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反對!列市議會致函聯邦 反對農地改種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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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市花園城市路13751號農地,正申請更改土地用途擬建大麻種植場。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張文慈報道

卑詩列治文市議會常務委員會(General Purposes Committee)周一通過動議,分別去函聯邦及省府,反對把農地改為種植藥用大麻,並維持市府僅允許一個藥用大麻生產計劃。

列市常務委員會周一下午4時,聽取列市議會社區安全委員會(Community Safety Committee)報告,並對大麻生產議題展開政策討論。經過近兩個小時討論,通過相關報告,強調列治文現行藥用大麻政策,仍遵循過去以來,僅允許一個藥用大麻生產計劃,而且必須在工業用地上。

■列治文市議會常務委員會周一通過動議,分别致函聯邦及省府,反對把農地改為種植藥用大麻。張文慈攝

市議會常務委員會同時通過市議員區澤光所提動議,分别致函聯邦及省府,表達列市反對在農地種植藥用大麻立場。 「堅持大麻產品雖是植物,但藥用大麻是工業活動,而非農業活動,市府在規管方面具更大管轄權,可根據市府各自情況,訂嚴格土地使用附例。同時也要求省政府接受市府建議,並立法規定藥用大麻生產為工業用途。」列市議員戴嘉露(Carol Day)等人,也都支持動議。

堅持生產藥用大麻 須選址工業用地

區澤光在接受《星島日報》記者採訪時說,若根據市府大麻政策,最近一宗花園城市路(Garden City Rd.)13751號更改土地用途興建大麻場的申請,並不符合規定。不過,區澤光說:「這並非指這個大麻種植申請已遭否決,最終其更改土地用途申請,仍需由市計劃委員會決定。」 

區澤光說,原本在馬蹄路(Horseshoe Way)11230號,申請生產藥用大麻的計劃已於去年被撤銷。目前僅烈治文6號路(No. 6 Rd.)興建大麻種植場的申請,已在市議會進入三讀程序,正等待聯邦衛生部批准。他表示,市府堅持藥用大麻生產計劃,必須在工業用地上,而不是在農業保留地(Agricultural Land Reserve,簡稱ALR)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