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屋出售变出租 华妇住20年仅能拿回11万

加拿大都市网

■Glen Maple永久居住权长者大厦位于士嘉堡。本报记者摄

■张萧凤仪夫妇所住单位约1,000呎,生活充实。本报记者摄

本报记者

 

加拿大人口老化日趋严重,专门针对耆老的各类服务需求日增,永久居住权长者大厦在此社会背景下应运而生。但购买单位居住权时宜详阅契约所有细节,有华裔买家因签约时忽略细小条款,20年后无法反对大厦业权拥有人即市府将单位改卖为租,有意卖出单位搬走亦只能以当年购入价11万元回售给市府,反观同年代同类大厦若不受此类条款所限,有单位以224%价钱升幅卖出。

近年一些专门服务华裔耆老的机构如颐康基金、孟尝安老院及葡萄园等,都推出主要以华人为对象的永久居住权长者大厦。购买永久居住权长者大厦单位人士,并不拥有单位业权,并且会受到一些条款限制,例如年龄要在55岁或以上才可以入住,有些大厦则规定住户迁出时,要委托拥有业权的非牟利机构代为出售居住权。

市府以原价回购居住权

专为耆老而设的永久居住权长者大厦近年在华裔社区逐渐流行,但其实20多年前安省新民主党执政时,很多主流或教会的非牟利组织,已经在大多区及邻近地区兴建了不少这类永久居住权长者大厦。
但有意购买永久居住权长者大厦单位的人士,在购买时一定要详细阅读契约所有细节,并要特别留意有没有隐藏条款,因为契约中的条款可以直接影响物业居住权的价值,甚至关乎居住权是否具备升值能力,两个同在20多年前购买的永久居住权长者大厦单位实例,显示出条款可令居住权价值存在极大差异。
安省由新民主党执政时,时任省长李博提出在省内各市建筑永久居住权长者大厦,作为耆老福利。1993年位于士嘉堡东面的Glen Maple永久居住权长者大厦落成,由多伦多市政府房屋处管理,任何55岁或以上耆老可用11万至12万元,购买一个接近900呎单位,而当时政府表明,购入的耆老若要迁出,政府保证以原价回购单位居住权。
钱女士是一名独身人士,多年前购买了大厦的一个单位居住,虽然明知屋价不会升值,但由于所有住户都是业主,她认为会是一个舒适居所。没料到数年前市府突然宣布,日后有住户迁出,单位居住权将不再在市面出售,而是让一些正在轮候老人屋的家庭迁入。
钱女士及所有业主立刻向市府提出抗议,但市府向他们出示双方的买卖合约,当中原来有列出细小条款,其中一条是市府有权在大厦落成20年内,改变其出售、管理及经营方式。故市府的做法是完全合法。
钱女士表示,当初签约购买时她疏忽了细小条款,想不到连代表律师亦没有告诉她。虽然政府现在仍然承诺以其购入价回购,但她最初购买时是看中所有住户都是业主,大家会营造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但渗入了租客,令到各业主都感到不舒服。她表示最差的情况是,现在将手上物业居住权出售,所获得的11多万元,连车库也买不到。

自定售价可20年翻一番

反观在万锦市于人村的The Wyndham Gardens Apartment,同样是建成逾20年的永久居住权长者大厦,由于购买条例中例明住户有权按个人意愿决定出售价,最近该大厦一个两睡房加一书房的1,060呎单位出售,叫价35.9万元;而一个面积一样的单位于1990年代曾以16万元售出,到2010年代以25万元售出。即是这个永久居住权长者大厦的单位于20年间约升值224%。
地产经纪黎宇昌表示,永久居住权长者大厦并非他们的主要业务范围,事实上,他的客户很少问及这些楼盘,加上没有业权,这些单位的最终用户是一群特定的耆老。目前其客户多为首次上车的年轻一族,以及投资炒卖或收租人士,永久居住权单位皆不适合他们。
他表示曾在市场上稍作调查,这类永久居住权长者大厦,部份坐落优美环境地段的楼盘亦具升值潜力,但最高的升幅是20年才翻一番,如果将钱投放在独立屋的话,几年已可翻一番。

share to we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