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共振信息无法阅读兴讼 属服务非商品索赔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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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裁处指磁力共振扫描是服务而非商品,故不受商品销售法例规管。Getty Images
■审裁处指磁力共振扫描是服务而非商品,故不受商品销售法例规管。Getty Images
■审裁处裁定Priority并无违反合约或存在疏忽过失。Google Maps

星岛综合报道

一名消费者指,列治文一家磁力共振扫描(MRI)中心提供的光碟档案无法阅读,并因此入禀索偿。但审裁员指对方没有作出明文承诺,而提供的服务也不适用于产品销售法例,因此裁定提诉人败诉。

居于卑诗省内陆的奥布赖恩(Richard O’Brien)去年夏季光顾Priority MRI做磁力共振扫描,数月后医生告诉他,Priority提供给他的光碟,档案无法阅读,而且也未能从该中心取得直接传输的电子档案。
奥布赖恩之后被迫专程到温哥华另一中心做了一次紧急扫描,他入禀卑诗民事审裁处(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简称CRT) ,向Priority追讨合共1,500元赔偿,以弥补1,200元扫描费用及280元往温哥华的食宿费。
被告方称已完成应做工作
据《温哥华太阳报》(Vancouver Sun)报道,Priority的负责人海德尔(Dawn Haider)表示,她向病人提供了一张使用业内标准格式的光碟,如果医生或医院无法读取,她不会负上责任,并指Priority跟其他医生或医院没有发生过类似问题。「我们真心相信已做了需要做的工作,我们无法控制在提供服务后发生的事情。」
审裁处发现,奥布赖恩与Priority并无签订任何书面合约,而且Priority也没有对图像档案的指定的文件格式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尽管本省《商品销售法》(Sale of Goods Act)规定,「如果买方有暗示或明确告诉卖方他们使用商品的特定目的,这就存在一个暗示条件,该商品应合理地适用于这些目的」。但审裁员雷格尔(Eric Regehr)指出,磁力共振扫描是一种服务而非商品,故此不受《商品销售法》规管。
奥布赖恩不服,反驳指如果光碟上的图像档案不能使用,磁力共振扫描本身就没有价值。雷格尔对此不表认同,指盛载图像的光碟只是交易中的附带项目,换言之,磁力共振扫描的主要价值在于专业人员执行这过程及解释相关结果。
审裁处亦不认同奥布赖恩指Priority存在疏忽过失,指无证据表明该中心在事件中出现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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