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法院裁定两华裔永久居民须缴600万元外国买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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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综合报道】卑诗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维持卑诗省政府对两名永久居民征收外国买家税属正确,两人在2018年支付3千万元购买了本拿比的一幢柏文,为此需缴纳600万元外国买家税。

据CTV报道,编号公司之一,1164708 B.C. Ltd.于2018年8月以3,000万元收购了位于本拿比威尔逊道(Wilson Ave.)5978号的一幢38个单位的四层柏文大楼。该编号公司缴纳了141.8万元的物业转让税(Property Transfer Tax,简称PTT)。2020年12月,省财政厅通知该公司,它还需要缴纳600万元的外国买家税,因为注册所有者是应税受托人,受益所有人是外国公司。

该物业被1164708 B.C. Ltd.收购时,其唯一股东和拥有人是2015年注册成立的环球鼎业资本有限公司(Global Dingye Capital Ltd.),而环球唯一股东为中国南京鼎业投资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China-based Nanjing Dingye Investment Real Estate Group Co. Ltd.)。

南京鼎业的大股东是陈麦林(Chen Mailin,译音)和小股东勇永金(Yong Yongjin,译音),两人自2009年8月起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陈也是开发商中华投资(加拿大)有限公司(Chunghwa Investments (Canada) Co. Ltd.)的负责人,该公司是列治文渥列治大桥(Oak Street Bridge)附近的桥港中心(Bridgeport Centre)商业开发项目的幕后拥有人。

法官威尔逊(Steven Wilson)于9月22日审理此案,并于10月24日做出裁决。

陈的律师辩称,根据《物业转让税法》(Property Transfer Tax Act),这些公司不应被视为外国公司,因为它们最终由永久居民陈麦林控制。

不过,威尔逊表示,相关法律对「受控」的法律定义「将不可避免地得出这样的结论:南京(鼎业)是一家外国公司,因此环球公司和申请人(1164708 B.C. Ltd.)也是外国公司。而威尔逊道5978号是以申请人的名义购买的,因此需要缴纳额外的物业转让税。」

威尔逊表示,税法已颁布,并最终得到了卑诗省上诉庭的支持。「通过向外国购买者征收额外税款,来解决该省某些地区缺乏经济适用房的问题,以减少需求。」

「尽管我接受请愿者的意见,即立法机关无意向陈先生等人征收额外的(物业转让税),但重要的是要认识到,陈先生没有义务缴纳这笔税款。在这种情况下,税款应由申请人缴纳。」

威尔逊的结论是,税收评估「只是陈先生及其公司选择如何建构其事务的结果。因此,虽然从陈先生的角度来看,这个结果无疑是可以避免的,但这并不是一个荒谬的结果。」

陈先生曾是养鸭户,后来成为中国的旅馆和建筑大亨,并被任命为南京市政协委员。

2014年底,陈以近5,200万元收购了科技巨头马特里克(Don Mattrick)位于西格雷岬(West Point Grey)的豪宅。

法官维持600万元外国买家税单有效。

图:谷歌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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