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讯】卑诗省政府正在有系统地改革警务与公共安全工作,包括修改《警察法》 (Police Act) ,以改善警务的治理和监管。
新立法将会就市警的治理、监管及警察监督进行改革。改革措施是根据2022年警察法改革特别委员会 (Special Committee on Reforming the Police Act) ,以及2019年检讨警察合规程序特别委员会 (Special Committee to Review the Police Compliant Process) 所提出的多项建议,并配合警察投诉专员办公室 (Office of the Police Complaint Commissioner) 所提出的修例要求。
治理改革将允许地方政府决定警察委员会的代表,以及允许警察委员会成员推选主席和副主席。目前,城镇政府首长自动成为地方政府代表和警察委员会主席。
公共安全及法务厅长范和富 (Mike Farnworth,下图) 说:「当出现危急情况时,我们都需要警察作出应变,以确保公众安全。我们一直有讨论关于如何改革警务工作,以配合不断变化的世界,特别是许多黑人、原住民和少数族裔社区等人士曾有涉及警方的不愉快经历。透过以城镇警务作为改革重点,政府正在为现代化的警务系统奠定基础,从而为所有社区提供公平、公正及即时的应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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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新立法更对城镇警察机构的监督进行多项修订,包括允许警察投诉专员在不当行为调查中提前召开公开听证会,以及授权警察投诉专员对警察投诉的原因和促成者进行全面检讨和调查。
卑诗省府继续进行2022年警察法改革特别委员会所提出的其他政策和立法改革建议,包括:警察培训、省级治理,以及原住民警务模式。这项工作涉及向原住民伙伴、地方政府、警务代表、警察监督机构,以及社区与倡导组织等各方进行广泛咨询,从而为进一步改进本省警务工作提供资讯。
正在进行的警察法改革工作符合《原住民权利宣言法》第3章第11条款。政府致力制定和实施警务改革,以配合所有社区的多元化需求,并提升公众对警务的信任度,特别是对原住民和种族社区。
(图:VPD Facebook、加通社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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