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两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一名26岁素里男子,周四被判入狱20个月,但比控方建议的22至24个月为轻。被告在出事时,他驾驶的吉甫车速度是时速限制三倍之多。
案发于去年11月4日,被告Nicolas Karvouniaris(图)驾驶一辆吉甫车(Jeep),超速越过素里88街(88th Ave.)的中界线,与一辆福特Escape汽车迎头相撞。驾驶福特的司机,50岁妇产科护士迪隆(Sarah Dhillon)当场死亡,乘客19岁女学生永田(Paige Nagata)送院后伤重不治,其余两名乘客包括迪隆的17岁儿子受到严重,改变生命的伤害。
被告有多次交通违例纪录
Nicolas Karvouniaris本身有多次交通违例的纪录,包括七次超速罪成,两次24小时停牌,两次两个月停牌,更在驾驶及在停牌期间驾驶时使用电子仪器被票控。他在法庭向受害人家庭表示悔咎,更表示正寻求辅导,处理令他不小心驾驶的问题。
被告律师曾建议法庭判被告入狱12至15个月。
死者之一永田的母亲,8月曾在法庭读出一封她写给女儿的信件,描述女儿聪明和勤力,更有幽默感。永田姊姊表示:「她十分聪明,本来可以做她想做的事,这实在太可惜!」
迪隆家人则希望迪隆的个案,可以成为将来不小心驾驶案件的先例。迪隆母亲萨拉(Sarah Dhillon)表示:「当我们要停止这种车祸的大屠杀,(要清楚)它们不是真正的意外,当司机驾驶至时速限制之上的这种速度时,这是犯罪行为。」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