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万元以下自住屋可申补助 91%业主获减570元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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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温区房销量逐渐回复至较接近历史正常水平。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张文慈报道

在卑诗物业估价署(BC Assessment)公布本省物业估价数据、显示部分城市公寓估价升幅接近三到四成之后,省府周三宣布放宽业主自住补助金(Home Owner Grant)门槛,把合资格取得570元基本补助金的物业价格,由160万元调高至165万元;省财政厅称,在新的门槛下,全省大约有91%物业主符合取得全额补助金的资格,与去年一致。

省财政厅发言人佐勒(Sonja Zoeller)在回覆星岛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省府每年检讨业主自住补助金门槛,今年门槛与2017年保持同步,以确保全省91%的家庭获得补助。” 省府又称,物业估价超过165万元的业主,则得不到全额或没有补助。

公寓业主或需多缴税

卑诗物业估价署发言人爱尔兰( Tina Ireland)则对《星岛日报》记者表示:“大温独立屋今年升幅较小,但部分城市柏文涨幅较大,估计部分公寓业主,或需要多缴物业税。” 她说,物业税是由各市府收取,只要市府不调升物业税,而屋价增幅与市内整体增幅一致,物业税将不会改变。

温市议员雷建华欢迎省府放宽业主自住补助金门槛,但也有本地学者,就批评这并非最好的政策,希望取消自住补助金门槛。

业主自住补助金基本补助金额为570元;如果房屋位于卑诗北部或乡村地区,则为770元;65岁或以上的业主,或是伤障人士,最高可获得845元补助(见表一)。

长者可申延期支付地税

一些低收入业主,如长者或伤障人士,但主要居住地物业估价高于门槛,也可申请领回业主自住补助金。如果业主年满55岁,或需抚养子女,也可能有资格申请卑诗物业税延期支付(Property Tax Deferment,简称PTD)。省财政厅表示,省府今年提供给省民约8.25亿元补助,将全数支付给各市政府,以确保市府收入不受影响。在卑诗省大多数的社区,几乎每个家庭的物业价值,都低于业主自住补助金门槛。根据资料,业主自住补助金计划始于1957年,在2009年至2010年的门槛为105万。在2012
年,省府把该门槛定在128.5万元,当时有大约95.5%业主合乎全数取得补助金的资格。到了2014年,省府为帮助平衡财政预算案,把门槛改为110万元。过去数年业主自住补助金门槛逐年调高(见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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