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选举制影响施政 省民须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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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卑诗省2009 年就BC-STV 展开公投,结果60.91%选民支持继续沿用简单多数制。图为当年公投选票。省府公投资讯办事处

卑诗绿党和卑诗新民主党( N D P )达成信心及支持协议( Confidence and Supply Agreement),支持NDP组成少数政府。协议其中一项是于明年举行市选时,同时就改革选举制度展开公投,如公投获通过,就会在下届省选改为使用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比例代表制最吸引之处,是让少数声音有更大机会步进议会,但正如其他选举制,比例代表制也有缺点。改革选举制对政府组成和施政都影响重大,公众须了解利弊后才好作决定。

卑诗省一直沿用「简单多数票当选制」(First-Past-The-Post),优胜的地方是简单易明,而主要遭挑剔之处,就是政党整体得票率不一定跟所获议席成正比。以今届省选为例,卑诗自由党得票率40.36%,以全省87个议席计算,所转换议席应为38席,但现在该党所得到的是43席。

简单而言,简单多数制是一个比议席而非比得票率的选举游戏。认定得票率比议席更反映「真实民意」的人,往往对这项游戏规则很有意见,而更心仪于比例代表制。

比例代表制运作较为复杂
比例代表制是按各政党得票率分配议席,吸引之处是更能反映社会多元的声音,但也有明显缺点,尤其是选举过程倾向于复杂化。

在2009年卑诗就更改选举制而公投,当时提出的比例代表制是「可转移单票制」(Single Transferable Vote,简称BC-STV),选出省议员方式如下:
1.选民在选票上把候选人排位。假设选票上有5个候选人,选民在最心仪的候选人旁边写上「1」、第二心仪选择写「2」、第三心仪选择写「3」,余此类推。专一的选民可以只选一个;
2.各选区候选人要取得的当选票数不同,按下列方程式计算:[有效选票数目/(选区议席+1)]+1;
3.假设一个选区当选票数计算为2,501票,而该区议席是3个,有5个候选人。最理想的情况是有3个候选人得到过2,501的票数,顺利产生3个议员;3.1如果只有一个候选人取得超过2,501票,就把当选人的票重点,找出该当选人选票上的第二选择;3.2如果经过第二轮点票仍未得到需要的3个当选人,将进行第三轮点票;3.3如经第三轮点票后,只有2人当选,就把5个候选人中得票最低候选人的选票重点,看看余下两个候选人哪个胜出。

BC-STV的确做到尽力把每张选票反映在投票结果上,但选举过程却非常复杂,这也是比例代表制一般存在的困难。该次公投结果是逾60%选民支持保持简单多数制,否决了BCSTV。

候选人与选区联系较为疏离
比例代表制也有较简单方式,例如「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Party-list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各党准备一份候选人名单,如一个政党取得40%票数,该党名单上首40%候选人就当选进议会,毋须理会选区分布。这个方式相对简单,但切断了候选人和选区的联系。

候选人与选区联系较为疏离,是比例代表制另一容易出现的问题。例如要实行BCSTV,须把全省重新划分为20个大选区,每个选区按比例选出多个议员。比例代表制还其他潜在困难,例如因为票源分散,政府一般较弱势,往往需要不同政党协商筹组执政联盟才可组成政府,推动政策的难度较高。由于执政联盟内各政党须为自己所代表利益团体争取更多资源,政府开支较大,而纳税人倒难以向特定政党问责。

推动政策和问责难度较高
比例代表制有利小政党,有助小政党的议席大幅增加,甚至通过组成执政联盟,得以分享权力。强烈争取实施比例代表制的卑诗绿党在今届省选得票率为16.84%,得3席;如按得票比例计算,议席可大增至14席。而该党也正因弱势政府缘故,可以有机会一尝执政滋味。

有关改变卑诗选举制的议题,2005年和2009年两度进行全省公投,两次结果是保留简单多数制。即使联邦自由党2015年大选时承诺,下届大选将不再使用简单多数制,但在执政后,用了14个月向全国咨询,最终宣布放弃选举制改革,理由是选制改革「没有广泛支持」。加拿大联邦和所有省份的选举都采简单多
数制,虽曾有转用比例代表制的提议,最终未获通过。

卑诗绿党强烈争取改为采取比例代表制,有明显私心。如果NDP在绿党力挺下组成少数政府,将推动更改选举制,届时绿党肯定大力宣扬比例代表制以更全面反映「真实民意」,但省民须以实际运作和政府施政的效力,详细考虑才作决定。撰文:廖长仁

选制改革公投 屡败屡试
* 2004 年,魁省自由党政府提出选举改革,原计划2006 年秋季在不进行全民投票下通过议案,但因
不能取得共识而搁置。
* 2005 年,卑诗省举行公投,决定是否把选举制改为「可转移单票制」(Single Transferable Vote,
简称BC-STV),57.7%选民投支持票,因未超过当年定下的60%门槛遭到否决。
* 2005 年,爱德华王子岛公投,决定是否采取联立制(Mixed member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不获通过。
* 2007 年,安省举行公投,决定是否采联立制,最终也是不获通过。
* 2008 年,纽宾士域省进步保守党政府计划2008 年举行选举制改革公投,但在2006 省选中败选,新上场的自由党政府取消公投。
* 2009 年,卑诗省再就BC-STV 公投,60.91%选民支持继续使用简单多数制,改制之议再遭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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