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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8日 星期六 20: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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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永久居民

居期不足申永居旅行证遭拒 华裔夫妇上诉获发还审核

网上图片 星岛日报综合报道 一对华裔夫妇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后,丈夫要到中国工作,妻子随行陪伴,其后夫妇二人申请永久居民旅行证,被加拿大移民部签证官以不符合居住时间规定为由拒发。夫妇上诉至加拿大移民上诉局获批。联邦公民及移民部不服,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核。经过审理,法官接纳申请,撤销移民上诉局决定,把此宗个案发还移民部,交由另一官员重新考虑。 男答辩人何鹏(Peng He,译音)与妻子周立萍(Liping Zhou,译音)为中国公民。男答辩人以技术工人移民加拿大,夫妇在2006年成为加国永久居民。 在2007年,男答辩人获提供专业工业清洁服务的加拿大公司Team Solutions Industrial Services聘请。男答辩人最初在安省万锦市工作,可是在两年后(即2009年)因为工作量不足被辞退。 后来,该公司欲扩展在中国的业务,看中男答辩人的工作经验,于是在2010年4月再次聘请答辩人,而答辩人要在中国工作。 再度受聘后,男答辩人与妻子一直居住在上海。到2013年11月20日,女答辩人周立萍申请永久居民旅行证回加国。翌年5月20日,男答辩人提出同样申请。然而,签证官以男答辩人只居住在加拿大341日,而女答辩人只居住在加拿大523日,不符合居住至少730日的规定为由,拒绝签发。 两个答辩人就签证官的决定,向移民上诉局提出上诉。移民上诉局认为,男答辩人受雇于一间加拿大公司,因为工作性质,需要在加拿大境外工作,所以男答辩人在境外工作的日子亦应计算,而女答辩人要陪伴丈夫,因此女答辩人这段日子也应被计算。 此外,男答辩人与该公司的合约,包括一条隐含条款,就是男答辩人完成在中国的工作后,会被调回加拿大。尽管归期未定,但是该合约蕴含这个意思。 不过,联邦公民及移民部不服,该部门指出,日后男答辩人被调回加拿大工作,只是可能,因此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核。 法官拉塞尔(James Russell)于2018年4月5日,在多伦多审理此宗个案,并在4月27日作出裁决,批准申请人的申请,两个答辩人的个案交给另一官员重新考虑。

新入籍法10月11日生效 住5满3即可申请入籍

■ 胡辛(前中)与宾顿选区五名自由党国会议员昨日介绍《公民法》下周生效的修订项目。本报记者摄     本报记者 加拿大《公民法》C-6号修订案早于今年6月已获总督签署御准实施。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长胡辛昨日宣布,修订案中一批主要项目,将于下周三(11日)开始生效,当中包括缩短“移民监”,由过往“住6满4”改为“住5满3”年期。符合新规定要求的永久居民,应在当天起才可提交他们的入籍申请。     胡辛(Ahmed Hussen)昨晨在宾顿市政厅召开记者会发表上述公布。他表示,联邦自由党政府透过《公民法》修订,移除由上届保守党政府设下的不必要入籍障碍,今后加国永久居民申请入籍之路途将更畅顺,并且具弹性。政府此举乃是自由党大选时发表的政纲,承诺现在得以履行。 胡辛又说,联邦政府深明永久居民对加拿大所发挥的重要角色,亦期望他们最终入籍成为公民,融入加国大家庭。 《公民法》C-6号修订案于今年6月19日获总督签署御准实施后,部分修订当时已立即生效,当中包括移除“留加意向”条款和取消剥夺犯涉及加拿大国土安全的罪行以及拥有双重国籍人士的加拿大公民身分权利。 将于下周三起生效的多项放宽规定,包括申请入籍前在加国居住年限、报税年期配合、官方语言要求及成为永久居民前在加国居住年期的折算。而今年底和明年亦再有两项涉及司法和执法权力方面的修订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