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汉此宅曾制毒和谋杀 将与另两房产及150万元一起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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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综合报道】《卑诗省民事充公法》(BC Civil Forfeiture Act)允许扣押可能与犯罪活动相关且不一定有定罪的资产,因此卑诗省华裔男子因涉嫌毒品窝点和谋杀,其3处房产以及约150万元现金将被充公。

据Glacier Media报道,法庭索赔纪录显示,卑诗政府正在寻求将温哥华的两处房屋、阿波斯福(Abbotsford)的一处房屋和150万元现金充公,称这些现金是与非法大麻种植经营有关的犯罪所得,该经营场所于9月10日发生了一宗谋杀案。

卑诗民事充公办公室(BC Civil Forfeiture Office)总监在提出索赔时,并没有等待刑事定罪,更不用说对黄建新(Jianxin Huang,译音)提出正式刑事指控,黄建新于10月18日因谋杀和谋杀未遂而被捕。

据称,温哥华警察局警员接到有关枪击报案后,前往黄位于温哥华维多利亚街(Victoria Dr.)4372号的住所。

警方表示,有两人据称遭黄枪击,其中一人伤重不治。

据称,枪击案当天,警方在地下室发现了14,592.35元现金和大麻种植园。警方还发现了一顶BB帽、一根警棍、4个用过的弹壳和被篡改的电气系统。

维多利亚街的房产是黄的住所,由李珍(Jean Li,译音)拥有,她在诉讼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黄和李还拥有41街(41st Ave.)1890号,该房产也面临充公索赔。黄还在阿波斯福拥有昆顿街(Quinton Ave.)27658号,这是第三处被充公的房屋。

黄被捕当天,警方前往黄在阿波斯福的家中,发现「一个种植大麻的工厂,大麻植物数量超出了与该房产相关的许可范围」。

警方还在温哥华东37街(East 37th Ave.)2118号找到了属于李的21,600元、手机和银行文件。

指控称黄和李「是《民事充公法》所定义的犯罪组织成员」。

充公办公室总监指,「用于购买和/或维护不动产以及金钱,其部分或全部资金,是非法活动和/或违反《所得税法》逃税的收益。」

而要充公这些资产,须由卑诗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法官对黄和李下达命令。

《卑诗省民事充公法》拥有广泛的权力,允许主管扣押仅可能与犯罪活动相关且不一定被定罪的资产。它将举证责任置于被告身上。

卑诗公民自由协会(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简称BCCLA)反对该法案,指其赋予国家非凡的权力,破坏宪章权利,并阻碍了诉诸司法的机会。

今年,透过引入不明财富令作为工具,民事充公办公室总监获得了更大的权力。

图:谷歌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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