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两次追尾车祸受伤 女警索偿150万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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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市警员因车祸索偿150万遭法官驳回。 星报图片

温市一名警员加入警队前在两起车祸事故中受伤,并要求赔偿150多万元;不过卑诗法院质疑这位警员的诚信和可靠度。

第一次车辆碰撞发生在2015年9月5日,地点位于素里。约豪(Tejinder Kaur Johal)驾驶的车辆被另一辆车追尾。2018年3月16日,28岁的约豪是一辆私家车的乘客,当时这辆私家车也遭到了追尾。第二次撞车发生时,她刚结束警员培训,正要开始当一名巡逻警员。
约豪在今年1月出庭作证说,自第二次事故以来,她的慢性疼痛征状一直未有好转。她还说,在活动时,腰疼「非常厉害」。
约豪并表示,每次轮班之后,她都精疲力尽,因为疼痛把她压垮了。她只是勉强度日,由于疼痛,她还一直失眠。
在对该案的裁决中,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威瑟里尔(Gordon Weatherill)指出,就像一般的人身伤害诉讼一样,最重要的证人是原告。他发现约豪的证词冗长而重复,她抓住每个机会来支持其说法,即事故造成的痛苦以及对她工作能力的影响。
保险杠被碰称受很大惊吓
法官说,她所提供的一些证据,例如专业治疗人士的话,以及医生向她推荐的治疗方案等都非常混乱。
法官表示,尽管在2018年3月,约豪刚刚完成警员培训,但她在交叉盘问中,很难从车祸照片中说出所以然来。
威瑟里尔还说:「很难理解一个人会受到很大的惊吓,仅仅只是车后面的保险杠被轻轻碰了一下。」
其次,警队规定所有警员都要汇报受伤情况,但约豪从未向上级报告她所声称与事故有关的受伤情况。
此外,约豪的男友贝恩斯(Prince Bains)也为第二个车祸提供了证词,但法官认为贝恩斯的证词有排练过的嫌疑,且具有偏向性,所以无法采纳。贝恩斯两周前向温哥华警局提交了警员申请。
法官威瑟里尔表示,从因事故而遭受痛苦的程度和持续时间来看,自己认为约豪不是可信或可靠的证人。「就她的证据方面,我也没发现她是一个可信的证人,事实上,我不相信原告的证据,即她持续遭受由事故引起的疼痛。」
约豪要求总额150万元的赔偿,但法官最后只判给她46,137元。

星岛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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