在《西虹市首富》的维权中,片方回应王晗羽时明确表示,《西虹市首富》购买了环球公司《布鲁特的百万横财》的版权,经交叉对比,侵权文章指称的相似内容均来自《百万横财》。如此说来,王晗羽的《继承者》或许涉嫌抄袭《百万横财》,被开心麻花和环球公司反诉也并非没有可能。 和开心麻花对王晗羽维权的表态一样,不少编剧的维权,在作者和影视公司看来碰瓷的嫌疑都是较为大的。《人民的名义》热播之后,刘三田起诉周梅森《人民的名义》涉嫌抄袭她的作品《暗箱》,并且索赔1800万。今年,《生死捍卫》作者李霞也以《人民的名义》涉嫌抄袭她的作品将周梅森告至法院,索赔110万。 对于刘三田在网上晒出诉讼服务公告书的行为,周梅森便称其是在恶意左右舆论:“大众会认为法院受理了,就有侵权事实存在。”目前,该案件的审理结果尚未公布,但是周梅森方保留了反诉的权利。 虽说给维权贴上蹭热度的嫌疑有失公允,但是热门作品屡屡传出侵权“罗生门”,也难免让人怀疑其背后的动机。在互联网时代,舆论先行的最大弊端便是“涉嫌”在大多数网友眼中已经成为了“真相”,“杀人不过头点地,舆论才是最诛心”,一旦网友先入为主,被起诉的一方在新闻爆出的时候就已经被网友判定“构成侵权”了。 范冰冰被调查事件结果尚未公布,但是在微博上高呼要严惩范冰冰的不在少数,今日#杨幂片酬1亿降到2700万#登上热搜,不少网友齐声吐槽,但杨幂今年的《谈判官》片酬尚在3000万左右,且1亿片酬根本没有准确信源。 在《一出好戏》被爆出涉嫌抄袭之后,微博话题#编剧举报一出好戏抄袭#话题阅读量已经达到了8000多万,虽有部分群众理性吃瓜提议编剧若是真心维权,就爆出更多干货,并以法律手段维权,但在社交网络上,仍有不少人站出来要求黄渤道歉,据镜像娱乐(ID:jingxiangyule)了解,编剧圈也有不少人在声援于梦媛。 大众习惯站弱者,但弱者并不一定代表正义。在反抄袭与维权的运动中,部分人的目的或许并不是维权,目前的影视市场竞争激烈,营销手段更是层出不穷,被竞争对手泼脏水也不是没有可能。DISS《一出好戏》抄袭的于梦媛就被网友扒出来买水军买职业黑子刷转发量,如果这是一场有规模有组织的行为,那背后的利益关系势必更加复杂。 在接连掀起的维权风暴中,不仅维权方维权困难,只要被贴上“抄袭”的标签,被维权方也是饱受折磨。以《一出好戏》为例,如果后续舆论声势渐大,对正在上映期间的电影票房绝对是不利影响,对黄渤本人的声誉也是一次打击。 随着国内版权意识的崛起,国民对抄袭侵权作品的容忍度已经越来越低了。曾买了唐七《华胥引》版权的寰亚影视出品的《鲛珠传》上映时,被认为是由《华胥引》改编的,反抄袭大队在豆瓣大量刷一星抵制抄袭,寰亚不得已出来澄清《鲛珠传》为原创,撇清关系。 目前,国内知识产权维护现状依然不太乐观。对作家、编剧而言,作品被侵权的话,维权成本高,维权方很绝望,但如果恶意碰瓷,被碰瓷的编剧和制作方也是“有理说不清”,同样绝望。 所以,对制作方来说,虽然“谣言止于智者”,但是如若不构成抄袭事实,在第一时间发表声明,并释出有说服力的证据方为上策。而对维权的编剧来说,即便国内维权道路艰难,但还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才能被认可,毕竟利用舆论施压还是难逃“蹭热度”、“碰瓷”之嫌。 (作者:橘子娱乐) 来源;新浪看点

黃渤新片《一出好戲》遇「碰瓷」 某編劇實名舉報抄襲!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近日,一位名叫于梦媛@炅灵子Bess 的作者在微博发文,称黄渤的《一出好戏》抄袭借鉴了她的剧本《男人危机》,在故事题材与人物角色上都有雷同之处。对此,《一出好戏》片方表示不予回应,认为此举是在“碰瓷”。于梦媛则对中新网记者回应,她还有其他证据,但是在正式立案之前不太方便放出来,因为她正在走法律程序,她还强调说,没放出来的证据更“实锤”。   来源:新浪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