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反对!列市议会致函联邦 反对农地改种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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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市花园城市路13751号农地,正申请更改土地用途拟建大麻种植场。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张文慈报道

卑诗列治文市议会常务委员会(General Purposes Committee)周一通过动议,分别去函联邦及省府,反对把农地改为种植药用大麻,并维持市府仅允许一个药用大麻生产计划。

列市常务委员会周一下午4时,听取列市议会社区安全委员会(Community Safety Committee)报告,并对大麻生产议题展开政策讨论。经过近两个小时讨论,通过相关报告,强调列治文现行药用大麻政策,仍遵循过去以来,仅允许一个药用大麻生产计划,而且必须在工业用地上。

■列治文市议会常务委员会周一通过动议,分别致函联邦及省府,反对把农地改为种植药用大麻。张文慈摄

市议会常务委员会同时通过市议员区泽光所提动议,分别致函联邦及省府,表达列市反对在农地种植药用大麻立场。 「坚持大麻产品虽是植物,但药用大麻是工业活动,而非农业活动,市府在规管方面具更大管辖权,可根据市府各自情况,订严格土地使用附例。同时也要求省政府接受市府建议,并立法规定药用大麻生产为工业用途。」列市议员戴嘉露(Carol Day)等人,也都支持动议。

坚持生产药用大麻 须选址工业用地

区泽光在接受《星岛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若根据市府大麻政策,最近一宗花园城市路(Garden City Rd.)13751号更改土地用途兴建大麻场的申请,并不符合规定。不过,区泽光说:“这并非指这个大麻种植申请已遭否决,最终其更改土地用途申请,仍需由市计划委员会决定。” 

区泽光说,原本在马蹄路(Horseshoe Way)11230号,申请生产药用大麻的计划已于去年被撤销。目前仅烈治文6号路(No. 6 Rd.)兴建大麻种植场的申请,已在市议会进入三读程序,正等待联邦卫生部批准。他表示,市府坚持药用大麻生产计划,必须在工业用地上,而不是在农业保留地(Agricultural Land Reserve,简称ALR)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