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支联强烈要求中国 改判王全璋无罪释放

加拿大都市网

■温支联要求中国无条件释放王全璋。 网上图片

撰稿:温哥华支联会

现年42岁的中国人权律师王全璋1月28日被天津第二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宣布判处4年半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他的妻子李文足发表声明,强调王全璋无罪。温支联发表声明,要求中国立即释放王全璋。

之前王全璋在2015年「709」大抓捕后被关押超过3年期间,音讯全无,李文足奔走呼吁,要求会见丈夫,当局全不理会。德国总理默克尔年前访问北京时,获专门安排与李文足会面。

温支联就王全璋判刑发声明:
人权律师王全璋被捕之前,代理过很多敏感案件,包括政治异见人士、法轮功成员、被剥夺土地的农民等。他除了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外,从未做中国法律以外的事,被判入狱是完全不可理解的;在被羁押期间也没能获准聘用他所选择的律师,且审判不公开,违反国际通行司法程序。王全璋被拘禁这么长时间,一直坚持不认罪,律师曾透露他在狱中遭受酷刑,被迫服用「高血压药」,会见过程非常害怕,沟通时经常无法正确理解对方的意思。

温支联认为:
第一、检控方缺乏充分而坚实证据,去说明有何必要限制王全璋得到公开审讯权利。秘密审理,也被质疑欠缺适当法律基础,有违宪法中公开审讯的原则。

第二、中国当局无视律师委任及会见权:由家属委任代理案件的程海和蔺其磊一直未能成功会见王律师,官方却单方面委派刘卫国律师代理王全璋案,王的诉讼权利并未得到保障。

审前羁押逾1,200天极不合理
第三、控罪基础薄弱,判决违反宪法所保障的权利:据当局提交法院的起诉书,当局指控王全璋曾向境外机构提供中国人权状况报告、于2013年在建三江发起示威活动及代理所谓「邪教」的宗教案件中抹黑中国政府,并指上述行为足以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根据《约翰奈斯堡原则》,除非中国当局能证明王的言行,煽动即时暴力颠覆政权,否则不应因为王行使他的表达自由,包括发表批评政府的言论,而以国家安全名义限制他,更遑论施予惩罚。而据中国宪法,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及示威自由这两项至为重要的基本权利,不容剥夺。

第四、秘密羁押逾千日欠缺法理,且疑遭酷刑对待:王全璋自2015年7月起已被扣押超过一千二百天,然而,当局一直不交代长期羁押理据,无视家属及其委任律师基本权利。中国刑诉法虽有订明在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下,法院有权延长羁押,但任何法院也应同时保障当事人,在宪法保障下不受任意羁押的权利。超过一千二百天的审前羁押明显极不合理,法院仍然容许羁押不断延长,其独立性令人质疑,更添外界视为当局迫害维权律师的口实。同时,当事人家属长期受到当局人员的阻挠及滋扰,变相承受着「连坐」之灾。

假借法律搞政治的鬼
温支联指出,中国处理王全璋案件沦至如斯黑箱作业,假借法律搞政治的鬼,更歇斯底里地任意迫害一群维权律师,此举距国际文明标准极远,且与国家经济实力在全球排第二的现实,绝不协调,在国际上予人「经济巨人,司法侏儒」的恶劣印象;对中国人积极参与世界事务实无裨益,徒然使中国与普世价值观越行越远,势减损中华大国名声,不会是中华民族之福!

基于上述,现强烈要求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 撤销有罪判决,改判王全璋无罪并立即予以释放;
2. 就王全璋所受到的权利侵害提供相应且合适的赔偿;
3. 追究「709案」中所有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4. 停止针对李文足及其儿子的任何形式打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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