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裁定,西温一幢豪宅买家有权取回30 万元订金。网上图片
本报综合报道
西温一幢豪宅去年初以650万元成交,华裔买家在交付30万元订金后,以物业附有多项使用限制为由,拒绝完成交易,被发展商入禀法院控告。卑诗最高法院近日裁定,买家有权取回全数订金。
法庭文件内容显示,2016年10月,华裔家庭主妇李琪(Qi Li,译音)与地产发展商JBP Developments Ltd.签署合约,以650万元购买位于西温比德斯登路(Biddesden Place)727号路段的一幢英属太平洋物业(British Pacific Properties),并且缴付30万元订金,原定于2017年1月9日完成交易。
可是,李氏在正式成交前改变初衷,理由是英属太平洋物业附有多项限制规定,包括物业只可供一个家庭居住、禁止展示任何告示牌,以及树木高度上限为25呎。发展商JBP指李氏违反合约承诺,状告法院。
卑诗最高法院法官阿姆斯特朗( Trevor Armstrong)近日作出裁决,指物业附带的限制,对买家使用土地构成具体影响。尽管李氏在事前知道有关限制,但这并不排除卖方有提供清晰产权资料的责任,因此下令JBP须退回30万元订金予李氏。
根据卑诗物业估价处(BC Assessment)提供的资料显示,该个物业最终于2017年3月份以605万元易手。而2017年的估价为5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