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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1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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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互惠基金

华裔女交易员违规转账数百万元 处罚是…

一名华裔互惠基金女交易员,被指违规转账数百万元,并涉嫌协助洗钱及逃税。她在上月遭监管当局罚款10万元,并撤销交易员资格。 加拿大互惠基金经销商协会(MFDA)在2月6日的裁决报告中指,根据听证小组掌握到的资料,他们有理由相信,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证券公司(CIBC Securities Inc.)前互惠基金交易员李梦曦(Meng Xi Li,译音),曾参与洗钱或协助逃税,因此判定她行为不当。 报告称,李女士在2015年8月至2017年1月期间,受雇于帝国商业银行,MFDA认为李女士违反了数项交易规则,以不当方式为她的未婚夫和他的侄儿管理资金。 证据不足难以起诉刑事罪 MFDA的报告指,李女士以未婚夫侄儿的名义,开设了一个非注册投资户口,并在该户口与未婚夫的户口之间进行多次转账。李女士在2017年初遭帝银解雇,并于同年6月与未婚夫结婚。 李女士在2016年期间,曾透过未婚夫侄儿的户口,进行了33次买入交易,金额由5万至25万元不等。她在2017年1月9日前,赎回了全部的互惠基金。 MFDA听证小组称, 李女士在2017年1月10日,试图从未婚夫侄儿的户口中,转账约136万元到未婚夫的户口,之后取消未婚夫侄儿的银行及互惠基金户口。 裁决报告称,一名声称是她的“侄儿”户口持有人的男子,前往李女士工作的分行,向工作人员说他根本不认识李女士,而且不知道他在帝银持有银行或互惠基金户口。 该名男子当时说,他是李女士未婚夫的侄儿,但该户口的资金属于李女士未婚夫。 李女士承认,曾伪造银行记录,声称见过未婚夫的侄儿。MFDA的调查人员承认,他们收集到的证据,不足以指控李女士刑事罪名。 综合报道

专栏观点:互惠基金或隐瞒资讯 延迟服务费投诉多

▲专家建议公众在选择互惠基金投资项目时,必须询问细节。网上图片 加国大多数国民都会投资互惠基金,但也有部分投资顾问在出售基金项目时,隐瞒一些重要资讯甚至误导,其中最常见出现的消费者投诉是有关延迟服务费用(deferred service charge,简称DSC)问题。 据《星报》的消费者专栏作家罗斯曼(Ellen Roseman)表示,早于1987年初入行任职经济记者时,她就发现互惠基金投资业增长迅速,至今涉及的全国投资额已高达1.5万亿元。 在上世纪90年代,互惠基金评论员斯特罗伯格(Glorianne Stromberg)曾经撰写了具影响力的两份报告,强调这项甚受欢迎的投资活动,涉及昂贵而隐藏的费用。不过,过去25年来,加国互惠基金规例却只有轻微改变。 联邦政府去年推出新证券条例,规定互惠基金投资顾问必须向投资者提供文件,清楚地显示涉及的顾问费用。同时,投资者也可以在年结单上,明确地知道顾问费金额,以及更详细地披露基金表现。 专家批投资监管条例不足 不过,罗斯曼批评,加国现行投资监管条例仍然不足,其中法例没有限制互惠基金投资顾问,向投资者推销赚取最多佣金的投资项目,而非把客户利益放在首位。 罗斯曼指出,互惠基金投资可能涉及的其中一个“陷阱”,就是延迟服务费用。她透露,过去有读者投诉,投资顾问强调毋须即时缴交任何费用,但却淡化其中的DSC。直至投资者准备把资金转到另一家公司时,才发现须要缴付相等于资金5.5%的费用。 专家解释,互惠基金项目中,部分设有DSC。这种收费主要针对提早取回资金的一些投资者,用意是迫使投资者把资金留在他们的公司。DSC为期7年,首年收费相等于资金5.5%,然后逐年递减。一般而言,购买基金7年后,就不用缴付DSC。 不过,今年9月13日,安省财政厅长费德利(Vic Fedeli)宣布,不会禁止收取互惠基金的DSC,并且表示DSC实质上可以帮助投资者更有效地储蓄退休金。 罗斯曼对安省政府的决定表示失望,并建议消费者在决定投资时,必须询问细节,以免在不适当时候出售或转换基金,而要缴交高昂费用。 她强调,投资者切勿选择有DSC的基金项目,身为消费者,理应有权随个人意愿决定资金安排,而非由基金经理决定何时转移资金。 (星报专栏作家︰Ellen Roseman)

选择互惠基金请多留个心眼 常隐瞒重要咨讯误导消费者

■专家建议公众在选择互惠基金投资项目时,必须询问细节。 网上图片 星岛日报综合报道 加国大多数国民都会投资互惠基金,但也有部分投资顾问在出售基金项目时,隐瞒一些重要资讯甚至误导,其中最常见出现的消费者投诉是有关延迟服务费用(deferred service charge,简称DSC)问题。 据《星报》的消费者专栏作家罗斯曼(Ellen Roseman)表示,早于1987年初入行任职经济记者时,她就发现互惠基金投资业增长迅速,至今涉及的全国投资额已高达1.5万亿元。 在上世纪90年代,互惠基金评论员斯特罗伯格(Glorianne Stromberg)曾经撰写了具影响力的两份报告,强调这项甚受欢迎的投资活动,涉及昂贵而隐藏的费用。不过,过去25年来,加国互惠基金规例却只有轻微改变。 联邦政府去年推出新证券条例,规定互惠基金投资顾问必须向投资者提供文件,清楚地显示涉及的顾问费用。同时,投资者也可以在年结单上,明确地知道顾问费金额,以及更详细地披露基金表现。 专家批投资监管条例不足 不过,罗斯曼批评,加国现行投资监管条例仍然不足,其中法例没有限制互惠基金投资顾问,向投资者推销赚取最多佣金的投资项目,而非把客户利益放在首位。 罗斯曼指出,互惠基金投资可能涉及的其中一个“陷阱”,就是延迟服务费用。她透露,过去有读者投诉,投资顾问强调毋须即时缴交任何费用,但却淡化其中的DSC。直至投资者准备把资金转到另一家公司时,才发现须要缴付相等于资金5.5%的费用。 专家解释,互惠基金项目中,部分设有DSC。这种收费主要针对提早取回资金的一些投资者,用意是迫使投资者把资金留在他们的公司。DSC为期7年,首年收费相等于资金5.5%,然后逐年递减。一般而言,购买基金7年后,就不用缴付DSC。 不过,今年9月13日,安省财政厅长费德利(Vic Fedeli)宣布,不会禁止收取互惠基金的DSC,并且表示DSC实质上可以帮助投资者更有效地储蓄退休金。 罗斯曼对安省政府的决定表示失望,并建议消费者在决定投资时,必须询问细节,以免在不适当时候出售或转换基金,而要缴交高昂费用。 她强调,投资者切勿选择有DSC的基金项目,身为消费者,理应有权随个人意愿决定资金安排,而非由基金经理决定何时转移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