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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2日 星期四 09: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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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安省高院

他每天吸4克大麻 杀了祖母却判不负刑事责任?

(■■安省高等法院判处一名多伦多男子,毋须为杀死祖母付上刑责。 星报) 安省高等法院(Ontario 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周三在遥距视象审讯中,判处一名33岁多伦多男子,毋须要为杀死他祖母及企图杀死护理人员负上刑责。 高等法院法官麦克马洪(John McMahon)在市中心法院的办公室,以视象方式,判被告科拉托斯提(Michael Colatosti)在2018年8月18日,杀死祖母马库奇(Elena Marcucci)和连番剌伤护理员埃哈(Osayuki Erhabor)时,患上“严重精神病”,不能分出对错,称“这宗杀人及企图杀人完全没有动机”。 主控官崔佛斯(Patrick Travers)读出的控辩双方同意的事实陈述,指科拉托斯提相信他祖父母是派来摧毁他与地球的机器人。在案发当日下午6时半,他手持一把厨房刀,走出他居住地方,即他祖父母家地库,大叫“你们今日要死!”马库奇和埃哈企图退入浴室躲避。 科拉托斯提先袭击他祖母,跟着是埃哈。后者跌在地上,她趁著科拉托斯提进入另一个房间时,侥幸逃脱。失明及患上脑退化症的祖父约翰(John Marcucci),坐在摇摇椅上没有动,但听到袭击的过程。约翰在妻子死后5周后离世。 每天吸4克大麻影响精神健康 科拉托斯提没有案底,在案发前两年出现精神病病征,曾经以头锁袭击父亲,其后他与父母停止沟通,搬进祖父母在多伦多西端的住所,更在夜间照料患病的祖父。科拉托斯提的代表律师指他每天吸食4克大麻。根据心理报道,吸食大麻影响他的精神健康,但没有引发他的状况。 在宣布判决时,身在南多伦多羁留中心的科拉托斯提,以视象出庭。受害人家属和媒体则以电话会议方式聆听过程。整个判决歴时约40分钟。 科拉托斯提将会送往多伦多精神病院,但在疫情期间,病院不接受病人入住,他暂时仍留在羁留中心。综合报道

亚裔男子袭击同事被判有罪 上诉成功竟因受害人是“戏精”…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认为,被判伤人罪成的上诉人理据合理,于是裁定把案件发还重审。 网上图片 星岛日报记者报道 2年前在工作场所涉嫌殴打同事被控袭击罪名的亚裔男子,年初于安省法院被判罪成,被告指法官判案时忽略案中事主伤势真伪,又没有考虑调查该案警员笔录口供与证据内容,表示警方没看到事主的伤势,认为法官未有考虑“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原则而提出上诉,高等法院法官认为上诉合理,推翻原审法官判决,案件发还重审。 根据高等法院文件内容,该宗在工作场所发生的袭击事件,发生在2年前的11月,案中涉及上诉亚裔男子与一名同于宾顿市五金店工作的男同事,疑因该同事在工作期间睡觉,上诉人透过通讯器要求其工作的指令被忽视,二人因而起争执,事主报警,指被对方大力推撞并挥拳打面部,致口部受伤,又称上诉人推他导致其右肩撞上一钢制器皿。事主又称被该亚裔男子用一把折叠刀指吓,并将刀掷向他,认为对方故意要用武器伤害他。 警员出庭作供称没见过事主伤势 事主于案发翌日报警,向到场调查警员华斯基斯(Cst.Vasquez)描述被殴打情况,警员在安省法院审讯期间,在庭上表明从没见过事主口中所说的肩膊与口部伤势,事主也从没展示任何其他伤势。 警员指他向事主录取口供时,完全没有提及被告(即上诉人)曾经持刀威吓他。 上诉人向警方所录取的口供,否认有向事主挥动及投掷利刀,指称事主捏造事实,原因是被告曾与事主的一名密友有龃龉,是为报复而诬告他。 审理此案的安省法院法官于裁决时认为,主控官已透过不同呈堂证据,证实被告确向事主施以暴力,并形容事主作供可信,不认同被告所言是虚构事件,然而案发地点是一个环境复杂工作场所,工人来自不同原居地,沟通确存在言语障碍,法官称听取了双方口供后,认为事主所说较为合理。 原审法官指被告作供情节做作 至于警员作供时指没有见到过事主所说的右肩及口部伤势,原审法官指警员口供有疑点,可信程度有限。警员向事主录取口供时缺乏详细纪录,又没有要求展示及要求摄下伤势作为证据,法官指该名警员接报到场调查,纯粹以工作场所纠纷处理事件,没有以袭击事故作为调查主体。 法官在判词中指被告所作证供明显经过“彩排”,某些情节欠合理及“做作”,不会采信其证供,故判被告袭击罪成。 高院指原审法官漠视 警员与事主证供矛盾 案中亚裔上诉人被裁定袭击罪成,认为原审法官作出裁决时过于信任案中事主证供,即使调查警员与事主证供有出入亦视若无睹,被告就判词入禀上诉,指原审法官判案时,漠视调查警员庭上证供与事主证供之矛盾﹔审理上诉的高等法院法官认同上诉人对原审法官的质疑,判上诉人胜诉,案件发还安省法院重审。 上诉亚裔男子在入禀状中提出多个疑问,指原审法官审视调查警员华斯基斯给予的证供,警员证供指,事主由始至终没有向他展示过伤势,更没有说过上诉男子向其挥舞折叠刀,法官采信事主所言及其妻子在法庭上展示的事主伤势照片,上诉人说法官似没有质疑为何警员证供与事主证词不同处。 审理上诉的高等法院法官安治(Justice Andre)指,原审法官有权根据证据,认为谁的证供可信,指出上诉人应尊重原审法官的专业判断。不过也承认原审法官应该作出更全面的考虑。 无证据证明事主伤势是殴打所致 上诉人在入禀状指出,原审法官在对待呈堂证供时标准不一,上诉人形容法官单看事主妻子所摄的伤势照片,便认定伤势是遭人殴打所致,没有考虑有其他可能性,如案发工场是环境复杂且具危险性的地方,工人需穿保护衣工作,上诉人指事主伤势有机会在其他环境造成,并无证据指只能是遭人殴打所致。 另事主妻子从没向调查警员展示此照片,她在审讯首天早上,才将照片交予主控官作呈堂之用。高等法院法官认同原审法官判案时,不该过于倚赖伤势照片,原因是这些照片从头到尾都没有展示给调查警员看,只在开审前的早上才呈予主控官,这些照片可信程度确令人质疑。 高院法官指出事主所展示伤势,确实不一定由他人殴打造成,事主曾在工场因工受伤,更有可能是伤势与工作及此案无关,原审法官似乎没有考虑其他情况而作出上诉人罪成判决,这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法理原则不符,法官在上诉判词中同意上诉人对原审法官判词的质疑,裁定上诉人得直,其袭击案件要发还重审。

安省高院太缺法官 上千万的诈骗案无人审理只能撤案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不足,严重影响案件审理进程。CBC 星岛日报综合报道 安省高等法院(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因法官短缺,严重影响刑事案件的审理进程,部分刑事案件更因为等候时间太长,可能被迫撤销控罪。虽然安省高等法院上周刚任命6名新法官,但有律师和法庭职员指,现时共有20个法官空缺,不明白为何司法部不设法填补所有20个空缺。 如果把新任命法官、最近退休的法官,以及一名升级到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的法官计算在内,安省高等法院目前已有多达17个法官空缺,而且这数字到9月底还会再增4人。 已一直请求联邦司法部协助 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办公室的高级法律顾问内桑森(Norine Nathanson)表示,即使司法部新任命了6位法官,但对法官短缺问题帮助不大。内桑森又称,高等法院一直请求联邦司法部长王州迪(Jody Wilson-Raybould)协助,尽快填补空缺,首席大法官史密斯(Heather Smith)最近亦再度提出相同要求。 内桑森说,无论法官是想半退休或全退休,他们都必须提前6个月通知司法部,司法部应该有足够时间填补空缺,但目前有3个法官职位自2017年起已出现空缺。 ■■司法部长王州迪。加通社   联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在2016年为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定立严格规定:省级法庭必须在18个月内审理,高等法院必须在30个月内审理。 一宗1,300万元骗案无人审遭撤 如果法庭无法在上述时限内审理案件,案件将被撤销,因为这违反了被告在合理时间内获得审理的权利,除非法庭可以证明延误是出于特殊情况。 司法部长王州迪的发言人泰勒(David Taylor)指出,上述规定将会促使法庭提高效率。 安省高等法院主要负责审理最严重的刑事及民事案件。但在7月时,一宗涉及5名男被告、金额达1,300万元的诈骗案被撤销,因为找不到有时间审理该案的法官。高等法院警告称,由于未能及时审理案件,可能会有更多的刑事案件被撤销。 另一方面,没有审理时限的民事案件,例如个人受伤和医疗事故等,可能要等候多年才获得审理,因为负责审理该类案件的法官,经常被临时调往审理刑事案。

谁来判定死亡?省高院历史性裁决医生为脑死亡病人拔管

■■法院裁定麦基迪应该被视为死亡。 Instagram 星岛日报综合报道 安省高等法院昨天就一宗因“如何判定死亡”而引起长期且广泛关注的案件作出裁决,指病人家属须遵从医疗专业人员,依医学实践对其家人做出的死亡判断,不能坚持无限期对其家人使用生命维持设施。 据CBC报道,案中女病人名叫麦基迪(Taquisha McKitty),是一位27岁宾顿女性。她于2017年9月因药物过量导致心跳停止而送院急救,不久后被医生宣告脑部死亡 (neurologically dead)。医生是在去年9月20日宣告麦基迪死亡,次日签发死亡证明书。 倚靠维持生命设备近一年 但是麦基迪的父母在她被宣布死亡后,多次发现她仍呈现出“生命迹象”,因此不同意她已死亡。他们坚称,女儿是一位正统基督教信徒,依其信仰,只要还存在心跳就表示人没有死亡。麦基迪的父亲史都华(Stanley Stewart)表示,她女儿“几乎每天”都有生命迹象,包括挤压家人的手或是流眼泪。 因为担心医院方面拔除麦基迪的维持生命设备,以便进行器官捐赠,史都华入禀法院取得禁制令,不允许医院拔除麦基迪的维持生命设备。 此后,麦基迪由去年9月至今近一年时间,一直躺在宾顿市全科医院的深切治疗部。 安省高等法院(Ontario Superior Court)昨天对这宗引发广泛关注的案件作作出裁决,裁定麦基迪应该被视为死亡,医院可以撤除其生命维持设备,但法官允许对麦基迪继续使用生命设备30天,以便家属是否对这判决提出上诉。CBC指这一判决,有可能对今后的类似案件设立一个判例。 法官在判词中表示,与缅省或新斯高沙省等4个加拿大省份不同,安省目前在立法上没有对于死亡作出明确法律定义(statutory definition of death),而是依从加拿大其他省份的做法,由医生依据“可接受的医学实践来决定人的死亡”。 “目前没有立法要求医生在宣布死亡时,要将个人观点、希望或是宗教信仰等做为考虑因素”。法官指在本案中,医生有无可置疑的医学证据,证明麦基迪的大脑中已没有血液流通,而且这种情形也不可能再发生逆转。 家属律师:违加国《人权宪章》 麦基迪家人的代表律师谢尔(Hugh Scher)谴责安省高院的判决,指这一判决,令医生有绝对的唯一的权力,判定一个人的死亡,没有人对此进行监督。判决也没有考虑到《加拿大人权宪章》的价值观念及其对公民的保护。 谢尔也是另外一个面对类似案件的家庭的代表律师。那一案件发生在麦基迪被宣布脑死亡后仅几天。一位信奉正统犹太教的25岁男子奥纳诺(Shalom Ouanounou),因为重症哮喘不治被宣布脑死亡。奥纳诺家人也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禁止他所在的汉伯河医院撤除其生命维持设备。 家人表示,依据正统犹太教义,只有心脏停止跳动的人才被认为是真正死亡。奥纳诺在继续使用生命维持设备情况下,于今年3月死于医院。谢尔当时表示,奥纳诺的心脏停止跳动,他的呼吸已停止,这才是犹太教法律下死亡的定义,也是大多数情况下加拿大法律所规定的死亡定义。 在奥纳诺于3月死亡后,安省高等法院法官仍没有中止其家庭就这一问题提出的法律争议,现时仍未知麦基迪案判决,会对奥纳诺案未来的裁决有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