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脑震荡精神受损 华汉被撞飞获赔130万

加拿大都市网

■ ICBC近日在一宗索赔案中败诉,被裁定须赔偿华裔车祸伤者约130万元。 

本报记者李群报道

ICBC疑诈伤 派人监控录影 专家对簿公堂
一位中国移民男子抵达温哥华才5个月,就不幸遭遇车祸导致脑震荡及精神受损。他委托律师向卑诗保险公司(ICBC)索赔,遭ICBC怀疑伪装创伤严重性,更对其监控并把录像呈递法庭以证实他行为正常。不过,此案7月21日(上周五)在卑诗最高法院裁决,陪审团裁定ICBC须向该男子支付180万元,为ICBC提出赔偿价格的5倍。此后法官将裁定赔偿额调低为约130万元,ICBC可在30日内提出上诉。ICBC回应称,现正考虑下一步行动。

温哥华Preszler Law LLP律师行律师沙恩(Dairn Shane)是此案中国移民的代理律师,沙恩周二在接受《星岛日报》记者专访时证实法庭裁决,但指出当事人精神及心理受到创伤且尚未恢复,无法接受访问。沙恩也表示,该中国移民也希望仅透露他姓金(Jin,译音)。

意外时仅抵温5个月
沙恩表示,金先生2010年12月带同妻子及5岁儿子,自中国移民加国并在大温定居,当年他37岁,在一家便利店兼职打工的同时,参加英语为第二语言课程(ESL,或称ELL)学习班。

2011年5月的一天,金先生在二埠皇家路(Royal Ave.)夹7街(7th St.)路口处,一条有标记行人道过马路,当时正闪亮行人可通行灯号。一辆福特(Ford)货车撞上他,金先生被撞飞出数呎以外。

沙恩说:“金先生因脑震荡被送去医院,不久他出现间歇性颤抖征状,再发展为抑郁沮丧且时而暴躁。他的状况是约20%的时间感觉还好,看起来也正常,但约80%的时间感觉十分糟糕。”

金先生在意外发生后一直没有工作,他的情况至今也没有改善。今年7月4日,沙恩代理金先生向ICBC索赔案,温市卑诗最高法院一个陪审团开始为期3周的审讯。

ICBC的立场是金先生伪装伤势严重性,曾监控他的行动并录下他看起来正常的片段,再将录像在法庭上数次播放。ICBC也传召神经及精神病学家,作证指金先生声称的伤势不真实。

专家指文化认知有差别
沙恩指出,金先生一方也传召一位精神病专家作证指伤势真实,该专家是华人,在庭上指出并解释对待精神创伤方面,中国同加拿大在文化认知方面存在很大不同,因此金先生即使看似正常,也不能判定他没有心理问题。

陪审团仅退庭商议一日就于上周五下午作出裁决,ICBC须赔偿金先生忍受伤病损失86.21万元,过往薪金损失13.6万元,未来薪金损失61.25万元,未来护理费用13.94万元,以及他的妻子照看费用5万元,合计约180万元。

此后法官将忍受伤病损失赔偿由86.21万元降为36.7万元,因为这是加国个人可获得此类赔偿的上限。故此,法庭判ICBC赔偿金先生约130万元。

ICBC自裁决之日起可在30日内上诉,ICBC发言人奥尔森(Lindsay Olsen)周二在回复记者查询时指出,ICBC注意到此次法庭裁决,正在研究以决定下一步行动。

沙恩以此案为例提醒公众,任何人如遭遇导致受伤的车祸,不论是身体还是心理伤害,都应该同专业律师商讨如何索赔。他指出专业伤害索赔律师与客户交谈,按相关法例规定不收费,律师只是在获客户聘请后,与客户商议自将来获得的赔偿款中,收取一定比例作为佣金。
沙恩因此说:“与律师商议最佳诉讼方案毫无风险,相反,若没有专业人士帮助,当事人要面对受损失的巨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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