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波斯福杀警案结案陈词 控方指疑犯正是案中元凶

加拿大都市网

2017年发生的阿波斯福(Abbotsford)杀警案,控方周四进行结案陈词,检控官强调,是否入罪的唯一考虑是被告是否当日射杀死者的枪手,而大量证据显示他正是案中元凶。

在二埠卑诗最高法院,检控官斯蒂芬(Wendy Stephen)向主审法官罗斯(Carol Ross)表示,被告阿尔夫曼(Oscar Arfmann)的一级谋杀罪是否成立,只须要同意他是射杀警员戴维森(John Davidson)的元凶。

控方更呈上一段视频,显示案发当日现场传出两次枪声。斯蒂芬更指出,除了视频之外,还有多个目击者的证供和照片,均足以证明阿尔夫曼有罪,可说是铁证如山。

案发于2017年11月6日上午11时35分左右,阿市市警接获市民报案,指在邻近Automall Drive、利曼山路(Mount Lehman Rd.)3200号路段,发现报失的一辆福特Mustang汽车,警员赶抵现场后,与涉案男子在街头驳火。

期间,两个警员中弹受伤,其中戴维森中枪身亡,另一警员则受伤送院。疑犯一度开车逃走,最终被警员开枪制伏。

(Global News案发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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