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地址登记为住所 西温警未获处分惹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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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温警察局禁止警员将警局地址作为家庭住址记录在文件上。CTV
■西温警察局禁止警员将警局地址作为家庭住址记录在文件上。CTV

西温一名警员的车牌及保险文件,竟以警察局地址作为住所地址,却毋须接受处分。
卑诗警察投诉专员办公室(OPCC)周四公布的最新年度报告披露,一名任职西温警察局的休班警员,在警方路检时,被发现他在驾驶执照和汽车保险文件上使用警察局地址,而不是他的实际家庭住址。事件发生在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之间,但报告中没有说明确切日期。
这名警员没有受到纪律处分,因为OPCC认定,其行为「不构成不当行为」。但该警员被命令必须将文件上的地址更改为真实的家庭住址。
制定新政策防弊端
根据OPCC的报告,西温警察局要求OPCC调查这起事件和该警员的行为。
OPCC经过调查后指出,没有政策阻止警员将警察总部作为他们的家庭住址记录在文件上。因此,OPCC建议西温警察局制定一项政策,禁止警员这样做。
根据OPCC年度报告,西温警察局已经制定并批准了这项新政策。

星岛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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