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联邦渔业官员执法 列市海产公司罚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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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市海产公司违反《渔业法》被判罚款。加通社资料图

列治文一间海鲜加工公司及其东主和供应商,因妨碍联邦渔业官员执法,总共被判罚款超过11万元。

今年3月4日,一宗妨碍加拿大渔业及海洋部(Department of Fisheries and Oceans Canada,简称DFO)渔业官员履行职责的严重案件,在列治文省级法院审理结束。法官克雷格(Bonnie Craig)判定,天时海产有限公司(Tenshi Seafood Limited,译音)及其共同东主刘迪施(Dishi Liu,译音)违反加拿大《渔业法》的罪名成立。
法院命令该公司支付7.5万元的罚款,并向DFO提供其过去两年的客户清单。该公司还被要求发出一封致所有客户的信函,阐明与其违法行为有关的事实。法官克雷格还命令刘迪施支付2.5万元的罚款。
商业捕鱼船长被罚1万
此外,商业捕鱼船Dream Chaser号的船长阮常(Thuong Nguyen,译音),同样因妨碍渔业官员执法,于今年1月在列治文省级法院被判有罪,并被罚款1万元。
这些指控是DFO史蒂夫斯顿(Steveston)分部的一位渔业官员,在2018年9月8日执行一项例行检查后提出的。天时海产是一家业内公认的蟹类加工、分销和出口公司,销售额超过百万元。渔业官员当日甫抵该公司,即注意到一名男子从公司所在建筑跑出并驾车加速驶离,其车辆的后部有一个看起来像装螃蟹的板条箱。官员进入加工厂后,其东主和部分员工多方阻碍检查,不回答问题,且未能提供关于上一笔交易的必要文书、重量或数量数据,并试图销毁证据。渔业官员还发现加工厂中有数只尺寸不够大的螃蟹被丢弃。

星岛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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