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選舉制影響施政 省民須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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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卑詩省2009 年就BC-STV 展開公投,結果60.91%選民支持繼續沿用簡單多數制。圖為當年公投選票。省府公投資訊辦事處

卑詩綠黨和卑詩新民主黨( N D P )達成信心及支持協議( Confidence and Supply Agreement),支持NDP組成少數政府。協議其中一項是於明年舉行市選時,同時就改革選舉制度展開公投,如公投獲通過,就會在下屆省選改為使用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比例代表制最吸引之處,是讓少數聲音有更大機會步進議會,但正如其他選舉制,比例代表制也有缺點。改革選舉制對政府組成和施政都影響重大,公眾須了解利弊後才好作決定。

卑詩省一直沿用「簡單多數票當選制」(First-Past-The-Post),優勝的地方是簡單易明,而主要遭挑剔之處,就是政黨整體得票率不一定跟所獲議席成正比。以今屆省選為例,卑詩自由黨得票率40.36%,以全省87個議席計算,所轉換議席應為38席,但現在該黨所得到的是43席。

簡單而言,簡單多數制是一個比議席而非比得票率的選舉遊戲。認定得票率比議席更反映「真實民意」的人,往往對這項遊戲規則很有意見,而更心儀於比例代表制。

比例代表制運作較為複雜
比例代表制是按各政黨得票率分配議席,吸引之處是更能反映社會多元的聲音,但也有明顯缺點,尤其是選舉過程傾向於複雜化。

在2009年卑詩就更改選舉制而公投,當時提出的比例代表制是「可轉移單票制」(Single Transferable Vote,簡稱BC-STV),選出省議員方式如下:
1.選民在選票上把候選人排位。假設選票上有5個候選人,選民在最心儀的候選人旁邊寫上「1」、第二心儀選擇寫「2」、第三心儀選擇寫「3」,余此類推。專一的選民可以只選一個;
2.各選區候選人要取得的當選票數不同,按下列方程式計算:[有效選票數目/(選區議席+1)]+1;
3.假設一個選區當選票數計算為2,501票,而該區議席是3個,有5個候選人。最理想的情況是有3個候選人得到過2,501的票數,順利產生3個議員;3.1如果只有一個候選人取得超過2,501票,就把當選人的票重點,找出該當選人選票上的第二選擇;3.2如果經過第二輪點票仍未得到需要的3個當選人,將進行第三輪點票;3.3如經第三輪點票後,只有2人當選,就把5個候選人中得票最低候選人的選票重點,看看餘下兩個候選人哪個勝出。

BC-STV的確做到儘力把每張選票反映在投票結果上,但選舉過程卻非常複雜,這也是比例代表制一般存在的困難。該次公投結果是逾60%選民支持保持簡單多數制,否決了BCSTV。

候選人與選區聯繫較為疏離
比例代表制也有較簡單方式,例如「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Party-list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各黨準備一份候選人名單,如一個政黨取得40%票數,該黨名單上首40%候選人就當選進議會,毋須理會選區分佈。這個方式相對簡單,但切斷了候選人和選區的聯繫。

候選人與選區聯繫較為疏離,是比例代表制另一容易出現的問題。例如要實行BCSTV,須把全省重新劃分為20個大選區,每個選區按比例選出多個議員。比例代表制還其他潛在困難,例如因為票源分散,政府一般較弱勢,往往需要不同政黨協商籌組執政聯盟才可組成政府,推動政策的難度較高。由於執政聯盟內各政黨須為自己所代表利益團體爭取更多資源,政府開支較大,而納稅人倒難以向特定政黨問責。

推動政策和問責難度較高
比例代表制有利小政黨,有助小政黨的議席大幅增加,甚至通過組成執政聯盟,得以分享權力。強烈爭取實施比例代表制的卑詩綠黨在今屆省選得票率為16.84%,得3席;如按得票比例計算,議席可大增至14席。而該黨也正因弱勢政府緣故,可以有機會一嘗執政滋味。

有關改變卑詩選舉制的議題,2005年和2009年兩度進行全省公投,兩次結果是保留簡單多數制。即使聯邦自由黨2015年大選時承諾,下屆大選將不再使用簡單多數制,但在執政後,用了14個月向全國諮詢,最終宣布放棄選舉制改革,理由是選制改革「沒有廣泛支持」。加拿大聯邦和所有省份的選舉都采簡單多
數制,雖曾有轉用比例代表制的提議,最終未獲通過。

卑詩綠黨強烈爭取改為採取比例代表制,有明顯私心。如果NDP在綠黨力挺下組成少數政府,將推動更改選舉制,屆時綠黨肯定大力宣揚比例代表制以更全面反映「真實民意」,但省民須以實際運作和政府施政的效力,詳細考慮才作決定。撰文:廖長仁

選制改革公投 屢敗屢試
* 2004 年,魁省自由黨政府提出選舉改革,原計劃2006 年秋季在不進行全民投票下通過議案,但因
不能取得共識而擱置。
* 2005 年,卑詩省舉行公投,決定是否把選舉制改為「可轉移單票制」(Single Transferable Vote,
簡稱BC-STV),57.7%選民投支持票,因未超過當年定下的60%門檻遭到否決。
* 2005 年,愛德華王子島公投,決定是否採取聯立制(Mixed member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不獲通過。
* 2007 年,安省舉行公投,決定是否采聯立制,最終也是不獲通過。
* 2008 年,紐賓士域省進步保守黨政府計劃2008 年舉行選舉制改革公投,但在2006 省選中敗選,新上場的自由黨政府取消公投。
* 2009 年,卑詩省再就BC-STV 公投,60.91%選民支持繼續使用簡單多數制,改制之議再遭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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