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神论教会算不算宗教团体?联邦法庭给说法

加拿大都市网

一间由无神论者建立的教会,出于避税目的,希望被视为宗教团体,在其诉求被加拿大税务部门否决后,联邦上诉法庭近日也驳回其上诉。

据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道,这间名为加拿大中部无神论教会(Church of Atheism of Central Canada)的组织,希望申请注册为慈善机构,被联邦税务部否决后,向联邦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在上月底,上诉被法庭的3位法官一致驳回,称该组织未能证明其信仰体系的必要要素。
在联邦上诉庭的判决书中,详细阐明无神论者提出的,将其视为“非宗教的宗教慈善团体”的哲学法律问题。其中,信仰体系是法院坚持的宗教基本三要素之一。

法律对“宗教”定义惹争议

但这些作为无神论者的非信奉者认为,他们信奉某种东西,即主流科学。法庭判决称,“主流科学既不是特别具体也不精确。”并指出,联邦税务部对该教会所宣称的“能量十诫”也不认同。但判决书并未对该《十诫》进行具体阐述。

根据该裁决,加拿大中部无神论教会的成立,是希望“通过在渥太华、安省和魁省,以及被认为是加拿大中部省份,进行慈善活动来宣扬无神论。”他们认为,联邦税务部否认其慈善组织地位,是违反了《权利与自由宪章》所保障的权利,因此提出上诉。

根据《所得税法》,为“提升宗教信仰”或“某些其他对社区有益的目的”而成立的组织,可被定义为慈善组织。但对“宗教”的定义引起了许多争论。

本案主审法官称,要成为税法所认可的一种慈善意义上的“宗教”,要么法院必须在过去已经承认它,要么它必须具有与先前公认的基本特征相同的特征。宗教的基本特征包括:信徒信奉更高的权力,例如上帝、实体(entity)或至高无上的存在;信徒崇拜这种更高的权力;宗教包括一个特殊而全面的信仰和崇拜体系。法院保护无神论者实践信仰的权利,但该教会指出,佛教是一种公认的宗教,它根本不相信至高无上的存在或任何实体。

法官同意在考虑宗教的定义时,并不总是要求信仰体系对更高的存在或实体具有信仰,和对崇高至尊存在的崇敬之道。但要有信仰体系。

联邦税务部认为,该教堂没有提供有关信仰和崇拜的具体而全面的系统详细信息。

该教会认为,宗教不需要类似于圣经的权威书籍,政府认为,这进一步证明无神论者没有全面而具体的信仰和崇拜体系。其活动也是仅针对其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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