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推出市选新规 赞助金上限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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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选新规使得政策与省选趋于一致,图为卑诗选举局指引投票站的招牌。资料图片
■市选新规使得政策与省选趋于一致,图为卑诗选举局指引投票站的招牌。资料图片

卑诗省府现正加强市府选举筹资规例,选举赞助金限于1,200元,以配合省府在2017年订立的省选赞助金限额,以增加选举的诚信度和透明度,并确保政情以人为本。新例适用于2022年后开始的一切市府选举及补选。
省府周四表示,法例通过后,便可以加强市府选举的筹资规例,而《市府选举财务法》(Local Elections Campaign Financing Act rules)与《选举法》(Election Act) 中所订立的省选规定亦更一致,但同时又保持市府选举的独特性质。这些修订包括:设立选举前期,把宣传期由29天增长至89天;把选举赞助金限于1,200元,配合省府在2017年订立的省选赞助金限额;规定竞选组织向卑诗选举局(Elections BC)登记;为卑诗选举局提供新的调查工具,以协助他们的调查工作,并向违反新选举筹资规例者征收额外罚款。
省城镇事务厅长奥祖宜(Josie Osborne)表示:「2017年省府推出一项具代表性的法例,便是终止选举耗用庞大资金。我们继续循着这方向工作,务求令决策以人为本。建议作出这些变革,是回应2018年市政府选举后的意见。这些新例使市政府选举对每个人而言均更透明和更公平。」
竞选组织(即民间或本地政党) 必须如省政党一样向卑诗选举局登记,并且要完成年度财务报告。推举组织不能接受非选举献金,以支付非选举年度的营运费,例如办公室用品和职员薪酬等。换言之,他们必须透过筹集选举赞助金以支付一切开支。
卑诗城镇联会主席菲兰克尔(Brian Frenkel)表示:「这些修订可增加透明度,加强监管市府的选举财务。市府去年表态要求作出这些修订,我感谢省府在下次市选前行动。」
赞助金限额规定已生效
新例适用于2022年后开始的一切市府选举以及此后的补选,包括市议员、市长、选区总监及学务委员选举。已进行中或安排于2022年前进行的补选不会受影响。然而,有关赞助金限额的规定将会提早至2021年3月4日生效,以避免参选者在推出新法至通过新法期间,接纳超额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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