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拿比男子2年前在保释期间,禁锢和强奸9年级已分手的前女友,周二在卑诗省级法院被判囚三年。该男子10周前已被判在同一年抢劫和性侵犯一名性工作者罪成。
25岁被告拉扎克(Ezaz Ahmed Razak),于今年5月22日被判性侵犯、袭击、恐吓及非法禁锢他的前女友罪成。法庭以化名V.N.称呼受害人。
V.N.在法庭作证时称,她和拉扎克在9年级时曾经是男女朋友,但之后她发现拉扎克性格粗暴,又曾经打她的脸,两人后来分手。V.N.在庭上指出,拉扎克在两人分手后表现得像「精神错乱」,而且一直缠着她。
在2017年11月18日,V.N.称拉扎克在清晨5时来到她的住所,他当时像饮醉酒,又大声喊她的名字。由于V.N.不想吵醒父母,于是她打电话叫的士送他回家。不过,拉扎克之后把她推进他的车内,并命令她开车,期间对她大喊大叫,最后该部车停在拉扎克于本拿比的寓所外,拉扎克在车内强奸了她。
两案共须服刑逾4年半
V.N.在「受害人影响陈述」(Victim Impact Statement)中表示,在脑海中每天都重演那一晚发生的事,希望有一天拉扎克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并希望他得到应有的惩罚。
拉扎克在庭上否认性侵犯V.N.,但卑诗省级法院法官菲利普斯(Nancy Phillips)指出,拉扎克提出的抗辩证据「有误导性」和经过「精心设计」,证供又缺乏细节,而且前后矛盾,令人无法相信。
检控官马切克(Jenny Machek)表示,拉扎克应该被判入狱五年半。拉扎克的代表律师詹森(Paul Janzen)则认为,刑期应该在两年至三年之间。
法官菲利普斯判拉扎克入狱三年。拉扎克在两宗袭击案件中,扣减被拘押时间后,目前共须要服刑四年零七个月。
拉扎克强奸前女友时,正值性侵妓女案件保释期间进行。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