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超级签证有望居留时间延长至五年!并降低担保标准

加拿大都市网

■■史柏克提出议案,建议将父母、祖父母超级签证,最长居留时间改为5年。 Pexels

【加拿大都市网】有国会议员提出议案,希望将父母、祖父母访加超级签证(Super Visa)居留时间由两年延长至5年。且把申请人的经济担保标准降低,并可向加拿大以外的公司购买医疗保险。

非官方移民资讯网站CIC News报道指,众议院公民及移民常设委员会成员、联邦保守党国会议员史柏克(Kyle Seeback)向众议院提出C-242议案,建议对现行的超级签证做出3项改进。

现时的超级签证是10年有效期,允许多次入境,每次入境不须申请延期,最长可居留两年时间。类似于申请永久居民,要想取得超级签证,担保人(在加的子女及孙)要按联邦移民部规定的最低线提供收入证明,并且要为来访的父母祖父母购买加拿大保险公司出具的医疗保险。

议案建议的第一项改进是,将两年居留期延长至5年,其间毋须申请延期居留。第二是允许超级签证申请人在加拿大以外的公司购买医疗保险,这可以为申请人节省每年数千元保费。第三是降低对担保人收入的最低要求,令更多人可担保亲人取得超级签证。

史柏克认为,应该完全取消对超级签证担保人的收入要求,不过现时可能不是适当的时机。他说:“很多人认为父母祖父母来访会增加担保人家庭经济负担,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事实上他们的来访改善了担保家庭的经济环境。比如他们帮助带小孩,令家庭节省大笔托儿费用。”

议案众院已获二读通过

该项议案已在众议院通过一读和二读,目前正在国会公民及移民常设委员会接受审议。在委员会通过之后才能交国会进行三读,再经由参院表决之后由总督签署,才能成为正式法律。史柏克办公室发言人瓦西表示,NDP和魁人政团已表示会支持该议案三读,不过目前仍不确定自由党的态度。

在委员会审议过程中,比较受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允许申请人由加拿大以外的保险公司购买医疗保险。史柏克指目前必须在加拿大公司投保情况下,部分70岁左右、没有慢性病的申请人一年要支付由1,700元至4,600元不等的保费。

但有人担心,若允许申请人在海外购买保险,一旦出现外国保险公司拒绝或无力支付保费的情况,来访者所有医疗费均要由加拿大纳税人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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