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
卑诗省政府周五宣布报告车辆交通意外新规定,如果交通意外属轻微,无人受伤,损毁金额不超过一万元,警方可以在提交书面报告之前清理现场,此举有助警方和工作人员更快清理现场,令现场的交通尽快恢复畅通。此外,卑诗警察局长协会表示,同样地,如交通意外没有人受伤,而估计损毁金额少于一万元,警员就不需要到达现场。
省府指出,新规定即时生效,并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车辆。根据以前的规定,在车辆损毁超过1,000元的交通意外中,警员必须填写书面报告,才可以把涉事的车辆移走。至于电单车,这方面的门槛是600元,而单车则是100元。
公共安全及法务厅长范和富(Mike Farnworth)表示,在没有人受伤的轻微交通意外中,如果现场交通因为警员要先填写书面报告而无法尽快清理,对任何人都无好处。更糟糕的是,可能导致现场其他沮丧的司机为了驶离现场,采取不安全的措施。
涉伤亡及不当驾驶行为 警员到场
省府续道,把损毁门槛提高到一万元,有助在交通意外中损毁的车辆及早被移走,以免阻碍交通,尤其是省级公路。
卑诗警察局长协会交通安全委员会主席兼三角洲警察局长杜博德(Neil Dubord)表示,警员多年来一直认为,应该提高要警员到场的交通意外损毁金额,因为现在修理车辆的费用不断上升,即使是最轻微的碰撞也要5,000元到7,000元。
不过,杜博德强调,遇到致命车祸或涉及有人受伤的交通意外,调查人员仍然必须向卑诗保险公司(ICBC)提交报告。
此外,杜博德指出,假如怀疑有人醉酒驾驶,或者其他可疑的驾驶行为,警员仍然会到现场,不管交通意外的损毁金额是否低于一万元。
杜博德承认,警员没有接受过相关训练,未必能够每次都很精准估计损毁金额,但在大多数时候都有相当不错的估计,知道甚么是超过一万元的损毁。
省府相信,这改变将能为警方和ICBC节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